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妾薄命》今存二首,以佚文考之,似不止二首。然心竊疑之。第一首僅八句,四句為一韻,句六言,共二解。而第二首則有六解之多。豈佚句當屬第一首歟?
至其第二首,實五句為一韻,句六言,共六解。第一解以“藏”、“房”、“光”、“桑”、“觴”為韻;第二解以“盤”、“端”、“幹”、“顏”、“歡”為韻。下有“朱顏發外形蘭”一句,依韻當屬上。然其下第三解僅“情”、“輕”、“纓”、“呈”四句為韻。至於第四解、第五解皆五句為韻,則前後皆五句為一解,不宜第二解六句而第三解四句也。今按,近人黃節、古直注於“形蘭”一語皆引程曉《女典》:“此乃蘭形棘心。”黃節且曰:“形蘭,蘭形也,亦倒言以合韻。”其說疑誤。蓋原詩實當做“蘭形”,“形”與下文“情”、“輕”、“纓”、“呈”為韻,本亦五句。後人欲以此句屬前韻,遂誤倒耳。朱緒曾《曹集考異》以為自“袖隨”句以下宜另起別為一首,似亦病鑿。然此詩第六解以“私”、“遲”、“歸”、“晞”為韻,亦僅四句。鄙意此處為全詩結穴,故以四句收束;或傳鈔時遺佚一句。疑莫能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