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亂象·啯匪很囂張(2 / 2)

張燈杆子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並且供出就在二十二日晚,還在新津鄉作案一起。據張犯交代,當兵勇和捕役圍捕時,他用槍打傷數人後逃走,兵役追拿時,他又在逃亡途中將一個賣酒的人砍死。審案時,張燈杆子就已經病得奄奄一息,琦相擔心他一旦病死就逃脫了律法的製裁,就將張燈杆子先行正法,其同夥徐甕壇等,則等待刑部批準後再處決。張燈杆子手段凶殘,實在死有餘辜。

這些人犯都關押在成都府監獄,他們知道自己難逃一死,就在夜裏扭斷鐐銬打傷禁卒後越獄逃走,一起越獄的還有另外十名犯人。成都知府韓泰華哭哭啼啼地來我的官署報信,我對他說:“如果能夠抓回逃犯,那就問題不大;否則,誰也救不了你。”我又加派臬司衙門的差役,會同營兵和縣裏的捕役再加上守城兵勇進行全城抓捕。幸好城門已經關閉,越獄的匪徒沒能出城,當天晚上就被全部抓獲。審明情形後,照例全部處決。

新津、大邑一帶的搶劫之風,從此平息。

巨匪楊黑騾子、王老冬、向大耶和汪罐子炮等幾十人,各自裹挾了幾千黨羽,搶劫殺人綁票,漸漸逼近省城。營兵、縣役和這些人內外勾結,地方官束手無策。甚至鄉紳、軍官中也有人充當窩主的,企圖從中分贓——緝拿起來很是為難。我和琦相以及提督向榮秘密商定,派遊擊張定川、桂鳳鳴以及隨營學習的武舉人、武進士一起偵查緝拿,並致函雲貴總督少穆先生、湖北巡撫陸春帆等,請求他們派兵同時行動。隨後,陸續有巨匪在抓捕行動中落網,押來省城後馬上正法。經此一役,惡名昭彰的巨匪,有一半被消滅。

卡房(就是你們現在所說的“號子”)是最殘酷的。大縣的卡房關押額人犯總在數百人以上,小縣的卡房關押的人也不下幾十人或者十幾人不等。甚至有的縣將婚姻、田產、債務等民事案件的證人也關進卡房,每天隻供應稀粥一碗,整年不見天日,其痛苦超過監獄百倍。我嚴令全省,凡是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和證人,一律從卡房提出保釋,而對小偷、棍徒以及隻參加搶劫而沒有人命在身的啯匪,查明案情後,分別擬定充軍、流放、徒刑、杖刑;發落完畢,立即由各道各府過堂,等候刑部批準,然後就地起解。全省所有卡房立即拆毀,從前全省瘐斃“注釋◆◆◆1”在卡房裏的,每年不下一二千人。以前的事情既往不咎,以後如再有私設卡房的,立即嚴參當地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