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建議,請將回族八城的辦事大臣和駐軍撤回,從回族酋長中選出八個家道殷實而能力又能服眾的人出來,分別授予他們王爵,讓他們各鎮一城;規定五年一朝,每年進貢牛羊和毛皮。各城勢均力敵,誰敢出頭造反?如有叛亂的,就派其他回王統帶本部去征討。無事時可以節省內地餉需,有事時也可節省內地兵力。各城雖然分封,但國土未曾棄置,也不失朝廷的體製和顏麵。也許有人要說:祖宗尺寸之地不可隨便給別人,當日拓土開疆多麼艱難,現在棄之如遺,何以對得起祖訓?的確是這樣。可是我所說的辦法,並沒有拋棄祖宗土地呀。曆代封建各國,總是將人民和土地悉以委之,而奉朔本朝,何嚐不是輔佐擁戴共主呢?今仿封建之例,各君其國,各子其民,而尊奉帝室,就好像是藩國一樣,這不可以說是輕棄國土吧。現在南方的太平軍還沒有平息,經費短缺,各城軍餉拖欠得已經很多了,兵丁連肚子都還餓著,難保他們不變為盜賊;假如回民中有凶狡的人登高一呼,各城群起響應,而內地無餉可籌、無兵可撥,二萬裏外發生叛亂,那真是鞭長莫及;如果命令駐兵征討,則各城兵力本就不多,肯定不能空城前往。就算防兵共知大義,同仇敵愾,可是力量懸殊,也難以得手,到那時就騎虎難下了。如果不示以威棱,聽任亂叛回民割據一方,不但有虧國體,也使其他民族生出效仿之心。回顧自回疆開拓以來,曆次反亂沒有哪一次不是調集內地滿、綠各營兵將,欽派總統率軍剿捕的,駐軍之不能得力,就是明證。新疆南路如果撤裁安靜,再討論北路,那麼邊界就會漸次肅清。對於國計民生來說,雖不能開源,也可節流。至於烏垣、伊犁是連接中外的門戶,留下來可以作為內地屏障,不能輕議裁撤。樂督也認為我的建議很有道理,但他一般是有膽時無識有識時無膽,當然不敢上奏朝廷。我也隻不過是想想罷了。
西寧、平番、貴德和巴燕戎格等處邊界上的生番、熟番、白服僧(即伊斯蘭教徒)和蒙古族的窮人幾乎人人為盜。幾乎所有旅館都藏著盜賊;青海衙門的通丁書役,也又很多人和小偷暗中來往。所謂的良番之說是薩迎阿提出來的。野番不準到黃河北邊插帳,這曆來就是明文禁止的。近年來野番不遵約束,紛紛偷渡,黃河北岸氈幕如雲。自從琦相因剿捕雍沙而獲罪後,舒興阿和易棠相繼接任總督,因為有了琦相的前車之鑒,所以凡是被野番搶劫的案件都不準申報。鹹豐三年(1853),野番幾乎嘩變;紅水縣地方距省城隻有百裏,驛路就因此被阻塞了。鹹豐六年(1856)二月,野番劫走關外駐軍餉銀五萬兩;四月又劫殺了官府的信使,撕碎他們隨身攜帶的奏折,朝廷對此卻不敢征討。
樂斌到任總督後,聽說野番有投誠的想法,就派同知那遜阿古拉代理西寧府知府,意在招降這些野番。不久,那遜阿古拉稟稱,他親赴關外,野番頭目和他在寺廟念經立誓,彼此永不侵擾,隻是要求將黃河以北原屬蒙古的地方讓給他們放牧。據查,番族渡河的已有五十三萬多人,蒙古畏之如虎,不敢不遵。於是請樂督具奏,並保舉多人。那遜阿古拉還說邊境可以開墾,還可以借用番牛墾種。柴旦木山內出產銅,可以派生番采挖,用生番的牛馬馱運,官府賞給他們青稞口糧。總之那遜阿古拉說得天花亂墜,娓娓可聽。
我笑那遜阿古拉,年紀一大把,還是這麼急功近名,而見識卻是如此昏庸,辦事這般荒誕而無邊際,而樂督卻委以重任,實在令人憂慮。我對樂斌說:“事關邊疆事務,不可草率。這件事,成則不足見功,敗則適以賈禍,必須前後審度,一定要做到不留後患。”同仁中有見識的,也看出樂斌心中似有悔意,並有畏懼之心。後來樂斌對我說:“這件事隻好拖著。不許他們投誠,那麼野番肯定生變;如果準許他們投誠,又難保他們不再反叛。我未必還能做十年總督,隻是過一天算一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