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引發的凶案(1 / 1)

犍為縣一個鹽商的兒子王某,才十八歲,在私塾裏將一個年幼的同學殺死,被害人家屬具控,可惜沒有證人。鹽商又到總督衙門和臬台衙門反控,分辯兒子的冤屈。衙門將王某監禁了幾年,一直不能定案。

有人對我說:“鹽商的兒子王某,文文靜靜的,看樣子不像殺人的。”我查閱卷宗後,委任候補縣令盛朝輔仔細研究,叮囑他說:“此案關係一個年輕人的生死,案情不同,判決就有天壤之別,你一定要靜下心來研究一番,後麵由我來親自審問。”半個月後,盛縣令將全案人證帶到臬司衙門,我邀同審案委員在司裏一起詳細審訊,才弄清了王某奸殺同學的具體情節。

被害的男孩子年紀剛剛十三歲,一直依附在王鹽商家私塾讀書,和王鹽商的兒子王某同屋居住,塾師也住在這棟房子裏。房子一共三間,王某和被害人住東麵,王某弟弟住西邊,塾師住中間。

這天塾師有事回家去了。王某拿出一幅美人畫,在床前指著畫對男孩說:“這個美人長得又白又俊,就像你一樣。”男孩知道王某是在調戲自己,就和他爭了起來。王某將手伸入男孩的被子,摸男孩的屁股,因男孩拒不就範,爭持間王某摳傷了男孩的肛門。男孩從床上跳起來,光著腳跑下床,大喊道:“我告訴五大爺去!”五大爺,就是王鹽商。王某眼看拉不住,順手拿起書桌上裁紙的尖刀,刺向男孩腹部,男孩當場倒地而亡。

王某的弟弟聽到聲音過來看,驚愕無措。王某說:“你也幫不了我,自己睡覺去,少管閑事。”王某弟弟見王某臉色很可怕、聲音很凶,就回到屋裏關上門自己睡了。王某到內室將事情告訴了母親,其母看了現場後,埋怨兒子怎麼不把屍首弄去丟了,就命令婢女桂秋將地上血汙衝洗幹淨。王某與家裏的工人將男孩屍體抬到距後門外半裏路的地方,丟進一個深潭中。其母又給了工人二百兩銀子,不準聲張出去。

第二天,男孩屍體從潭中浮起來,鄉保赴縣稟報,縣裏查驗屍體傷痕,隻是找不到嫌疑人。男孩的哥哥具控,說他的弟弟本來住在王鹽商家裏,怎麼會死在水潭裏呢?況且身上有刀傷,一定是王家謀害了他。王鹽商幾次到總督衙門反控,說男孩在前一天就回家了,難保不是失足落水而死,至於傷痕,誰知道是怎麼回事。

王鹽商的嶽父,本是犍為縣的老油條,經常出入衙門,於是以重金賄賂書吏和衙役,到處散布謠言,說男孩不是王某所害,幹擾主審官員,所以案子一直不能定下來。案子提到省裏審理,還是不能判決。盛縣令將王某弟弟提到案,反複開導,又打手數十板,嚴厲訊問:“你和嫌疑人對屋而居,難道什麼都沒聽見?”王某弟弟被逼不過,就喊著王某的名字說:“我實在受不了了,我不能再為你隱瞞殺人的事情了。”於是王某弟弟坦白了那夜看到的情形。縣令後來又提審婢女桂香和抬屍的工人,供詞非常清楚,作案情景曆曆在目,於是將凶犯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