三月,邛州劉知州報告,以逃兵張燈杆子為首的四百多人,在彭山縣將軍廟一帶操練,看樣子準備大幹一票。彭山距離省城隻有三百裏,絕不能聽任賊匪胡來。當時琦相在外視察軍隊,我當即上報請示,很快接到琦相劄文,命我親自帶領標兵三百人,會同中軍副將長瑞和都司蔣玉龍等,前往新津、大邑一帶搜捕。當時,我正在錦江書院講學,接到命令後馬上收起“之乎者也”的一套,稍作準備後第二天就統兵前往。我知會四個總兵以及交界地方的駐軍和衙役,一起圍堵;如果賊匪膽敢抗拒,可以直接開炮轟擊。
一場搜捕,張燈杆子還是逃跑了。不過,我們捉到了幾次拒捕殺差的悍匪林蠻頭。在省城時,同年徐有壬常常對我說:“如果不捉住林蠻頭,大邑、邛州一帶是不會安寧的。”我到新津之後,就吩咐我的同年黃縣令:“我聽說林蠻頭現在躲藏在新津境內,你手下的楊捕頭是從賊匪那邊投誠過來的,對賊匪的情況很清楚,你給我把他叫來。”楊捕頭來了,我和中軍長瑞當麵給他布置了任務,並且許下重賞。可是幾天過去了,楊捕頭仍然毫無消息——看來這家夥是在敷衍我。我當即命令將楊捕頭抓來,定下限期,勒令完成。過了幾天,楊捕頭就來報告黃縣令,說收買了一個叫林槐子的線人,已將林蠻頭在夾牆內麵一舉拿下。
我親自審問,獲得了口供。據林蠻頭供認,他曾在菊花寺糾集幾千名撚匪,和大邑縣的郭誌融縣令對陣,用抬槍將郭縣令的轎子炸得粉碎,郭縣令幸好提前騎馬走了,才免遭毒手。除此以外其它的重案不一而足。瓊州縣也報告捉到了啯匪頭目陳開舟、朱老花豬、楊老九和盜匪團夥幾十人。我立即派隨員李向昺、郭雲章反複審問,一定要做到無枉無縱,選擇那些罪大惡極的判處死刑。琦相又將從仁壽縣抓獲的罪犯,一齊解到我的行館核實。我仔細核定後,除了尋常盜案仍舊帶回省城按程序審理外,將林蠻頭等十八人在新津就地正法。
可是張燈杆子仍然杳無音信,各地兵勇和衙役到處搜捕,我擔心兵馬長期在外生出事端,就稟明琦相,命令中軍長瑞帶兵回營,我也回到省城會同辦理計典(對官吏三年考績的大計之典)。因為總督和臬司都是剛剛到任,所以將去年冬天就應舉辦的計典推遲到今年春天。現在,既然張燈杆子已經逃走,我們就隻好先回省城,然後再設法捉拿——這是三月二十二日的事情。
二十五日一大早,大邑縣的汛兵(汛地的士兵,清代兵製,凡千總、把總、外委所統率的綠營兵均稱“汛”,其駐防巡邏的地區稱“汛地”)就來報告說是捉住了張燈杆子,並且抓獲了他的七名同夥。我請示琦相後,立即將這一幹人犯提到省城,督同成都府的各位委員,在臬司衙門對張燈杆子進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