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連續讀了幾種被當前讀者認為是高品位的刊物,如北京的《讀書》、天津的《文學自由談》和湖南的《書屋》等,確實受益不淺。其一,刊物中文章作者名家輩出;其二,不論名家或非名家的文章,可讀性均甚強;其三,文章有分量,十九非泛泛之作,讀了不僅益人神智,增長知識,而且啟迪思路,開拓眼界。
遺憾的是,在這樣檔次品位較高的刊物中,有些文章卻出現了本不該出現的“硬傷”。有的可能是作者的筆誤,有的或者為手民誤植。我們說,作者即使是名家,也會出現筆誤;而責編卻應該嚴格把關,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作者。至於誤植,則校對有失職之嫌,責編同樣不能推卸責任。總之,這種舛誤是會嚴重影響一本刊物的美好聲譽的。
試舉數例以明之:某月刊有一篇名家評名畫集的文章,文中引杜牧《九日齊山登高》七律中的一句:“塵世難逢開口笑。”作者首先把杜牧誤作杜甫,又把“塵世”誤作“人世”。這實在是這位作家的盛名之累。又,某雙月刊載有一篇談紀曉嵐的文章,竟把清代著名學者王鳴盛誤作“王明盛”,把詩人洪亮吉誤作“洪吉亮”,使人讀了啼笑皆非。類似的訛誤尚不止此一兩處,這裏恕不絮舉。
至於我自己寫的文章,也往往在發表時由於被手民誤植而引出歧義,有時錯得還很嚴重。我在一篇文章中曾說馬列主義指宗教為鴉片乃“不刊之論”,印出後竟被誤排為“不利之論”,不知者還以為我在詆毀馬列主義。最近有一家刊物發表了老一輩學者、前北大副校長魏建功先生的紀念專輯,其中轉錄了我寫的一篇跋語,中有句雲,“及撥亂反正,時人不能略跡原心”,由於原跋是用毛筆寫在魏老詩稿後麵的,未加標點,發表時竟被誤斷句為“及撥亂反正時,人不能略跡原心”,成為似通非通的句子,亦難免為通人所譏。此雖小節,終於暴露出責編的短處,誠不可不慎也。
199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