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0年,兩伊發動“油輪戰”、“入海戰”、“生化武器戰”,就隻差“原子戰”了。然而戰爭沒有贏家。1987年7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598號決議,兩伊同意停火。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說:我們不得不喝下這杯毒藥。而伊拉克同意停火乃緩兵之計……
1980年9月28日,安理會通過了第一個關於兩伊戰爭的決議,即479號決議。決議對兩伊局勢表示關切,呼籲雙方保持克製,不要進一步采取任何武力行動,依照國際法的準則和平解決衝突;決議敦促雙方接受調停,呼籲其他國家不要采取導致衝突加劇的行動,表示支持秘書長的和平努力和斡旋活動。
但雙方均不理會安理會的決議。1980年11月聯合國秘書長瓦爾德海姆任命瑞典的帕爾梅為其特使,於1981年1月、2月和6月,三赴兩伊調停,但均未獲結果。
兩伊拉鋸戰
戰爭初期,伊位克掌握了戰場的主動權,至1980年11月初,伊拉克已占領伊朗近2萬平方公裏的土地。1981年1月至4月,伊拉克軍隊停止了北線和中線的進攻,集中兵力重點突擊南線。兩伊軍隊在阿巴丹和布斯坦展開會戰。戰局逐步穩定下來,進入了長達1年多的相持階段。
進入1982年,伊朗開始轉入反攻。3月22日伊朗發動了代號為“勝利行動”的胡澤斯坦反攻戰役,經過8天的血戰,伊朗收複了共約2000平方公裏的失地,伊拉克被迫後撤30—60公裏。在這次戰役中,伊拉克遭到重創,兩個師被擊潰兩個旅被全殲。伊拉克於4月22日被迫提出,如果伊朗保證結束戰爭,它將撤出伊朗領土。
但伊朗拒絕了伊拉克的請求。4月30日淩晨,伊朗集中了10萬軍隊,發動了代號為“聖城行動”的戰役,重創伊拉克軍隊,一舉收複了胡寧沙赫爾市的全部失地。伊拉克被迫於6月10日宣布單方麵停火;20日又宣布10日內撤出全部伊朗領土。6月29日,伊拉克軍隊已基本撤出伊朗領土。
伊朗隨之提出要求伊拉克恢複《阿爾及爾協議》所定邊界,並賠償戰爭損失費1千億美元,承擔戰爭罪名等要求。
安理會在這種形勢下,於7月12日通過了第514號決議,決議對兩伊衝突的延續和升級表示惋惜,明確要求雙方停火並立即停止一切軍事行動;要求雙方“把全部軍隊撤到國際公認的邊界”,同時派聯合國觀察小組以檢查、核實和監督兩國的停火與撤軍。伊拉克立即宣布接受安理會的決議,但伊朗則拒絕了安理會的這項決議。
就在安理會通過決議的第二天夜裏,伊朗出動了十萬大軍,分兵3路,深入伊拉克境內向伊拉克最大港口城市巴士拉發動猛攻。兩伊軍隊再次展開大會戰。至29日,兩伊軍隊經過數次拉鋸戰,伊朗控製了伊拉克境內麵積約200多平方公裏的狹長地帶。
10月1日淩晨,伊朗又出動5萬軍隊,在中路對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方向發動攻擊。這次行動的代號是“穆斯林伊本—阿吉勒”戰役。伊拉克軍隊殊死抵抗,把伊朗軍隊阻滯在邊界一帶。
10月4日,安理會再度通過決議,重申了514號決議的內容,對伊拉克接受514號決議表示歡迎,敦促伊朗也采取同樣的行動。27日聯合國大會也通過決議,要求兩伊停火撤軍;呼籲所有國家推動聯合國有關決議的執行;敦促秘書長繼續為和平解決衝突而努力。伊朗再次拒絕了安理會和大會的決議。
11月1日,伊朗軍隊又在胡澤斯坦西部發動了代號為“穆哈拉姆行動”戰役,又收複了300多平方公裏的失地。
1983年2月~10月,伊朗又相繼發動了代表為“曙光1、2、3、4號”的四次戰役,但沒有取得什麼進展,戰爭進入相持階段。
安理會謐責伊拉克使用化學武器
1984年2月伊朗又發動了代號為“曙光5、6號”的攻勢,成千上萬的伊朗少年,每20人編為一組,冒著伊拉克的炮火衝入布雷區,為坦克進攻掃清道路。針對伊朗的“肉彈戰術”,伊拉克軍隊在南線使用了毒氣。伊朗隨即向聯合國提出控訴。
經過實地調查以後,安理會主席於3月30日,發表主席聲明,強烈譴責使用化學武器的行徑,呼籲有關國家嚴格遵守禁止使用化學武器的1925年日內瓦議定書。6月,秘書長向伊朗、伊拉克發出同樣的電函,呼籲兩國政府作出莊嚴承諾,不以任何理由使用化學武器。但兩伊戰爭中大規模使用化學武器的狀況並沒有得到改善。安理會先後於1988年5月9日和8月26日通過612號和620號決議,強烈譴責兩伊戰爭大規模使用化學武器的行徑,要求兩伊履行禁止使用化學武器的11內瓦公約。
“石油大戰”
到1984年3月底,伊朗基本上停止了進攻。而伊拉克則在4~5月間發動了著名的“襲船戰”(油輪戰)。最多時,在一天之內,有8艘伊朗船隻遭到襲擊。8月伊拉克又開始襲擊伊朗最大的石油輸出港哈爾克島。伊朗以牙還牙,也開始襲擊伊拉克的油輪和支持伊拉克的科威特油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