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傳說中神奇生子的情節所體現的動物崇拜觀念的影響尤為明顯。人們之所以對動物產生崇拜,一個主要的原因是由於各種動物各自具有人所不及的本領,如熊的力大無窮、水獺的善於泅水等。人們崇拜猴,同猴所具有的智慧、靈巧及旺盛的生殖力等能力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由於受到崇拜,各種動物的獨特能力又被加以進一步的誇張和神化,從而變得更為強大甚至近乎神奇了。當猿猴搶婚類傳說中的猴與人婚配並生育出孩子時,猴所具有的神奇能力,又會遺傳到它的孩子身上。於是,這個人猴婚配孕育的人類後代,也就自然具備了許多人所不及的能力,而成為超凡出眾的人才。
不過,此類傳說中,在表達對動物神奇能力之肯定及崇拜的同時,所體現的後世觀念的影響也是十分明顯的。其中與人婚配的動物,在同作為其婚配對象的人相處之時,往往不是直接以動物的麵目出現,而大多是變化成為人類的形象。在韓信的出生傳說裏,甚至把相婚配的女子和白猴說成是被貶的仙子,早年二者就有情意和緣分;而白猴盡管身為異類,心靈卻十分善良,通過某種類似變化的途徑——看“照心湖鏡”,它即能呈現為美男子的形象。傳說中這種種的處理,實際上正是在後世“人獸分開”的觀念影響下對原始動物崇拜遺留的合理化解釋。它使得後世難以接受的古老觀念變得可以理解,從而在人們的口頭傳承中得到了持續的保留。
需要加以說明的是,我們在解釋有關事象時一直使用“動物崇拜”的概念而不用“圖騰崇拜”,是由於下麵的原因:圖騰崇拜不僅僅是表現在口頭傳承中的一種觀念,它同時還是一種宗教體係和社會體係。圖騰(Totem)一詞來自加拿大古老的民族奧傑華人(Ojibwa)的方言“Ototeman”,其大意為“他是我的一個親屬”,並且它還表達了異族通婚製度的群體的成員關係。後來“圖騰崇拜”這一概念被研究者任意應用於其他類似的現象,並逐漸被當做一個普通術語,指一個社會群體認為自己同某種動物或植物等有形物存在一種特殊關係、甚至認為該事物是自己血統之由來的情況。在信奉一種圖騰的氏族(或民族)當中,作為圖騰的事物被看做是神聖的,個人與其圖騰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尊重的關係。同時,圖騰崇拜也形成了氏族(或民族)成員的相互關係以及該氏族與另一氏族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例如氏族內部成員之間的相互認同、通婚禁忌以及族外婚製度等等。群體中還存在著旨在表明和鞏固每個成員同圖騰之間關係的神聖儀式,此外,圖騰崇拜的製度,還表現為人們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同圖騰物之間所具有的特殊關係。由此可見,倘若缺乏其他的社會製度等方麵的證據,在民間口承傳統中一遇到人獸婚配的內容,就以圖騰崇拜來解釋,這種做法是有欠妥當的。因此,我們在解釋猿猴神話、傳說的相關內容時,沒有使用“圖騰”的概念。相比之下,“動物崇拜”則是一個相對寬泛的術語,它既可以指包括觀念、儀式等在內的宗教製度,也可以隻表示單純的觀念,用它來說明我們所涉及的問題,是比較貼切和穩妥的。
作為一種普遍流傳的民間文學作品,猿猴搶婚傳說對於文人的創作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唐宋時期大量出現的傳奇小說當中,便有不少以這種民間傳統為原型而寫成的作品,例如《補江總白猿傳》、《陳巡檢梅嶺失妻》等。這些內容,本書將在後文作專章介紹,這裏暫不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