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不“名”則已,一“名”驚人(1)(1 / 2)

現代企業的發展,名牌的崛起,正在一步步地向人們揭示這樣一個事實:要創造一個名牌企業,沒有一個好的公司、產品、商標名稱是不行的,企業價值與其價值等同。請看下麵的統計數據:

1999年品牌價值的排行榜:可口可樂品牌價值838.45億美元;微軟品牌價值566.54億美元;國際商用機器品牌價值437.81所美元;通用電氣品牌價值335.02所美元;福特汽車品牌價值331.97億美元;迪斯大林尼品牌價值322.75億美元;英特爾品牌價值300.21億美元;麥當勞品牌價值262.31億美元;美國電話電報品牌價值241.81億美元;萬寶路品牌價值210.48億美元……難怪乎可口可樂公司的一位資深的經理說:即使可口可樂公司一夜之間化為灰燼的話,它仍可以很快地複蘇,但憑它的品牌無論與哪一家公司合作,都會給該公司帶來滾滾的財源。

是什麼原因使品牌具有如此的價值,僅就“可口可樂”四個字來看,若將其分別做以解釋,沒有什麼玄妙之處。但是當它作為公司的一個品牌出現的時候,就成了公司實力的象征,成為一個無價資產,而這一切良好的開端取決於它的名稱——一個富有動感的爽口的可口可樂。

當然,光憑一個好名字,不見得就可以使一個品牌大發利市,但無疑的是,好名字確是一個品牌銷售成功的必要條件。

一、好名帶來好運

孔子曾說:“名不正則言不順”。對於一個企業而言,名稱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文字符號,它是企業整體的化身,是企業理念的縮影和體現。它對消費者有著較大的的號召力和親切感,能縮短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同時在樹立名牌、擴大影響、進行廣告宣傳方麵發揮神奇的作用。因此有人甚至聲稱:“好名字能給企業帶來好運氣。”

事實確實如此,靠好名字帶來好運氣的企業數不勝數。

20世紀20年代的上海,日本“味の素”風行一時。民族資本家吳蘊初也研製出了一種與“味の素”同樣品質的產品。為了提高與“味の素”的競爭能力,吳蘊初在給產品命名上下了很大功夫。他想:最甜的東西叫糖精,最香的香水叫香精,那這味道最好的應該叫”味精“。於是”味精“這個名字問世了。產品上市後,因其名字深受人們喜愛,很快便吸引了大量顧客,壓倒了“味の素”。

在日本或其他國家的一些國家和地區,英國威士忌酒的銷量大約是法國白蘭地酒的2倍,但是在香港,白蘭地的銷量確是威士忌的20倍。究其原因,問題出在譯名上。英國的“Whisk”譯成中文時,成了“威士忌”;而法國的“Brandy”變成了“白蘭地”。對講究文字諧音的香港人來說,白蘭地是深受人們喜歡的白蘭,有白蘭的地方一定是好地方,這個美妙的譯名使人聯想到酒味的純美、芬芳,於是便對白蘭地酒產生了好感。而威士忌酒則讓人覺得“連威風十足的紳士也忌飲”,自然對其敬而遠之了。

可口可樂為翻譯成現在絕妙的名字曾付出很大代價。1920年,Coca Cola開始進入中國市場,根據它的發音,原先譯出的漢語名口稱為“蝌蚪啃蠟”。當數千個這樣的廣告牌豎立起來後,Coca Cola公司才發現這蹩肢“英譯漢”讓人聯想到渾濁的水中的蝌蚪,作為飲料令人倒胃。1979年,Coca Cola重返中國內地時,公司負責亞洲的部門在英國倫敦征求中文譯名。一位中國學者正好留學英國,就以“可口可樂”這個名字一舉奪魁。“可口可樂”,不僅字簡易懂,發音與英文相近,而且暗喻飲料有良好的口感受,使人舒心快樂,時到今日,在中國,“可口可樂”已是家喻戶曉,婦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