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因此,我們必須像看待進攻那樣,把防禦也看做是一種鬥爭。
262.進行這一鬥爭隻能是為了爭取勝利,因此勝利是進攻的目的,也是防禦的目的。
263.人們沒有任何理由設想防禦者的勝利是消極的。如果防禦者的勝利在個別情況下確實是消極的,那麼這是由於特殊條件造成的。這種消極性不可以歸入防禦的概念,否則這種消極性就必然對鬥爭的整個概念產生影響,使概念出現矛盾,或者根據嚴格的推論,又得出絕對忍受的荒謬結論。
264.然而,進攻和防禦之間畢竟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區別,這個區別也是惟一原則性的區別,這就是進攻者希望有所行動並且采取行動(戰鬥),而防禦者等待行動。
265.這個原則性區別貫穿在整個戰爭領域,因而也貫穿在整個戰鬥領域,進攻和防禦之間的一切區別從根本上而言都是由這個原則性區別引起的。
266.希望采取行動的一方,必然是想以此來達到某種目的,而且這個目的必然是積極的,因為毫無所求的意圖是不會引起行動的。因此,進攻者必然抱有一種積極的意圖。
267.這種積極意圖不可能是勝利,勝利僅僅是手段。甚至當人們完全為了勝利本身,即單純為了軍隊榮譽的時候,或者為了利用勝利的精神力量對政治談判產生影響而尋求勝利的時候,目的也始終是勝利所產生的影響,而不是勝利本身。
268.防禦者和進攻者都必然持有勝利的意圖,但是勝利的意圖來自通過勝利所要達到的目的;在防禦者方麵這個意圖則來自戰鬥本身。進攻者的意圖是自上而下確定的,防禦者的原則則是自下而上形成的。誰要作戰,誰就隻能為了勝利而戰。
269.那麼,防禦者為什麼要作戰呢?也就是說他為什麼要應戰呢?因為他不容許進攻者實現其積極意圖,也就是說,他首先想維持現狀。這是防禦者必要的直接的意圖,至於防禦者進一步要達到的其他意圖都不是必要的。
270.因此,防禦者的必要意圖,或者更確切地說,防禦者意圖中的必要部分是消極的。
271.
(1)隻要防禦者有這種消極性,也就是說,不論何時何地,隻要防禦者所希望的是不發生任何變化,而是維持現狀,那麼,他就不會采取行動,而等待敵人行動。但是,從敵人采取行動的時刻起,防禦者就不能再通過單純的等待和不行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了;這時,他也要像敵人一樣行動起來,於是進攻者和防禦者之間的區別也就消失了。
(2)如果把這一點應用於剛剛拉開帷幕的整體戰鬥,那麼進攻和防禦之間的全部區別似乎就在於:防禦者等待進攻者行動。但是在戰鬥的進展過程中,這種區別也就漸漸地消失了。
272.防禦的這一原則也可以應用於部分戰鬥;整體的各個單位(部分)很可能也不希望發生任何變化,它們可能因此而決定等待。
273.不僅防禦者的各單位(部分)可能進行等待,而且進攻者的各單位(部分)也可能進行這種等待,實際上雙方都有這種情況。
274.但是,防禦者比進攻者更經常進行等待,這是由事物的本質決定的。這一點隻有基於同防禦原則有聯係的特殊情況才能闡述清楚。
275.在整體戰鬥中,人們越是想把防禦原則貫徹到最小的單位,越是想把這個原則普遍地推廣到所有的單位,整個抵抗就越被動,防禦就越接近於絕對的忍耐,而我們認為絕對的忍耐是荒謬的。
276.在什麼情況下防禦者進行等待的利益已經消失,其作用已經完全發揮出來,就好像出現了飽和點呢?這個問題我們以後再論述。
277.現在,我們從以上的論述中隻能得出一個結論,即進攻或防禦的意圖不僅對戰鬥的開始起一些決定作用,而且貫穿在整個戰鬥過程中;從而就出現了兩種不同的戰鬥方式。
