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各電發出後,先後得到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代院長孔祥熙、軍政部何應欽等人的複電。
張學良複電說明:“蔣夫人及子文、銘三、雨農三兄來陝,迭與商談,已有解決辦法,日內即可揭開。目前前方軍事已令停止待命,政局前途,大見轉機。嗣此集全國力量以禦外侮,未始非複興之機也。”馬步芳卻迫不及待地又於15日和前述諸人發出請纓討伐張、楊的通電。
直至此時,馬步芳才令《青海日報》刊發有關電訊,公布西安事變消息。
馬步芳自知不是蔣介石的嫡係,又不甘心依附張學良和楊虎城,遂全力控製河西軍事,以隨機應變,力求維持自己割據一方的獨霸局麵。他一麵電令馬元海加緊對西路軍“圍剿”,一麵電令屬甘肅省政府主席於學忠委派的河西所有專員、縣長、局長及部長、科長,以及凡與東北軍有明顯關係者,一律以“清共”名義捕殺。
於學忠所派酒泉保安副司令徐啟文等四人,被殺害於酒泉城東北角城牆上,棄屍城壕。臨澤縣長樊萬齡、張掖縣公安局長範時中等遭捕殺。臨夏區行政督察專員、於學忠部王玉科被迫秘密離去。馬步芳還欲逮捕張學良派駐西寧的“西北剿匪總司令部”駐青代表魏敷濂,因其是幕僚魏敷澤的四胞弟,令其夤夜離青返陝。西寧新聞檢查所代主任劉天鳴,原係張學良所派,亦因風雲突變被迫匆忙離青。
12月25日,蔣介石被釋放。何應欽當日即以“有”電告知馬步芳。馬步芳於26日以“宥”電複何應欽,以“全省懸旗三日”來表示對國民政府“歡躍欲狂”之情。28日又以“儉”電致蔣介石表示:“惟殺賊致果,或可以竭忠誠。”
1937年1月17日,西路軍曾致函馬元海,以西安事變既已和平解決,河西軍事亦應罷手言和,停止內戰,一致對外。但馬步芳以為“此股匪消滅與否關係大局者至大且巨,是以嚴詞拒絕,不為軟化,誠恐有影響剿匪整個計劃,仍行繼續進攻,以期聚殲。”2月1日,西路軍再次致函馬元海:本黨已與中國國民黨三中全會去電謂“西安問題和平解決,全國慶幸,蘇維埃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紅軍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與軍事委員會之指揮,派代表與貴軍商洽一切。”而馬步芳則認為西路軍已山窮水盡,此屬緩兵之計,再次拒絕接受與紅軍合作共同抗日的主張,繼續嚴令馬元海所部圍剿西路軍。
西安事變,馬步青也很受震驚。他認為如果蔣介石生命有了問題,自己的處境即感狼狽;如果響應張、楊主張,河西走廊眼看要受紅軍威脅。馬步青躊躇難決,電示青海馬步芳商量辦法。馬步芳複電主張營救蔣介石,反對張、楊八項主張。馬步青隨即複電張、楊表明態度。
何應欽在南京以中央名義致電馬步青,命令將武威所屬各縣的行政機關和稅收機關等完全歸由駐軍控製,並囑星夜派員接管。馬接電後當即派軍佐人員和親信家族等,分別到各縣接替,勒令原任的專員、縣長、局長回蘭。武威專員李學謨與武威縣長楊玉清,雖係於學忠所派,但由於與馬步青的關係較好,因此未受虐待,由馬派汽車送回蘭州。
“二馬”乘此機會,派遣了不少專員、縣長、局長等作為親信。蔣介石被釋回到南京。新任甘肅省主席賀耀祖到蘭,賀對“二馬”所派人員,不論專員、縣長或局長,隻是以省府名義予以追認,分別加委而已。
§§第八章 喋血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