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注解與文風(1 / 1)

我在1996年曾寫一小文,題為《兩種注解古今談》。文中指出現在我們看到的注解有兩種,一種是給古書作注解,一種是給自己的文章作注解。為了節省篇幅,不避“炒冷飯”之嫌,把那篇拙文的最末兩段照錄如下:

當前為古書作注解者可謂汗牛充棟。但不少人急功近利,作注解往往蹈襲前人,甚至將錯就錯,以訛傳訛,強不知以為知。有的古書注解竟至愈看愈糊塗。有人注解古書每好避難趨易,原文易懂處注解也不厭其詳,難懂的地方偏偏作注解的人竟繞了過去,不置一詞。這就成了有注等於無注,甚至不如不注。

至於王瑤先生說的讀書要讀注解,大抵是指今人給自己的文章或著作所加的注解。當然,有些論文的注解其重要不下於正文。但近年來有一種風氣,即寫一篇論文總愛加上若幹條注解,好像論文後麵沒有注解就不算見功夫。一篇萬把字的論文,篇末竟連篇累牘地附上近百條注文,仿佛不如此不足以體現其淵博。實際上不少注文隻使讀者費翻檢之勞而無點滴之用。我曾半開玩笑地向雜誌編輯建議,凡論文後麵的注解不論篇幅多少一律不付稿費。這樣試行一下,或者可使此風稍斂乎?(原文見拙著《讀書拊掌錄》第432頁,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1月初版)

拙文所談,確有半開玩笑之意。今人為文好多列注解條目,還不隻是為了多拿稿費。溯考其風氣之來源,可能是仿效海外論文體例。外國人治漢學,每引一書或每立一說,為了說明其文章是有來曆而非杜撰的,當然要把引文出處注明和立論依據何在,文成而必加注解條目亦是自然現象。至於我們一般人寫文章,似乎可以不用如此拉開架勢,弄上若幹條注解以炫讀者耳目。有的文章在闡述自己論點過程中不免要旁涉他事,或陳述一個觀點的來龍去脈,怕使自己的正文節外生枝,乃加上幾條注文,這原是必要的;如果隻注引文出處,或重複正文中已詳細闡釋的內容,則鄙意以為這種注解便屬於可有可無的了。

記得有一次陪林庚先生閑談,先生曾發過這樣的感慨:“當年教我們的老師,如劉文典、陳寅恪諸先生,並未拿到文憑;我們則是大學本科畢業生,當然有文憑。而我們這些有文憑的事實上遠不及那些沒有文憑的師輩有學問。我們雖有文憑,也隻是本科畢業生;不比現在到處都是碩士、博士。可是這些有碩士、博士學位的,卻未必比我們這些沒有學位的人學問大。寫文章亦複如是。王昭琛(瑤)在世時曾公開對學生說,寫論文超過兩萬字他就不看。現在一篇博士論文,總要寫上十來萬字,甚至寫成一本近二十萬字的書。試想他哪有那麼多的話好說?為了擴大篇幅,隻好東拚西湊,抄來抄去,美其名曰旁征博引;那麼一來,當然論文的注解條目也就多起來了。其實這是空話連篇,好高騖遠。風氣既成,彼此再互相攀比,文章越寫越長,注解越加越多,結果反容易空洞無物,言不及義。這樣下去,實際上對學風、文風都無好處。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人間詞話》,不都是那麼薄薄的一本?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一共也沒有多少字。你能說他們沒有學問,沒有水平?”

我事先沒有征求老師的意見,把老師私下閑談的話公之於世,如有不妥,我這轉述者應負全責,與林庚先生無關。但林庚先生所教誨的言語,我是完全同意的。其實我本人自若幹年前即已努力往這方麵做了。我雖不學,也寫過幾篇論文,出過幾本小書。凡我所寫的文章,從來不愛在篇末加注;縱有幾條注解,也是不得不爾。我認為,給自己的文章加上無盡無休的注解條目,多多少少顯得有點虛誇浮躁。我衷心希望做學問寫文章的人多學一學王國維和魯迅。因為學問大小,水平高低,並不體現在文章的注解條目的多或少上麵。

1998年8月酷暑中急就,在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