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的外套掀起來。”強盜頭子命令道。
那些銀元馬上就被搜了出來。
“你幹嘛不打自招呢?”強盜們問他。
“因為我不能背叛我的母親,我向她發過誓——永遠都不撒謊。”
強盜們聽到這話,心頭一震。強盜頭子對他說:“孩子,你小小年紀,卻如此守信用,我們這些胡子拉碴的家夥,卻在違背小時候對上帝許下的諾言。來,把你的手伸過來,我要握著你的手重新發誓!”
他照他說的做了,其他強盜也被深深打動了。
“作起案來,你是我們的頭,”一個嘍羅說,“要是走正道,你也是我們的頭。”那人也握住男孩的手,像他的首領那樣重新發誓。這些人一個接一個地對上帝重新發了誓,而站在他們麵前的是一個小孩。
高尚的品質即便從一個孩子身上表現出來,也會對周圍的人產生積極的影響。它不一定像《天方夜譚》中的奇跡那麼驚人,但仍然具有感染力。
劍橋大學喬伊斯·巴特勒教授認為:當一個人的所有性格特征和承諾一樣莊嚴神聖時,就會發現,他的一生擁有比他的職位和成就更偉大的東西,比獲得的財富更重要,比天才更偉大,比美名更持久。
如果一個年輕人一開始就有堅定的意誌,一諾千金;如果他把聲譽看做無價之寶,覺得全世界都在注視著他,而不能說一句謊話;如果他在人生之初就有這樣的立場,那麼他會像喬治·皮博迪一樣,最終獲得無尚的聲譽,獲得所有人的信任,成為一個高貴的人。
“誠實的亞伯拉罕·林肯”這個詞,在19世紀中期是正義與誠實的代名詞。
林肯當店員時,由於誠實的品格,摸黑跑了6英裏路,把零錢還給一位夫人,他沒有等到下次見麵再還。正是這些事情使“誠實的亞伯拉罕”成為人性中高貴品質的象征。
林肯當律師時,要求一樁土地糾紛案的當事人預交30000美金,那人一時籌不到這麼多錢,林肯說:“我替你想辦法。”
他來到一家銀行,告訴出納他要提30000美金,又補充說:“過一兩個小時,我就給你送回來。”出納二話沒說,把錢給了他,連張收據都沒填。
“如果沒有把握為當事人打贏官司,林肯先生就不接案子。”伊利諾斯州斯普林菲爾德的一名律師這樣說,“法庭、陪審團和檢察官也都知道,隻要亞伯拉罕·林肯出庭,他的當事人就肯定是正義的一方。我並不是站在政治立場上說這番話的,我和他屬於不同的黨派,但事實的確如此。”
有一次,林肯得知他的當事人捏造事實、欺騙律師事務所,就拒絕為他辯護,他說:“我不能去,如果我去了,我會忍不住對自己喊道:‘林肯,你是個說謊者,你是個說謊者!’”林肯的一個合夥人接了這個案子,而且勝訴了,得到了900美金的律師費。林肯拒絕接受自己那一份,因為他追求正義、追求人格的完美。
還有一次,林肯的盟友從芝加哥發電報說,他要想被提名為候選人,就必須同時獲得兩個敵對代表團的選票,為此,林肯要承諾在將來的內閣中給他們一定的職位。林肯回答說:“我不會同他們討價還價,也不會受製於任何勢力。”他具有伯克所說的追求榮譽的個性,他認為人格上的汙點比傷疤還要難看。《倫敦圖片新聞》的創始者英格拉姆剛剛開始從事新聞業時,有一次為了送一張報紙他跑了十英裏路,僅僅為了不讓一個讀者感到失望。像這樣值得信任的人,有什麼能阻擋他成為報業巨人呢?
如果一個人戴著麵具、過著虛偽的生活,或者從事不正當的職業,他將受到自己內心的嘲笑,他會產生對自己的鄙視。
他的良心會不住地拷問靈魂:“你是一個欺騙者,你不是一個正直的人。”這不僅敗壞了他的靈魂,而且削弱了他的力量,使他喪失自尊和自信。
一個本來相當能幹、心理健康、受過良好教育的人,為了滿足自己膨脹的物欲,不惜上下其手,製造陰謀,運用各種欺騙性手段,壓製別人,或者玩弄手腕擺布別人,看到這樣的人由好變壞,真是非常遺憾!
在你準備犧牲崇高的品格來牟取私利時,你那發自心底的最強音就會不斷地提醒你。這對塑造自己的性格,保持健康積極的心態,不啻為一劑良藥。雖然一個人的行動非常詭秘,可謂神不知鬼不覺,但是在做了卑劣的事之後,還想保持正直的品格,那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