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範巡檢說:"怎麼樣?"範說:"這些我本來就知道。""知道為什麼不說呢?"他無言可對。我將接收窩藏西穀的鍾阿信、鍾阿興、魏阿加、李阿家,連同八隻船上的船戶黃超成等,一並逮捕,押入縣城。當堂審訊,得知謝朝士除被查獲的四包西穀之外,還為船戶碾米十三石。鍾阿信代碾十六石,鍾阿興代碾十四石,都運往達濠發賣。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並運走六石到達濠發賣,另外還代買次穀二石。我說:"噫!磊口兩村舞弊情形,不過如此了。"審問船戶黃超成,他侃侃而談,倒也痛快,說在天字碼頭買次穀五十石,虎頭門買次穀十石,到九龍又買次穀十石,在達濠買次穀六石二鬥,在棉花村買次穀一石二鬥。沿途碾米盜賣,共用去好穀一百二十餘石。除摻下次穀七十七石四鬥,按數額現在尚缺少五十一石五鬥。我又問他:"你的船並無破損,為什麼船上的稻穀都發脹發熱?"他供認:"是在量交的前一天,恐怕稻穀數量短少,便將次穀用滾開水浸泡摻進去。不料黃兆等人發生口角,好幾天沒來盤收,以致稻穀發熱。

審問船戶麥長,據他招供:在天字碼頭買次穀二十石,在汕尾買次穀十石,在平海買次穀六石,沿途碾米、換菜、吃用,共用去好穀八十餘石,除摻下的三十六石次穀,還缺少五十八石。

審問船戶謝勝,他說:"我並非謝勝本人,本名王光嵩,隻不過是代謝勝押船。買賣穀子之事,都是謝勝幹的,我並不知底細。隻是在天字碼頭賣出好穀五十石,隨即買五十石次穀摻下。快要開船時,又賣出好穀十餘石。到平海、汕尾,賣出十六石,到庵埠賣出五石,都隨時買次穀摻下。其他地方盜賣及沿途磨米、換魚、換菜用去的好穀不知道有多少,大約也有百餘石吧!除了摻進去一百二十餘石次穀外,還缺少九十石五鬥。"我問他:"你們的稻穀怎麼也發熱?"他說:"我們也是在量交之前先用滾開水浸泡,使稻穀發脹。不料因黃兆等人發生口角,好幾天不來盤收,所以發熱。"問他:"你們八家船戶都用滾水泡稻穀嗎?"回答說:"是的。"提審船戶黃兆,但黃兆出外攬活未回,抓到的是他的舵工林家相。據林家相說,黃兆在天字碼頭買下次穀五十石,在虎頭門、峽西買次穀二十石,在九龍買次穀十五石。沿途盜賣及碾米、換菜、食用,共用去好穀一百三十餘石。除摻進次穀八十五石,還缺少四十七石五鬥。

提審船戶李德,原來李德是黃奇昌、黎阿二兩人共用的名字。黃奇昌在府裏沒有抓到,據黎阿二招供:在庵埠買次穀十石,在潮邑買次穀二十三石,在達濠買次穀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換菜,共用去好穀百餘石。除摻下次穀六十三石,還缺少三十四石五鬥。

審問舵工湯廣萬,據他說:船戶鄧文興買賣的穀物,他不詳細知道。隻知道五月初五、初六兩天,在磊口有小船運兩次次穀。鄧文興共買二十餘石次穀摻下,沿途盜賣、碾米,大約不到百石,摻進去多少次穀不知道,現還缺少四十五石。提審船戶謝永興,被抓的人招供說:"謝永興在府裏沒回來,我是舵工李昌桂。謝永興雇小船,在東莞縣買次穀五十石,在天字碼頭買次穀三十石,在庵埠買次穀四鬥,沿途盜賣、碾米、換菜也不過百餘石。除摻進去的八十餘石次穀,還缺少三十三石五鬥。

提審船戶陳裕興,被抓來的人招供說:"陳裕興在府裏沒回,我是舵工黃誌成。陳裕興在二月十七日夜間,用三隻小船掠奪好穀五十石回家。在東莞縣買次穀五十餘石,在虎頭門買次穀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食用大約百餘石。除摻下次穀八十餘石,尚缺少五十石。"我說:"唉!是了!"隨即到達濠營去,同時行文招寧司官吏,將八家船戶帶至達濠港內,嚴加看守。將船戶黃超成等人捆綁監禁,通報呈文,一麵向海洋縣發去公文,提拿船戶黃兆、謝永興、陳裕興、黃奇昌、鄧文興,各驗明正身,到潮陽縣質對審問。六月初十,一幹人犯均到。

重又審訊,原來黃兆真名林有德。據他說:在天字碼頭、虎門、九龍等地共買八十五石次穀摻下。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少等項,和他的舵工林家相所供完全相符。謝永興真名騰有興,據他說,在省城、東莞、庵埠共買次穀八十石四鬥摻下,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少等項,和他的舵工李昌桂所供完全一致。

陳裕興自供:在東莞、虎門買次穀八十餘石摻下,關於碾米、食用、盜賣、缺少等項,與他的舵工黃誌成所供完全相符。鄧文興就是湯廣萬,過去提到的湯廣萬即是鄧文興,一人有兩個名字。所供買摻次穀、碾米、盜賣、缺少等項,前後如出一轍。

