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 不禮貌的稱呼(1 / 1)

我曾在上海《新民晚報》發表過一篇與此同名的小文,指出當前有些對人的稱呼不夠禮貌。但由於刊出時校對不精,導致讀者不明文義,且亦未引起社會上對此的較大關注。今再撰此文,重申鄙見,並希望得到讀者指正。

不禮貌的稱呼表現之一,在於給人寫信或贈人以書籍、書畫時所題的上款,即對受件人的稱呼。照傳統習慣,在寫受件人的名字時是不宜冠以姓氏的。這就是說,對於受件人不宜連姓帶名一並寫上去。比如我送給朋友一本書或寫贈給朋友一副對聯,上款隻宜寫對方的名或字,而不應冠以姓。如受件人是邵燕祥,則上款隻題“燕祥”而不宜加“邵”字。如果是寫信,(“邵”字隻能寫在信封上,信件本文是不宜姓名並稱的。這種姓名並稱風氣形成,實始於開會發通知或法院發傳票。但援例用到寫信、贈書或題書畫上款上麵則屬於不夠禮貌。而現今人們對此實在注意得不夠。

不禮貌的稱呼表現之二,在於稱呼老師。當前有一種習慣,老師姓李,則稱為“李師”;老師姓王,則稱為“王師”。其實這樣的稱呼也是不夠尊重對方的。薑妙香先生的弟子或有稱薑先生為“薑師”者,我就感到別扭。因這樣稱呼竟與“僵屍”同音。我常說笑話,幸虧我姓吳,如果姓巫,我就有可能被稱為“巫師”了。舊時雇用女仆,姓王則稱王嫂,姓李則稱李嫂。雖亦表示禮貌,畢竟不太尊重。稱老師當然不宜襲用這種模式。其實稱老師為王先生、李先生原很正常;單用“師”字,反顯得出語輕率。所以我在書麵語言中從不稱自己的老師為某師。

對於長者,我們習慣以“老”作為敬稱,如王姓老人稱之為王老,李姓老人則稱之為李老。也有姓名連稱,而省去雙名的下一字而代之以“老”者,如稱葉聖陶先生為“葉聖老”,稱俞平伯先生為“俞平老”,皆屬敬稱。晚近乃又有一種形式,即將對方姓名一並說出而下麵再加一“老”字,看似尊重,實不尊重。因為對於長者,本不宜直呼其姓名,即使下麵加“老”,仍欠恭敬禮貌。如稱王瑤先生為“王瑤老”,稱臧克家先生為“臧克家老”,我以為反不如徑稱王老、臧老更為恭敬禮貌。

故不禮貌的稱呼表現之三,在於對長者的直呼姓名,縱稱“老”亦非所宜。

也許有人認為我這種觀念過於拘執。但既要提倡文明用語,就應使之益臻於完善無疵為好。故我寧被人譏評為迂,亦不願使對方認為我態度欠鄭重尊敬也。

199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