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訪者:“我失戀了。怎麼辦?”

谘詢師:“掉頭就走。”

喜歡一個人一定要向她表白,否則她怎麼知道你喜歡她?但是,如果被拒絕了,也千萬不要糾纏不休。

我們特別不提倡死纏爛打。有的人在分手的時候一定要對方給個理由,對方為了應付,努力去找些借口,這是最危險的做法。因為不管什麼借口,都有解決的辦法。因為我窮,那我就去瘋狂賺錢;現在我有錢了,你怎麼還不愛我?因為我懶?懶可以變勤奮嘛……

當一個人死死糾纏時,他的力量大得可怕,這不是誇張。你能想到的借口,他都能改變,而且極有可能事實上也真做到了。所以拒絕一個人不需要借口,最好的理由是:“我對你沒感覺。”

從糾纏者本人來說,我們也特別不提倡死纏爛打,死纏爛打的不是真愛,其實你不愛對方,而隻是想得到她。用盡各種手段,假如你的手段奏效,對方果真答應了,那麼你得到的也不是你想要的,因為對方並不愛你,隻是愛上了你的手段,哪天手段用完了呢?或者手段不再奏效了呢?現實中確實有這樣的人,對方嫌他窮,他就去努力賺錢,多年之後變得很有錢,但也變得很迷茫,對方早已結婚,自己有很多錢,可錢不是自己想要的。

戀愛失敗了該怎麼做?掉頭就走確實是個比較奏效的辦法。該痛的痛,該哭的哭,再怎麼傷的痛,兩年之內一定能逐漸消失。一般情況,像表白被人拒絕這種事,多半不會超出兩個月。再大的創傷性事件,比如親人逝世之類,也不大可能超出兩年。如果你因某個事件沉迷於傷痛,超過兩年依然不能自拔,那並不說明你癡情,隻能說明你應該做谘詢。因為超出兩年的話,你的傷痛肯定不是單純地由事件本身引起,而是類似的很多相關事件,你有一個心結需要解決。戀愛失敗了,傷痛是必然的,但如果你真想忘掉這段經曆,就不能纏綿,纏綿不是辦法。朱建軍老師曾經碰到過一個案例,女孩被男朋友拋棄,總也忘不掉他,所以來做谘詢。“我真的很想忘掉他。”“你們現在還有聯係嗎?”有啊,有時候給他打個電話,有時候約他出來一起吃頓飯……這麼親密的聯係,一個天天見麵的人,怎麼可能忘得掉?

死纏爛打不提倡,但是有一種情況跟死纏爛打非常相似,而實質又不同,那就是死皮賴臉。戀愛失敗,不再抱希望,但又真的喜歡對方,也沒想要忘掉對方,那死皮賴臉也倒是個辦法,不過有時挺招人討厭。用死纏爛打來形容段譽的情況似乎不夠妥當,用死皮賴臉可能更準確些。因為段譽幾乎沒有什麼手段性的東西,而更多的就是喜歡,純粹的喜歡。段譽雖然也有付出,但他的付出不是專門為了得到王姑娘,他隻是太喜歡她,希望能多看她兩眼,多跟在她身邊待會兒。死纏爛打跟死皮賴臉的區別就在這兒。死纏爛打的人有付出的時候,他的付出是手段,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得到對方,付出之後倘若得不到,他可能惱羞成怒;死皮賴臉的人也付出,但他的付出隻是因為愛,單純地為了愛,雖然也希望得到對方的愛,得不到的話也會有些遺憾,但不至於惱羞成怒。

為什麼不能死纏爛打,卻可以死皮賴臉?愛有些時候是帶有偶然因素的,對方今天不喜歡你,明天不喜歡你,不代表她永遠不可能喜歡你。解釋阿尼瑪理論的時候提過,現實生活中不大可能找到絕對的阿尼瑪或阿尼姆斯,隻能找盡量接近的,有人一輩子沒找到也不稀奇,出於現實的考慮,很多人不得不逐漸降低自己的標準。比如說你的阿尼姆斯是劉德華,那你就隻能適當降低標準了,否則你嫁了劉德華,別人怎麼辦?總得給別人也留點機會吧?當你降低標準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另外一個人有機可圖了,你過去說了,“非劉德華不嫁”;現在條件放寬,“隻要劉德華一半帥我就嫁”。那個死皮賴臉的,隻有劉德華一半帥的追求者,馬上就撿了大便宜,就像段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