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看到立軒沒有寫英語作業,非常生氣,忍不住發脾氣,但是後來她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便向立軒道歉。這位媽媽的做法值得家長學習。
在生活中,還有一些家長在工作或者家庭生活中遇到這樣那樣的煩惱、不快,或者與配偶出現感情上的糾紛、挫折,一時找不到發泄和解脫的辦法時,就會自覺不自覺地把孩子當成自己發泄的對象,拿孩子“出氣”。
菲菲是個9歲的小女孩,在學校裏她不像別的孩子那樣活潑快樂,而總是一個人躲在角落裏發呆。有時候被老師提問到了,菲菲就非常緊張,有一次,竟然害怕地哭了起來。
後來老師了解到,菲菲的家長都有體麵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但與此同時,他們承受著很大的壓力,無論心情好與壞,在客戶和上司麵前都必須帶著職業性的微笑。因此,菲菲的家長經常會把壞情緒帶回家。有時候菲菲做錯一點事情,就會招來家長的打罵。他們並沒有意識到,孩子已經成了他們發泄壓力的出氣筒。
幼小的孩子還沒有判斷力,對於家長撒在自己身上的怨氣,他不知道是情緒的一種轉嫁,而是理解成是家長不喜歡自己,自己是不可愛的,進而產生自卑感,容易導致孩子適應性差、膽小、退縮等行為,成了日後引發心理疾病的“溫床”,給孩子的學習和人際交流造成很大的影響。
把孩子當做發泄對象,對會產生以下的不利影響:
(1)這樣做會在孩子的行為標準上造成混亂。就是說,會使孩子不知自己到底應該怎樣做才能不會被打罵、訓斥,這既不利於錯誤的糾正,又不利於孩子好習慣的養成。
(2)使孩子養成看家長臉色行事的壞毛病,不利於家長及時、準確地把握孩子的真實情況,不利於家長有針對性、實效性地進行教育。
(3)家長的不良情緒直接影響著孩子的心情,會使孩子同時遭到“體罰”與“心罰”的雙重傷害,這不僅嚴重地影響著孩子身心的健康,甚至會對孩子的一生造成重大傷害。
(4)家長在教育孩子上為情緒所左右,會使家長的威信在孩子的心中大大降低。這種威信的“降低”,往往又會對以後的家庭教育人為地製造出種種障礙,比如,有些家長所說的“孩子大了,反而越來越不聽話”,就與這種“障礙”有關。
家長難免會遇到心理、感情、工作上的問題,但這些都不能成為拿孩子“出氣”的理由。遇到不順時,家長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去自我解脫,拿孩子“出氣”既是粗魯和缺乏修養的表現,也是一種無能的表現。而且由於家長-時的粗暴,可能會給孩子的一生帶來難以磨滅的陰影。
總之,作為家長,一定要善於用理智來駕馭自己的情感,努力培養自己的健康情感,保持情緒的穩定,避免大起大落、喜怒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