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 讀書與寫字(1 / 1)

90年代初,北京大學藝術教研室舉辦第一期書法短訓班。負責同誌知道我愛寫毛筆字,堅持邀請我去講課。愛寫毛筆字和研究書法藝術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能濫竽充數,所以我隻好選了一個與書法藝術理論和書法技巧不太搭界的題目,簡單地去講了一次,題曰“書法與文化”。其實這個題目是吹牛蒙事的,今撰寫這篇小文,乃改題《讀書與寫字》。

所以要寫這個題目也是事出有因。現在報紙、雜誌、電視台、電台各種新聞傳媒宣傳書法和書法家的報道一天比一天多,肯定書法家用功寫字的更比比皆是,而書法家的人數也車載鬥量,數不勝數。但各種宣傳文字或新聞報道卻極少倡議書法家應提高文化素養,應該多讀書、多鑽研學問。好像書法隻是一種技巧、一種工藝,與捏麵人、塑泥人之類相仿佛,根本用不著增長文化知識,更不必研討文字源流。這隻能培養寫字匠而不易造就藝術家,其導向顯然有偏差,說得厲害一點,是錯誤而且有害的。

至於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乃至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則十之八九沒有把字跡書寫工整的習慣,任意塗抹,點畫狼藉。我在北大講課的年頭可謂久矣,記得每年看完期考試卷後,總要占用課時對學生發議論,既勸勉又訓斥,希望學生把字跡寫端正,至少寫出來要使人認識。試想,不論本科畢業的“學士”也好,經過深造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高知”也好,反正都是從高等學府出來的青年學者,在專業方麵已有一定成就;結果寫出字來其難看與難認的程度卻與其學問和資曆遠不相稱,豈非天大憾事!記得50年代閱高考試卷,70年代末為一家出版社編過一年刊物,都遇到因書寫字跡難認而不得不把其試卷和稿件淘汰的憾事。我有時收到外地學生和拙文讀者的來信,想回信都無法動筆,主要的原因乃是他們來信所署的姓名字體過於龍飛鳳舞,使人無法辨識,隻好作罷。看來,要求讀書人把字寫好,應該不算是件苛刻的事吧。

回過頭來再來看看我們的大量老、中、青年書法家們,字寫得美觀與否姑且不論,最常見的一大缺陷即是寫出字來沒有“書卷氣”,或病粗俗,或病怪誕,或故意不循藝術規律,或有意識地寫出字來讓人不認識。作為“書法家”,隻管寫字而不讀書,恐怕是當前社會上的通病。所以我在講《書法與文化》那堂課時,隻提出一個要求,即初學書法者必臨帖,寫得有點名氣了難免有人求字索書,我隻希望臨帖者能把碑帖上文字的涵義弄懂,為人作字者所寫的內容首先自己要弄清楚其文義。這樣,“書法家”就要積累文化知識了。而作為一位有文化修養的“書法家”,其筆下更不應該寫錯字、別字、破體字以及生造字。我想,這個要求對於一位書法家或想做書法家的人也不算太高太難,不知各位書法家和“準”書法家以為然否。

說到我本人,再次聲明,隻是教書匠,夠不上書法家。我對於大學生以上水平的知識分子和對於書法家的要求,不過是對當前文化人的起碼要求。連這樣的要求都做不到,似乎值得反思一下了。

199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