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為寫文章對正字、正音問題發表意見受到讀者責難。因為我對當前流行的、而且具有權威性的工具書如《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都曾提出過不同意見,且認為某些工具書並非絕對正確。而讀者或謂我強不知以為知,或謂我狂妄自大。其實我隻是為廣大讀者(主要是為那些經常使用工具書的讀者)著想,既不想妄自尊大,自詡有學問;更不想抹殺或低估當前流行的工具書的權威性。
這已是半個世紀以前的事了。第一次聽到人們讀“竣工”為“俊工”,讀“鼓浪嶼”為“鼓浪雨”,特別是把“邈”讀作“渺”,我的確感到相當驚訝。因為我一直讀“竣”為七倫切(cún),與“逡”、“□”同音;一直讀“嶼”為許(xǔ),至今廈門當地人還是讀xǔ而不讀yǔ的。至於“邈”,如果讀“渺”,是藐視的“藐”的假借字;如果當“遠”講,那隻有音mò一種讀法。等我一查《新華字典》,才知字典上把誤讀訛讀當成“正音”,錯誤的一方倒成了我本人。50年代我編寫拙著《中國文史工具資料書舉要》,才發現上述錯誤讀法是始作俑於建國前即已編成的《漢語詞典》。我不禁憮然久之。這正如解差押送和尚,和尚把押送的差人頭發剃光而自己逃掉,結果解差一摸頭頂,便說:“和尚還在,‘我’到哪裏去了?”我在讀《漢語詞典》或《新華字典》這幾條注音時,真感到當初辛辛苦苦讀書識字的“我”究竟到哪兒去了?不過在50年代,由於《新華字典》的權威性太大,我也隻好“從眾”,盡管在我寫的書裏提出不同意見,在說話時還是讀“俊工”,免得惹來無謂的麻煩。然而我的困惑卻一直保持到今天。因為1996年的《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依然保存著這些錯誤讀法。我時不時地在想,如果我們一味遷就一般不識字的人誤讀訛讀,而在工具書中寧肯以訛音為“正音”,那為什麼對於“悛”、“酸”、“梭”、“狻”諸字仍讀其應讀的本音,而不一律都讀成“俊”呢?尤其是“邈”字,《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竟把它等同於“渺”字,認為“渺遠”即是“邈遠”。那我要問,柳永的[八聲甘州]“望故鄉渺邈,歸思難收”應該怎樣讀,怎麼講?難道“渺邈”也可以等同於“渺渺”麼?
記得在50年代我國第一批簡化漢字公布時,我就注意到,“肖”是不能代替“蕭”的,正如“蘭”不能代替“藍”一樣。幾十年過去了,其他的簡化漢字都有規範可據,唯獨這個“肖”字,可以在簡化漢字表之外逍遙自在,暢通無阻。不過其流行領域隻停留在姓氏上,而在“蕭條”、“蕭瑟”等詞語中仍不用“肖”字。其實有些姓蕭的同誌並不喜歡把自己的姓改寫為“肖”,例如我認識的蕭乾先生就從來不用“肖”字作為自己的姓氏。既然“蕭”字並未廢除,為什麼不把作為姓氏的“蕭”規範一下給統一起來,而偏要讓另一個本不讀第一聲的“肖”字羼入其間,使人莫衷一是呢?檢新版《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肖”字條下注雲:“姓(‘蕭’俗作肖)。”這就等於承認簡化字裏可以存在異體字、俗寫字,再坦率一點不妨說可以存在錯別字。然則此例一開,“蘭”和“藍”、“旦”和“蛋”也可以據此類推,通行無礙了。請問,我們漢字規範化的標準究竟是什麼呢?現在一說起漢字不規範,就揪住繁體字不放,其實病根卻出在簡化字本身。隻是目前主持這項工作的諸位先生不是投鼠忌器就是諱疾忌醫,不願向深層麵探索罷了。
“肖”字之外,還有“付”字。一般人認為,這個字既可通“副”,又可通“傅”。“付”、“副”相通,修訂本《現代漢語詞典》已有明文指出。但在詞典中以“付”字為詞頭的條目卻無一可通“副”,以“副”字為詞頭的條目亦無一可通“付”,可見在書麵語的使用中兩字並不能互通。那麼,寫成“付部長”、“付教授”之類究竟算不算錯,我還是不清楚。
最令人困惑的,乃是“付”字下有一條注雲:“姓。”而“傅”字下亦有一條注雲:“姓。”我想問,姓“付”的和姓“傅”的究竟是一個姓呢,還是兩個姓?如果隻有姓“傅”的,則“付”下的那條注實應廢掉,盡管它是照抄《康熙字典》。今兩條並存,隻能徒亂人意。麵對這樣的工具書,讀者究應如何對待和使用,我看確是夠令人困惑的。
199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