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必要的記錄工作
有時候難免會遺忘當事人提供的重要情況,因此有必要做好谘詢中的記錄工作,這一點在商務谘詢中尤其重要。
(二)書麵形式
在各種書麵回複中,全麵的分析報告和正式的法律意見書是客戶采取下一步法律行為的依據,有時甚至是上報政府審批文件中的一部分,如果這裏麵存在錯誤表述,或者隱瞞事實就會給客戶造成重大損失,律師本人以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可能會陷入法律糾紛之中。因此在書麵回複之前,一定要仔細分析案情,認真研究相關法律,需要進行先期調查的一定要實地調查,對於事實不清楚的問題,應如實告知客戶。報告完成後,應由資深律師和相關人士進行進一步的審閱,確保在法律應用上的準確,所依據的事實清楚。
三、律師進行法律谘詢時應堅持的原則
(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在進行法律谘詢時要恪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具體而言:一是在全麵了解事實的基礎上,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法律意見。二是要提醒當事人如實地向律師告知事實,不要總是表述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或隻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二是對於疑難問題,律師認為有必要進行獨立調查的,就必須進行調查,切不可將自己的法律意見完全建立在當事人的口頭表述和自己的想當然上。三是應用法律時,既不能迎合當事人的要求,也不能避重就輕。隻有堅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維護法律的公正兩者並舉才能使律師的谘詢工作順利進行,不會留下隱患。
(二)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律師工作的基本原則,但這個結論的另一層意思是:對於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律師不能回避。對有利於和不利於當事人的事實權衡把握,為當事人設計一條適宜的法律解決方案才能顯示出律師的真正水平。
(三)減少當事人的訟累
律師在進行法律谘詢時,如認為可以通過和解、仲裁等途徑解決爭議的,則建議當事人盡量不要采取訴訟的方式,以非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畢竟能為當事人節省大量的時間以及人力、物力。幫助當事人采取措施,避免與對方矛盾的進一步激化,盡量以談判的方式解決彼此矛盾是律師進行谘詢的一個中心思路。
(四)為當事人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不以大而為之,不以小而不為”是律師在進行法律谘詢時應注意的一個原則。對於剛進入律師行業的年輕律師更要注意這個問題,法律谘詢不但是提高業務能力的一個途徑,也是發掘潛在客戶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說,律師在法律谘詢時,無論業務的大與小,無論時間的長與短,都應嚴肅認真的予以對待,具體要求有:語言上清晰、準確,不給當事人造成誤解,書麵材料上表述準確,打印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