278.因此,戰鬥計劃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規定出,整體進行的戰鬥應該是進攻戰鬥還是防禦戰鬥。
279.對執行特殊任務的那些部分,戰鬥計劃也必須規定出它們的戰鬥應該是進攻戰鬥還是防禦戰鬥。
280.如果我們現在還不去考慮對防禦和進攻的選擇能夠起決定作用的一切特殊情況,那麼就能得出一條關於這種選擇的法則:想阻止決戰的一方總是進行防禦,想尋求決戰的一方總是采取進攻。
281.我們馬上就要把這個原則同另一條原則聯係起來研究,這樣我們就能夠更進一步地認識這個原則。
火力戰和白刃戰
282.此外,戰鬥計劃必須選擇由武器帶來的戰鬥形式,即火力戰和白刃戰。
283.但是,這兩種形式與其說是戰鬥的分支,不如說是戰鬥的原始組成部分。它們是由武器決定的,它們相互從屬,隻有結合起來才能構成完整的戰鬥力。
284.單個的戰鬥者必須裝備有兩種武器,而各兵種之間必須緊密結合,這就證明了上述的見解是正確的,雖然這種真理隻是一種近似的、符合大多數情況的真理,而不是絕對的真理。
285.但是,把這兩個形式分開來,隻使用其中的一種而不使用另一種,這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常見的。
286.戰鬥計劃不可能規定兩種戰鬥形式的相互從屬關係和它們之間的自然順序,因為這些問題一般說來都是在概念中、在編組過程中和選擇操練場地的時候已經確定了的,因此它們像編組一樣是戰鬥計劃中固定不變的部分。
287.要討論關於這兩種形式分開使用的一般性原則問題,就必須有如下的前提條件,即承認這兩種形式的分開使用雖然是一種作用力較弱的行動方式和一種不得已的辦法,但在特定的場合中仍然是必要的。人們隻是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才不得已把上述的兩種戰鬥形式分開使用。例如,當人們打算對敵人進行奇襲,但是卻沒有充足的時間進行火力戰,隻是推測自己的部下在勇氣方麵占有很大優勢的時候,就有可能采取單純的白刃戰。
時間和空間的規定
288.關於時間和空間的規定,首先應該一般性地指出,就整體戰鬥而言,空間規定隻用於防禦,時間規定隻用於進攻。
289.但是,對部分戰鬥而言,不論是進攻戰鬥計劃還是防禦戰鬥計劃,都需要對時間和空間做出規定。
對時間的規定
290.戰鬥計劃中對部分戰鬥在時間上的規定,初看起來好像最多隻有兩三點,可是仔細研究以後就會發現完全不是這樣的。在計劃中對時間的規定始終貫穿著一個極有決定意義的重要思想,即盡可能按順序使用兵力。
按順序使用兵力
291.在各種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的場合,同時使用這些力量是一個基本條件。在戰爭中,特別是在戰鬥中,情況也是如此。由於軍隊的數量也是軍隊致勝的一個因素,所以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時候,同時使用一切兵力,即在一定時間內高度集中兵力的一方,就能戰勝在這一時間內不同時使用一切兵力的敵人,而且首先是戰勝敵人已使用過的那部分軍隊。由於戰勝了敵人這部分軍隊,勝利者的精神力量就必然有所增加,戰敗者的精神力量就必然有所減少。因此,即使雙方物質力量的損失相等,也可以得出下麵這個結論,即這種部分的勝利使勝利者的全部力量超過戰敗者的全部力量,因而也就有助於整體戰鬥取得勝利。
292.但是,上麵的結論是以兩個並不存在的條件為前提的:第一,同時使用的軍隊的數量沒有最大限度;第二,對於同一支軍隊而言,隻要它還有兵力剩餘,就可以無限度地作戰。
