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楊靜如“注釋1”(1 / 1)

一九四二年六月七日

靜如:

信收到。我在這裏醫牙,恐怕要到這月底才可以離開。生活還好,隻是少有提筆的機會。你的譯詩“注釋2”已看完,並且介紹到(桂林)《自由中國》(將改名《文學雜誌》)去了,刊出無問題,不過這雜誌以脫期著名,下一期不知什麼時候可以印出。信讀過,很了解你的心情。你說得對,女人過了二十五歲並不見得就算完結。其實在別一方麵說,這不過是一個開始。人不該單靠情感生活,女人自然也不是例外。把精神一半寄托在工作上,讓生命的花開在事業上麵,也是美麗的,何況你還有小苡,還有瑞虹。我讚成人製造夢,可以用夢來安慰自己,卻不要用夢來欺騙自己。有夢的人是幸福的。因此你很可以同瑞虹過得幸福,也可以製造熱情的夢。兩個人既然遇在一起,用一時的情感把身子係在一個共同的命運上,就應該互相幫助,互相諒解,互相改進自己。這是最聰明的辦法。你不覺得這是廢話麼?不必說什麼客氣話,倘使我能夠幫助你,我不會吝惜這點功夫。蘊珍還在桂林。樹藏在蓉,通信處:成都陝西街廿九號中國工合協會成都辦事處。

別的話下次再談。祝

好!

芾甘 六月七日

“注釋1”楊靜如(1919-):女,筆名楊苡。安徽泗縣人。作家、翻譯家。

“注釋2”指楊譯的拜倫長詩《棲龍的囚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