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落“注釋1”(1 / 1)

離開上海以前我為《文學》雜誌寫了一篇《沉落》,給一個朋友看見了,他說這篇小說可能得罪不少的人。我原先並沒有想到這個,給他這麼一說,我倒有些為難了。這個短篇會給我招來許多意外的誤解,這是很可能的。但是我終於毅然地把文章交出去了。另一個朋友勸我改用一個筆名,我也沒有聽從他的話。

這篇小說發表後不久,果然從北平一個關心我的朋友那裏來了勸告。他以為這文章可以不必寫,寫出來不是和《剪影》“注釋2”之類的東西差不多麼?他的最重要的一句話:寫文章難道是為著泄氣?

我誠心地感謝這位朋友。我是常常把他當作畏友的。但是對於他這個勸告,我卻不得不原封地璧還,因為他似乎不曾了解我那篇文章的主要思想。

我隻是一個平凡的人。但是和無數的平凡人一樣,我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激情。我的眼睛也能夠像平常人的那樣地看,我的腦子也能夠像平常人的那樣地思維。所以即使我把自己關在墳墓一般的房間裏,在白紙上消磨自己的生命,我依舊是一個平凡的人。我的血依舊要沸騰,我的激情依舊要燃燒,我依舊要哭,我依舊要笑,我依舊要發怒,我依舊要詛咒。所以我永遠寫不出冷靜的文章,所以我永遠不能抱著藝術的招牌做白日的好夢。老實說我寫文章,沒有一次不是為著泄氣。即使我沒有能力,但是我的確想過拿我的筆尖做武器。雖然我不斷地在文章裏犯錯誤,但是從我那十幾本沒有藝術價值的小說裏麵,賢明的讀者總可以看出我的本意來罷。

然而這裏所謂“泄氣”和我那朋友所說是不同的。我個人並沒有仇敵,反而我有著無數的慷慨的朋友。而且我從這個社會所得到的一切已經大大地超過我應得的了。就個人來說,我對這社會,對這生活,對人不應該有什麼不滿,有什麼怨言。然而在這個時代個人的一切算得什麼?個人是隨時隨地都會滅亡的,可是社會卻將永遠存在下去。那麼對於目前的種種阻礙社會進步的傾向、風氣和勢力,我無論如何也不能夠閉著眼睛放過它們。我說這話自然有點誇張,因為事實上我並沒有做到這樣。但是如果能夠向著這方麵努力,即使遭遇更多的誤解不也是很好的事情麼?至少我自己是從“沉落”的境地中爬起來了。

從這一點來看《沉落》,我至今仍然覺得我沒有錯。《沉落》所攻擊的是一種傾向,一種風氣:這風氣,這傾向正是把我們民族推到深淵裏去的勢力之一。這一點是那位朋友沒有見到的罷。他的眼光也許比我的更遠一點,他似乎看漏了我們民族當前的危機而僅僅迷信著將來。事實上這將來還得看我們今天的年輕人的努力。要是我們能夠把這個正在“沉落”的途中掙紮的民族拉起來,那麼將來才有黎明留給我們。否則一批教授和博士也救不了誰的。四萬萬人以及後來無數的子孫的幸福與目前的教授、博士們的光榮比起來,這其間的輕重是很容易分辨的罷。我現在比以前看得更清楚些。那危機顯得比任何時候都更可怕了。假如說我寫文章是為著泄氣,那麼我是替現在和未來的無數的青年悲憤地叫出了一聲:“少為我們造下一點孽罷!”或者更狂妄地嚷道:“我們要活!”

這一點是我無日無夜不痛徹地感覺到的。若說像我這樣的人會如此地關心到一個民族的命運,也許不會有人相信罷。那麼把我當作亂咬人的瘋狗看,這種人是一定有的了。

但是,朋友,你該不會這樣地看待我罷。那麼即使我辜負了你的好意,固執地走那條使你為我擔心的路,你也可以原諒我罷。然而如果我更進一步,要你也做一兩件事情,來拯救我們這個在“沉落”中掙紮的民族,你會怎樣地回答我呢?你會以為這也是瘋狗的狂吠麼?朋友,請你原諒我。

1935年1月在橫濱。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五年二月一日《文學》第四卷第二號。

“注釋2”《剪影》:指當時的報紙副刊和小報上發表的那些《文人剪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