293.第一點之所以是不現實的,其原因如下:由於凡是不能發揮作用的戰鬥者都必須被看做是多餘的力量而不能被部署在作戰正麵上,所以戰鬥者的數量本來就受到了戰鬥空間的限製,這樣一來,同時發揮作用的戰鬥隊形的縱深部署和正麵寬度就受到限製,戰鬥者的數量也因此受到了限製。
294.但是,對軍隊數量起更重要限製作用的是火力戰的特性。我們在第89條第(3)項中已經看到,在火力戰中,在一定限度內使用較多的兵力隻能加強雙方的火力戰的總效果。因此,當一方的這種加強已經不能得到利益時,數量對這一方就不再起作用了。這時,數量就容易達到最大限度。
295.這種最大限度是完全根據具體情況,即根據地形、部隊的士氣和火力戰的直接目的決定的。在這裏隻要說明有這種最大限度就夠了。
296.因此,同時使用的軍隊數量有一個最大的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就會造成兵力的浪費。
297.同樣,同一支軍隊的使用也有它的限度。我們已經看到(第123條)參加火力戰的兵力如何逐漸變成不能使用的兵力。在白刃戰中也會產生這種情況。如果說在白刃戰中軍隊物質力量的損耗比火力戰中小一些,那麼失利時軍隊精神力量的損耗卻大得多。
298.由於所有參加過戰鬥的殘存部分都會變成不能使用的兵力,所以在戰鬥中就出現了一個新的要素,即新銳兵力比使用過的兵力具有內在的優越性。
299.但是,這裏還需要考察另一個問題,即使用過的兵力暫時變成不能使用的兵力,也就是每次戰鬥在所使用的兵力中引起的危機問題。
300.白刃戰實際上沒有持續時間。一個騎兵團向另一個騎兵團猛衝的一瞬間,勝負就決定了,真正搏鬥時所用的幾秒鍾在時間上是不值一提的;在步兵和大部隊中,情況也沒有多大不同。但是,問題並沒有因此完全解決。在決戰中產生的危機狀態並沒有隨著勝負的決定而完全消失,對戰敗者進行猛烈追擊的勝利者的騎兵團,已經不再是戰場上保持完整隊形的那個騎兵團了;它的精神力量雖然增加了,但是它的物質力量和隊形通常卻是大大削弱了。隻是由於敵人的精神力量遭到了削弱並且同樣也處於混亂狀態,才使勝利者保持著優勢。如果這時敵人調來另外一支精神力量還沒有受到削弱的、隊形完整的部隊,那麼,毫無疑問,在雙方部隊素質相同的情況下,這支部隊就會擊敗原來的勝利者。
301.在火力戰中也有這樣的危機。在剛剛用火力擊敗敵方的勝利時刻,部隊仍然處於隊形混亂和力量受到顯著削弱的狀態,而且這種狀態將一直持續到陷入混亂的一切又恢複正常狀態為止。
302.我們在這裏關於小部隊所談的一切,也適用於大部隊。
303.在小部隊中,這種危機本來就大一些,因為危機是以同樣的程度滲透到整個部隊的,但是危機的持續時間在小部隊中卻短一些。
304.整體的特別是整個兵團的危機最小,但是危機的持續時間也最長,在大兵團中危機往往持續許多小時。
305.隻要勝利者的戰鬥危機還沒有消失,戰敗者調來相當數量的新銳部隊就可以從勝利者的危機中找到恢複戰鬥和扭轉局勢的途徑。
306.這是之所以要把按順序使用兵力看做是有效要素的第二個原因。
307.既然在一係列連續的戰鬥中按順序使用兵力是可能的,既然同時使用兵力不是沒有限度的,那麼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與其他力量同時使用時不能發揮作用的兵力,通過按順序使用就可以發揮作用。
308.通過一係列連續進行的部分戰鬥,可大大延長整體戰鬥的持續時間。
309.由於整體戰鬥的持續時間大幅度延長了,我們就必須考慮到一個新要素的產生,即意外事件,而這又是按順序使用兵力的一個新的理由。
310.如果說按順序使用兵力總的來說是可能的,那麼,敵人究竟怎樣使用他的兵力卻是無從知道的,因此我們判斷的隻能是敵人同時使用的兵力,而且我們對此隻能做一般性的準備。
