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戰爭的內在聯係
因為人們認為戰爭有絕對形態,或者多少不同於絕對形態的現實形態,所以對於戰爭的結果就有了兩種看法。
在戰爭的絕對形態中,一切都是因為必然的原因而發生的,一切都很快地緊密聯係在一起,如果允許的話,我斷言在這其中根本就不存在空洞的、中性的空隙。在這種形態的戰爭中,其內部有多種多樣的相互作用(見第一篇第一章);在戰爭中依次進行的一係列戰鬥,嚴格地說都存在內在的聯係(見第一篇第二章);每次勝利都有其頂點,超過了這個頂點就會遭到損失和失敗(見第七篇第四第五章和《關於勝利的頂點》一文)。因為這種形態的戰爭具有這些自然屬性,所以它隻有一個結果,即最終結果。在最終結果之前,一切都處於兩可之間,一切都沒有獲得,一切都沒有失去。在這裏必須指出:最終結果會決定一切。因此,戰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的各部分(各個結果)隻有同整體相聯係才是有價值的。1813年,拿破侖占領了莫斯科和半個俄羅斯,這一軍事行動隻有在拿破侖得到了他所期望的和約之後才有價值。然而這一軍事行動隻是其戰爭計劃的一部分,還缺少另外一部分,即消滅俄國的軍隊。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拿破侖在取得其他戰果的同時,也取得了消滅敵人軍隊這一戰果,那麼肯定能夠達成他所希望的和約。由於拿破侖疏忽了這種情況,以後也就再也沒能取得這個成果,這樣就使他以前采取的軍事行動不僅完全沒有用,而且是有害的。
人們認為,一方麵戰爭中的各個結果是互相聯係的,另一方麵,戰爭中的各個結果又是相對獨立存在的。這就如同賭博一樣,前幾局的輸贏對後幾局的輸贏並沒有什麼影響。在這裏起決定作用的是戰爭中各個結果的總和,人們可以把單個的結果像所贏的籌碼一樣積攢起來。
就像第一種看法可以從事物的性質看出其正確性一樣,第二種看法可以從曆史上看出其正確性。在沒有遇到什麼困難的情況下就獲得一些很小的、很一般的好處,這種情況是很多的。戰爭的形勢越緩和,這種情況就越多。第一種看法在戰爭中完全正確的情況是很少的,而第二種看法在不需要第一種看法補充的情況下,在戰爭中完全適用的情況也同樣少見。
如果我們認為兩種看法中的第一種是正確的,那麼就必須承認,每一次戰爭從一開始就被看做是一個整體,軍隊的指揮官在采取第一個行動時,就應該明白以後所有的行動所要達到的目標。如果我們讚同第二種看法,那麼就會去追求次要的利益,而把其他的東西留在以後解決。
以上兩種看法,很難說哪一種是錯誤的,所以在理論上不能否定任何一種看法。在運用它們時的區別在於:第一種看法是基本觀點,一切應以它為基礎,而第二種看法是第一種看法在具體情況下的修正。腓特烈大帝在1742、1744、1757和1758年從西裏西亞和薩克森向奧地利發起新的進攻時,他自己很明白,這些進攻不能像進攻西裏西亞和薩克森那樣導致長期的占領。他之所以這麼做並不是想打垮奧地利,而是要達到一個次要的目標,即贏得時間和力量,他也不會為了這個次要目標而去冒特別大的危險。然而普魯士在1806年,奧地利在1805年和1809年確定的目標是很小的,即把法國人趕到萊茵河對岸去。從行動的第一步直到議和談判為止的這一段時間裏,在或好或壞的情況下,會出現一係列的事情。如果普魯士和奧地利事先不能考慮到這些,那麼它們就不能順利到達目標。不管是要確定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能取得多大的勝利,還是要確定在哪裏阻止敵人取得勝利,都必須做這樣的考慮。
仔細觀察曆史就能看出這兩種情況的不同之處。在18世紀,在西裏西亞戰爭時期,戰爭純屬政府的事情,在這樣的戰爭中,民眾是被作為一種盲目的因素來使用的。而在19世紀初,交戰雙方的民眾已經起著決定勝負的作用了。同腓特烈大帝相對抗的指揮官,都是些按照命令行事的人,所以小心謹慎就是他們的主要性格特點。而奧地利和普魯士的敵人,幾乎可以說就是戰神本身。這些不同的情況難道不會引起完全不同的觀察嗎?在1805、1806和1809年的戰爭中,人們不是應該注意那些最不幸的情況,而不是注意可能性,甚至是非常大的可能性嗎?基於這種情況而確定的行動和計劃,難道不是應該完全不同於以占領幾個要塞和較小地區為目標的行動和計劃嗎?