黃奇昌假名劉阿進,據他說:除了黎阿二所供買摻次穀六十三石外,還在天字碼頭買摻次穀九石,虎門買摻次穀五石,達濠多買次穀五石,共摻下次穀八十二石多。其餘的供詞和黎阿二如出一轍。

問他們有沒有給高光、馬若愚等人每石百錢賄賂的規定?八家船戶眾口一詞,齊聲說確有其事,一錢不少。沒有一人不是這樣說。

審問到這裏,我不禁掩起案卷,喟然感歎:"這幾家船戶,經數次審問,不用動刑,先後口供不差毫厘,這還有什麼可疑問的呢?他們不過是受雇用賣苦力跑買賣的小民百姓,貪圖小利本無足怪。如果不是掌管押運的官差們驕縱成性,何至於竟到這步田地?貓鼠同眠,嫖飲浪費,公然把低價買進次穀、強迫壓製下屬接受的惡名聲,加到公忠為國的道台大人的身上,這怎能是平日深受道台大人恩惠、栽培的人所應該做的呢。據招砂都約長、保長邱朝、黃經等稟報說:鬆子山、棉花村盜出好穀之事,招寧司馬相公、弓兵董明、道台衙門差人高光等人都參與了。約長王瓊林、船長邱兆美、保長王朝等稟報,據他們查明,接收盜出西穀的船隻,除鍾阿信、鍾阿興、魏阿加等人外,招寧司的巡船也參與私自載運。腳夫吳阿孫也私下說,範巡檢的大兒子曾讓他把西穀挑到米鋪,碾了八石米,分兩次運進巡司衙門以供食用。約長、保長們將吳阿孫解到。經審問,果有此事。

我一時怒氣難按,想把範仕化、高光問成盜首,呈文通報,追究參革。但又一轉念:他們都是道台大人鍾愛信任之人,投鼠忌器,不可莽撞任性。若懲處他們,恐有傷道台大人之心,不是自全之策。再三考慮,終於作罷。隻將摻和次穀與盜賣情節,申報道台大人,請予以追究。可恨的是範仕化等人庇護船戶,竟把次穀之事全推給道台大人,洗刷自己,置身事外,是何居心?今天水落石出,事實真相大白,八船船戶共摻下次穀六百餘石,此外還缺少四百餘石。這中間營私舞弊的情節,已經一目了然了。

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兩巡司將高州買來的稻穀運到,在澄海縣溪東港遭遇狂風,淹沒近半。他們撈起落入水中的稻穀,連泥帶水地晾曬。因為海水浸潤,外麵曬幹了,裏麵卻腐爛了。奉道台大人之命,各縣按四六比例勻撥好穀和浸水之穀,其餘的全歸潮陽。這樣一來,潮陽又在四六之外,多收浸水的稻穀三百餘石。總共接受潘田司好稻穀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浸水的稻穀一千三百八十石。接收三河司好稻穀二百七十九石,浸水的稻穀二百七十八石。浸水的稻穀顏色暗黑,一碰就成灰。經道台大人委托,在招寧、三河兩巡檢勘估先前所運西穀的空閑,共同取來一石浸水稻穀曬幹,碾出灰米三鬥六升。米戶認為這米沒有用。並說,如能及早交接,再設法賠補八百石,可以無事;慢一點,這些稻穀全要化為灰燼,整個交接就成了大麻煩。

總共算來,潮陽一地共收海運西穀一萬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有的要交接後簸揚,有的要碾米給軍餉,共應賠補三千二百石。縣令作為道台屬員,自應代賠二千二百石;其餘因摻和盜賣缺額的一千餘石穀子,應由各船戶追補。這樣處置乃是公平合理的了。

上司向海陽、潮陽二縣發下文書,讓會審追究,將船戶們的船隻變賣賠補。而招寧司巡檢範仕化,卻一再借道台大人之命,請求釋放船戶。我認為此案已經呈文通報,尚未會審,不敢私自放人。範仕化就背後放出危言威脅,我假裝不知。等到聽說製台、巡撫題明西穀兌撥沉失情由,將由巡撫彈劾革職審訊後,範仕化更加心懷怨恨,經常在道台大人麵前播弄是非。我正好奉命到府裏,急忙讓縣倉收下稻穀。我當麵向道台大人請示。道台大人仍命我審明此案,將船變賣賠補。我想:範仕化巡檢監守自盜,已經漏網,倘若再將船戶全部釋放,那麼,短缺的千石稻穀將向何人去要?如為道台大人賠補兩千餘石,我心甘情願;但為船戶賠補一千餘石,就沒有這種道理。範仕化說:"這些穀子何須賠補?即使新官接任,有道台大人作主,誰敢不接受呢?"然而我始終不能心安理得。

範仕化削職後對人說:"我招寧司巡檢雖然暫時落職,總有官複原職的日子。潮陽縣官的官運也危在旦夕,而且他的禍患要比我厲害百倍。睜大眼睛等著瞧吧!"同僚們把他的話轉告給我,我說:"倉穀粒粒都關乎百姓性命,怎能有名無實,欺誑朝廷?況且,道台大人乃仁厚長者,一心為國為民,斷然不會有這等事的!"但過了數日,範仕化的話果然應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