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說服他人的人,總是希望自己能夠成功,但是如果不講究手法,不掌握要領,急於求成,往往會事與願違。人們在說服他人時常犯的弊病就是:一是先想好幾個理由,然後才去和對方辯論;二是站在領導者的角度上,以教訓人的口氣,指點他人應該怎樣做;三是不分場合和時間,先批評對方一通,然後強迫對方接受其觀點等等。這些作法,其實未必能夠說服對方。因為這樣做,其實質是先把對方推到錯誤的一邊,也就等於告訴對方,我已經對稱失去信心了,因此,效果往往十分不理想。
說服他人的基本要訣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取得他人的信任。
在說服他人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取得對方的信任。隻有對方信任你,才會正確地、友好地理解你的觀點和理由。社會心理學家們認為,信任是人際溝通的“過濾”。隻有對方信任你,才會理解你友好的動機,否則,如果對方不信任你,即使你說服他的動機是友好的,也會經過“不信任”的“過濾器”作用而變成其他的東西。因此說服他人時若能取得他人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
2 站在他人的角度設身處地地談問題。
要說服對方,就要考慮到對方的觀點或行為存在的客觀理由,亦即要設身處地地為對方想一想,從而使對方對你產生一種“自己人”的感覺。這樣,對方就會信任你,就會感到你是在為他著想,這樣,說服的效果將會十分明顯。
3 .創造出良好的“是”的氛圍。
從談話一開始,就要創造一個說“是”的氣氛,而不要形成一個“否”的氣氛。不形成一個否定氣氛,就是不要把對方置於不同意、不願做的地位,然後再去批駁他、勸說他。比如說:“我曉得你會反對……可是事情已經到這一步了,還能怎樣呢?”這樣說來,對方仍然難以接受你的看法。在說服他人時,要把對方看作是能夠做或同意做的。比如“我知道你是能夠把這件事情做得很好,卻不願意去做而已”;又比如:“你一定會以這個問題感興趣的”等等。商務談判事實表明,從積極的、主動的角度去啟發對方、鼓勵對方,就會幫助對方提高自信心,並接受已方的意見。
美國著名學者霍華曾經提出讓別人說“是”的 30 條指南,現摘錄幾條如下,供談判者參考。
盡量以簡單明了的方式說明你的要求。
要照顧對方的情緒。
要以充滿信心的態度去說服對方。
找出引起對方注目的話題,並使他繼續注目。
讓對方感覺到,你非常感謝他的協助。如果對方遇到困難,你就應該努力幫助他解決。
直率地說出自己的希望。
向對方反複說明,他對你的協助的重要性。
切忌以高壓的手段強迫對多。
要表現出親切的態度。
掌握對方的好奇心。
讓對方了解你,並非是“取”,而是在“給”。
讓對方自由發現意見。
要讓對方證明,為什麼讚成你是最好的決定。
讓對方知道,你隻要在他身旁,便覺得很快樂。
4 .說服用語要推敲。
在商務談判中,欲說服對方,用語一定要推敲。事實上,說服他人時,用語的色彩不一樣,說服的效果就會截然不同。通常情況下,在說服他人時要避免用“憤怒”、“怨恨”、“生氣”或“惱怒”這類字眼,即使在表述自己的情緒時,比如像擔心、失意、害怕、憂慮等等,也要在用詞上注意上注意推敲,這樣才會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般說來,爭辯中占有明顯優勢的一方,千萬別把話說得過死過硬,即使對方全錯,也最好以雙關影射之言暗示他,迫使對方認錯道歉,從而體麵地結束無益的爭論。
“不過……”這個“不過”,是經常被使用的一種說話技巧。有一位著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在訪問某位特別來賓時,就巧妙地運用了這種技巧。“我想你一定不喜歡被問及有關私生活的情形,不過……”。這個“不過,等於一種警告,警告特別來賓”,“雖然你不喜歡”,“不過我還是要……”。在日常用語中,與“不過”同義的,還有“但是”、“然而”、“雖然如此”等等,以這些轉折詞做為提出質問時的“前導”,會使對方較容易作答,而且又不致引起其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