311.但是,戰鬥的持續時間一旦延長,就必須考慮到純粹的偶然性,從事物的本質來看,這種偶然性在戰爭中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易於出現。
312.因此,我們要根據這種意外事件對總體情況做出考慮,這種考慮無非是在陣地後方部署適當的兵力,也就是說準備好真正的預備隊。
縱深部署
313.在所有按順序進行的戰鬥中,就產生這種戰鬥的根據而言,都需要有新銳兵力。新銳兵力可能是完全新銳的,也就是沒有使用過的兵力,也可能是已經使用過、但經過休整已經或多或少從削弱的狀態中恢複過來的兵力。不難看出,新銳兵力的新銳程度是很不同的。
314.不論是使用完全新銳的兵力,還是使用重新恢複過來的兵力,前提條件都是把這些兵力部署在後方,即部署在火力殺傷範圍以外。
315.在火力殺傷範圍以外對這些新銳部隊的部署也是有講究的,因為火力殺傷範圍不是驟然中止的,而是逐漸消失直到最後完全消失的。
316.燧發槍和榴霰彈的有效射程顯然是不同的。
317.一支部隊部署在火力線後方越遠,它在使用時就越顯得新銳。
318.在燧發槍和榴霰彈的有效射程內的任何部隊都不能再看做是新銳部隊。
319.由此可見,把一定兵力部署在後方有三方麵的理由:
(1)替換或增援疲憊的兵力(特別是在火力戰中);
(2)利用勝利者獲勝後立即遇到的危機;
(3)應付意外的事件。
320.所有部署在後方的兵力,不管它是哪個兵種,不管把它叫做第二線還是預備隊,也不管它是一個部分,還是一個整體,都屬於被縱深部署的兵力的範圍。
同時使用兵力和按順序使用兵力的兩極性
321.由於同時使用兵力和按順序使用兵力是互相對立的,各有各的利益,所以可以把它們看做是對立的兩極。而統帥在使用兵力時可能偏向兩極中的任何一極,此時人們隻有正確地估計對立兩極的吸引力,才能平衡這兩種吸引力,采取適當的使用兵力的方法。
322.選擇的任務就是要了解這種兩極性的規律,即了解兩種使用兵力的方法和條件,從而了解它們之間的關係。
323.兵力的同時使用程度可以按以下次序遞增:
(1)雙方的作戰正麵相等時:
在火力戰中,
在白刃戰中。
(2)一方的作戰正麵較大時,即進行包圍時。
324.隻有同時發揮作用的兵力才能看做是同時使用的兵力。但是,當雙方的作戰正麵相等時,同時發揮作用的可能性會受到限製。例如,三列橫隊在火力戰中還勉強可以同時發揮作用,而六列橫隊就不可能了。
325.我們已經指出(第89條),兩條兵力不等的火力線可以互相抗衡,一方減少兵員(如果不超過一定限度)隻能是削弱雙方的火力效果。
326.火力戰的破壞力越弱,要想得到應有的效果所需要的時間就越長。因此,希望盡可能減弱火力戰總的(即雙方的火力總和)破壞力的,主要是想贏得時間的一方(通常是防禦者)。
327.此外,兵力很小的一方也是這樣,因為即使雙方損失相等,他的損失相對而言還是要大一些。
328.相反的條件將產生相反的利害關係。
329.如果加大火力效果不能帶來特別的利益,那麼雙方都想用盡量少的兵力來對付敵人,也就是像我們在第89條第(2)項中已經說過的那樣,隻使用有限的、但不至於使敵人立即轉入白刃戰的兵力。
330.這樣一來,在火力戰中,由於同時使用兵力帶來的利益不大而且受限製,雙方就轉為按順序使用其餘的兵力。
331.在白刃戰中,數量上的優勢起決定性的作用,同時使用兵力比按順序使用兵力有利得多,以至於按順序使用兵力的方法幾乎完全被白刃戰排除在外,隻有出現了一些其他情況,按順序使用兵力才成為一種可能。
332.白刃戰是一種決戰,而且是一種幾乎沒有持續時間的決戰,所以它是排斥按順序使用兵力的。
333.但是,我們已經說過,就白刃戰帶來的危機而言,按順序使用兵力是非常有利的。
334.但是,如果各個白刃戰是一個較大整體的部分戰鬥,那麼這些白刃戰的勝負就不是絕對的。因此在使用兵力時,必須同時考慮到以後可能發生的戰鬥。
