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法律谘詢(1 / 2)

一、律師的法律谘詢定義及特點

律師的法律谘詢是指律師以口頭或者書麵形式,為已經確立委托關係的客戶解答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的活動。法律谘詢具有如下特點:

1.涉及的問題通常是由特定的糾紛產生的

這些糾紛有時候比較簡單,有時候就比較複雜。無論哪種情況,在沒有占有材料的情況下,不能輕率地提供法律意見。通常情況下,法律谘詢隻是提供相關法律的正確解釋,案件解決的有效途徑等,更進一步的法律解決方案需要進一步了解事實,進行更為細致的調查分析。

2.涉及的法律問題通常是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

例如婚姻、勞動關係、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事故、監護關係、侵權賠償的數額、商品房買賣糾紛等等。這些問題占據了法律谘詢的絕大部分。

3.法律谘詢並不是常規的律師收費項目

通常情況下律師和提問人之間沒有委托關係。但法律谘詢往往是律師取得代理權的途徑,實踐中,當事人有時候是在聽取了律師的法律谘詢之後,相信律師的業務水平,從而要求律師代理其事務,這種情形在涉外領域中常發生。

4.律師口頭回複法律谘詢是最經常的形式

雖然有時候也以書麵或者電子的形式回複,但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即使有,律師也要收取費用。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口頭或者書麵回複的谘詢意見,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5.特殊的法律谘詢形式:商務谘詢

商務谘詢是近些年來新出現的一種法律谘詢形式,通常發生在國外客戶進入東道國進行商務活動,或者從事陌生領域的投資,需要進一步了解東道國的法律製度時。在這種模式下,當事人對律師提供的法律谘詢要求比較高,期盼獲得較為完整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應用方案。因此,律師是以書麵的形式對客戶提出的要求進行詳細的分析,對所適用的法律作出詳細的介紹,對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進行具體的預測,提出可行的方案。

商務谘詢多發生在已經建立合同關係的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之間,收取的費用也較高。這種谘詢形式在國外非常普遍,是律師的重要業務內容之一,而在我們國家正處於起步階段。

二、律師提供法律谘詢的方式

律師回複法律谘詢的方式通常有口頭和書麵兩種形式。

(一)口頭形式

口頭谘詢,是指律師通過麵談、電話、雙向視頻係統等方式對法律問題作出的答複。這裏,要注意以下問題:

1.準確把握當事人的意圖以及所提問題的基本情況

對於有方言口音或者語言有障礙的當事人要特別耐心。口頭谘詢由於交流環境的關係,往往會使律師遺漏重要的環節或當事人提供的重要情況,所以律師不要急於給出意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和當事人多進行溝通,力爭把握問題的全部情況。

2.在回複問題時,律師要注意語言的簡潔

律師語言表達上的口語化並不妨礙法律意見正確的表達,但不要搬弄法律術語,同時注意針對當事人關心的問題予以重點解答,答複過程中要始終依據法律和掌握的事實,切不可隨意解釋法律或給當事人提供不可行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