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花》詩雲:“貴賤無常價,酬值看花數;灼灼百朵紅,戔戔五束素。”篇末雲:“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戔戔”一句,聚訟紛紜,講法不一。《詩選》注雲:
戔戔句,用《易經·賁卦》“束帛戔戔”語。戔戔,眾多委積之貌;一說,剪裁分裂之狀。“素”,絹之精白者;這裏用以形容白色牡丹花。按向來對此句解釋意見不一:有人以為“素”是指花的代價,或又以為“素”是束花用的。
《詩歌選》則注雲:
灼灼二句:說百朵的紅牡丹值二十五匹生帛。古代五匹為一束……“戔戔”……微少。這裏是反話。一說,“五束素”指五株白牡丹,亦可。
這裏分歧共有兩個:一、“戔戔”究竟是“多”還是“少”?二、“素”究竟指“帛”還是指“牡丹”?而兩者實彼此關聯,解決一個,另一個也就容易弄清楚。至於《詩選》說的“或又以為‘素’是束花用的”,說近支離,這裏不想去討論。
“戔戔”一語出自《賁卦》爻辭,殆無可疑。其全文是這樣的:“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賁”是“飾”的意思,“丘園”乃賢者所隱居之地,“束帛”則聘賢的禮物也。舊注大抵如此解釋。但王弼注卻說得比較含糊:
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施飾於物,其道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束帛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對於“戔戔”未作正麵具體的解釋。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馬融雲:“戔戔,委積貌。”又引薛虞雲:“禮之多也。”又引黃穎雲:“猥積貌。一雲,顯見貌。”又《文選·東京賦》:“旅束帛之戔戔”句薛綜亦雲:“戔戔,委積之貌也。”故孔穎達作《周易正義》,則雲“戔戔,眾多也”。此即《詩選》“眾多委積之貌”一語之所由來。蓋束帛“委積”,則數量“眾多”,自然也就“顯”而易“見”。故《釋文》與《正義》兩書所列舉的訓釋並無矛盾。而唐以前注家對“戔戔”的解釋,都是“多”的意思,從上麵所引的材料,也可概見。
到了北宋時,程頤作《易傳》,對“戔戔”一詞才提出了異訓。他說:“戔戔,剪裁分裂之狀。帛未用則束之,故謂之束帛。及其製為衣服,必剪裁分裂戔戔然……戔戔,謂受人剪裁而成用也。”這就是《詩選》一說的根據。但程頤這一解釋實不可取,就連他的信徒朱熹也不同意。《朱子語類》卷七十一雲:“他(指程頤)解作裁剪之象,尤艱曲說不出。”又雲:“程《傳》作剪裁,已是迂回。”又雲:“伊川此卦《傳》大有牽強處。‘束帛’解作剪裁,恐無此理;且如今將束帛之說教人解,人決不思量從剪裁上去。”故朱熹著《周易本義》,便對“戔戔”作出與“眾多”相反的解釋而不用程說。他說:
束帛,薄物。戔戔,淺小之意。人而如此,雖可羞吝;然禮奢寧儉,故得終吉。
在《朱子語類》卷七十一裏,還有好幾條與此類似的意見。如說:
或以戔戔為盛多之貌,曰:“非也。戔戔者,淺小之意,凡淺字、箋字皆從戔。”或問:“淺小是儉之義否?”曰:“然。所以下文雲‘吝,終吉’。吝者雖不好看,然終卻吉。”
又說:
戔戔,是狹小不足之意。以字義考之,從水則為淺,從貝則為賤,從金則為錢。如所謂“束帛戔戔”,“六五”居尊位,卻如此敦本尚儉,便似吝嗇,如衛文公、漢文帝,雖是吝,卻終吉……
又說:
蓋戔戔自是淺小之意。如從水則為淺,從人則為,從貝則為賤,皆淺小意。
他如南宋張世南《遊宦紀聞》卷九亦有類似的說法:“如‘戔’有淺小之義,故水之可涉者為‘淺’,疾而有所不足者曰‘殘’,貨而不足貴重者為‘賤’,木而輕薄者為‘棧’……凡此皆可類求。”可與朱熹說互參。從此,“戔戔”一詞的訓釋便由“多”到“少”,一反漢魏晉唐之舊說了(按,丁度等撰《集韻》,在“□”韻中收“戔”字,訓為“少意”;沈括《補筆談》卷一亦雲:“《易》曰‘束帛戔戔’,戔戔者,寡也,謂之盛者非也。”是北宋時已有此訓了)。清儒治經,多尊漢而蔑宋,如毛奇齡本來一向是同朱熹唱對台戲的,但他對“戔戔”一詞的解釋,卻依朱說。毛氏在《仲氏易》卷十裏解“束帛戔戔”句,先引張衡《東京賦》,然後說:“而規模減小,草野羞嗇,不其吝乎?”這不是與《周易本義》的解釋如出一轍了麼!又如焦循《周易補疏》卷一,釋此句亦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