335.基於這種考慮,人們在白刃戰中就不會同時使用過多的兵力,而是酌量使用確有把握獲勝所必需的兵力。
336.在白刃戰中,惟一的原則是:在一些難以發揮兵力作用的情況下(例如敵人的勇氣足,地形險要等等)必須使用較多的兵力。
337.在此需要指出的一點是:一般而言,在白刃戰中兵力的浪費不像在火力戰中那樣不利,因為在白刃戰中,隻是在出現危機的時刻才不能使用部隊,而不是長時間不能使用。
338.因此,在白刃戰中,同時使用兵力的前提條件是:無論如何都應該保證有足夠的兵力來取得勝利,按順序使用兵力根本不能彌補兵力的不足,因為在白刃戰中不像在火力戰中那樣,成果可以一個個地積累起來;但是,在兵力足以取得勝利的情況下,同時使用更多的兵力,就是一種浪費。
339.以上我們研究了在火力戰和白刃戰中用加大兵力密度的辦法來使用大量兵力的問題,現在,我們再來研究一下在較大的作戰正麵上,即在包圍的形式中可能使用大量兵力的問題。
340.要在較大的作戰正麵上把大量的兵力同時投入戰鬥,可以用以下兩種方法;
(1)增大作戰正麵,迫使敵人也延伸其正麵。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並不比敵人有利,但是這樣做可以使雙方都同時使用較多的兵力。
(2)包圍敵人的作戰正麵。
341.但是,這種能使雙方同時使用較多兵力的辦法隻有在少數場合中才對一方有利,而且敵人是否同樣延伸其作戰正麵是不能肯定的。
342.如果敵人不延伸其作戰正麵,那麼我方所增大的一部分作戰正麵,即一部分部隊,要麼無事可做,要麼不得不去包圍敵人。
343.能夠促使敵人同樣延伸自己的作戰正麵的惟一條件是:使他對我們的包圍感到恐懼。
344.但是,要想包圍敵人,比較好的辦法顯然是從一開始就為此做好安排,而且隻能從這個觀點出發來解決較大的作戰正麵的問題。
345.使用兵力時,采用包圍形式的第一大優點是:它不僅能夠增加雙方同時使用的兵力總數,而且能使一方有可能比另一方投入更多的兵力。
346.例如,如果一個作戰正麵為180步寬的步兵營,必須要向四麵形成作戰正麵以對抗包圍它的敵人,而且敵人是在這個營的燧發槍有效射程(150步)之內,那麼敵人就有可能用八個營的兵力來對這個步兵營進行有效的包圍。
347.由於包圍形式具有上述的特點,所以它也屬於我們這裏討論的範圍。但是,我們還必須同時考察包圍形式的其他特點,即它的另外一些利弊。
348.包圍形式的第二個優點是:通過集中火力增強射擊的效果。
349.第三個優點是能夠切斷敵人的退路。
350.被包圍的兵力越大,或者更確切地說,被包圍的範圍越大,包圍的這三種優點就越不顯著,反之,兵力越小,這三點優點就越顯著。
351.關於第一個優點(第345條)要解釋的是:不管部隊的兵力是大是小,隻要它們是由同一種兵種組成的,其射程是不變的,並且包圍線與被包圍線的長度差別也是始終存在的,那麼包圍的範圍越大,這個差別的價值就越小。
352.在相距150步時,八個步兵營才能包圍一個步兵營;但是,包圍十個步兵營,隻要二十個步兵營就夠了,也就是說不需要八倍的兵力,隻需要兩倍的兵力就夠了。
353.但是,人們很少會應用完全的包圍形式,即形成一個圓周的包圍形式,而隻是形成部分的、通常在180度以下的包圍。如果設想被包圍的兵力是一個大兵團,那就很容易看到,上述第一個優點在這種情況下是多麼微不足道的。
354.至於第二個優點,顯而易見情況也是如此。
355.被包圍的範圍越大,第三個優點必然也越不顯著了,這是不言而喻的(雖然在這裏還要考慮到其他的情況)。
356.采用包圍形式也有一種特殊的缺點,這就是包圍時兵力分散在較大的空間中,它的作用因此從兩方麵受到了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