盡管普魯士和奧地利在準備戰爭時就已經感覺到了政治氣氛中的暴風雨,但是它們卻沒有采取相應的行動。它們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因為它們當時從曆史中還不能清楚地看到這一點。正是1805、1806和1809年的戰爭以及以後的戰爭使我們能比較容易地推斷出新的、具有強大衝擊力的絕對戰爭的概念。
上述理論就要求我們:在每一次戰爭中,首先要根據政治上的勢力和關係判斷出采取行動的可能性,然後根據這種可能性確定戰爭的特點和規模。如果依據這種可能性得出的戰爭特點越接近於絕對戰爭,戰爭中各個行動的聯係就越容易,就越有必要在采取第一個步驟時就想到最後一個步驟。
二 關於戰爭目的和使用力量
給敵人以多大的壓力,這要由敵我雙方的政治要求的大小來決定。如果雙方都明白對方的政治要求,那麼使用力量的尺度就是相同的。這種政治要求並不總是那麼明顯就能看出的,這也許就是雙方在戰爭中采取不同手段的第一個原因。交戰國的位置和情況不同,這可能是第二個原因。交戰雙方政府的決心、特點和能力也很少相同,這可能是第三個原因。這三個原因使人們無法確定會碰到多大力量的抵抗,也就不能確定在戰爭中人們應該使用的手段和可以提出的目標。
在戰爭中由於投入的力量不足,非但得不到任何戰果,還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所以交戰雙方都盡力在兵力上勝過對方,這樣就產生了一種相互作用。
如果在力量投入方麵可以確定一個極限的話,那麼這種相互作用就可能把交戰雙方引向這個極限。但是這樣就可能使人們不去考慮政治要求的大小,戰爭中所使用的手段也就與戰爭目的沒有了關係。在大多數情況下,最大限度地投入力量這個意圖由於內部情況的阻礙而不能實現。因此,進行戰爭的人通常采取一種折衷的方式,在行動時在一定程度上使用這樣的原則,即隻使用為了達到政治目的所必須使用的力量,隻確定為了達到目的所必須確定的目標。為了使這種原則成為可能,進行戰爭的人必須放棄任何一種能夠取得成果的絕對的必然性,也不去考慮那些遙遠的可能性。
在這裏,智力活動已經離開了嚴格的科學、邏輯和數學領域,從廣義的詞義上來說,已經成了一種藝術,也就是說成了一種能力,一種從一大堆無法看清楚的事物和情況中找出最重要、最有決定性的東西的能力。毫無疑問,這種判斷會或多或少不自覺地對所有的事物和情況做出比較,這要比進行嚴格的推論更快地排除那些與主要情況聯係不緊密的、不重要的事物,從而更快地找出聯係最緊密最重要的事物。
為了確定在戰爭中使用作戰手段的規模,我們必須考慮到我方和對方的政治目的;必須考慮到敵國與我國的兵力和各種具體的關係;必須考慮敵國政府和人民的特點及能力,以及我方在這些方麵的情況;必須考慮其他國家的政治結合關係以及戰爭對這種關係的影響。考慮這些錯綜複雜地互相聯係在一起的千差萬別的事物是很困難的。隻有天才銳利的眼力才能在其中很快找出正確的答案來,僅在理論上考慮這麼多事物是不可能掌握它們的,這一點是不難理解的。
就這一層意義而言,拿破侖說得完全正確:這可能是一道連牛頓那樣的人都會被嚇退的代數難題。
情況的複雜,各種關係的廣泛,以及缺少正確可靠的尺度,都使得人們很難找出正確的結論。然而我們也不能不看到,這一問題無可比擬的重要性雖然不會增加它的複雜性和困難程度,但是卻能增加解決它的無上光榮。對普通人來說,危險和責任感不會提高他們的精神自由和精神活動,反而會削弱他們的思維活動;但對有些人來說,卻會使他們的判斷更迅速、更準確。毫無疑問,我們這裏指的是一些少見的偉大的人物。
必須首先承認,隻有通過對各種情況總的觀察,也包括對當時具體特點的觀察,才能判斷即將到來的戰爭、戰爭可以取得的目標、以及在戰爭中實施的手段。對每一次戰爭的判斷都決不可能是完全客觀的,是由君主、政治家和軍隊指揮官的智力特點和感情特點所決定的,不管這些特點是不是集中在一個人身上都是如此。
如果我們觀察的是各個國家產生於具體時間和環境的普遍情況,那麼問題就有了普遍性,就更適合於進行抽象的研究。讓我們粗略地回顧一下曆史。
半開化的韃靼人,古代的共和國,中世紀的封建領主和商業城市,18世紀的國王,以及19世紀的君主和民眾,所有這些人所進行的戰爭都是不同的,他們在戰爭中所使用的手段不同,所要追求的目標也不同。
韃靼族為了尋找新的居住地,常常攜帶妻兒老小全部出動,所以他們在人數上比任何別的軍隊都要多。他們的目標就是要征服敵人或趕走敵人,如果他們有更高的文明程度,他們可能會用這種手段很快打敗所有的敵人。
古代的共和國,除了羅馬以外麵積都很小,而它們的軍隊就更小了,因為它們把大多數的民眾即平民都排除在外。這些國家數量很多,相隔又太近,這些很小的、獨立的部分形成一種自然規則,形成一種自然的力量均衡。力量的均衡使得這些小國家在采取重大行動時受到阻礙,使它們之間的戰爭局限於掠奪一些平地和占領幾個城市,以便今後對這些地方施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