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瘋狂價格交鋒(4)(1 / 3)

許多年以前,這位聖人曾發誓永遠講真話。所以,他說他看見過。

“他往哪兒跑啦?”為首者問道。

聖人並不想背叛那位清白無辜的年輕人,可是,他的誓言對他是神聖不可違犯的。他朝樹上指了指。村民們把小夥子從樹上拖下來,剁掉了他的雙手。

聖人臨死的時候麵對老天的最後審判,他由於對那位不幸的年輕人的行為而遭到了譴責。“可是,”他抗議道,“我已經發過神聖的誓言,隻講真話,我有義務恪守誓言。”

“就在那一天,”老天回答道,“你熱愛虛榮勝過熱愛美德。”

【主題解說】

談判的大量實踐告訴我們,許多談判者為了爭取更好的談判結果,往往以極大的耐心,沒完沒了地要求、要求、再要求,爭取、爭取、再爭取。碰到這種對手實在讓人頭疼,盡管已經滿足了對方的許多要求,使他一次又一次地受益。可他似乎還有無數的要求在等待著你,而你不願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答應對方的要求,此時對付他的有效方法就是“中途變價法”,即改變原來的報價趨勢,報出一個出乎對方意料的價格來,從而遏製對方的無限要求。這種方法徹底改變了原來的報價趨勢,從而爭取談判成功的報價方法。所謂改變原來的報價趨勢是說,買方在一路上漲的報價過程中,突然報出一個下降的價格,或者賣方在一路下降的報價過程中,突然報出一個上升的價格來,從而改變了原來的報價趨勢,促使對方考慮接受你的價格。

雖然重信守諾是為人永久稱頌的處世信條,反悔行為素為君子不齒。然而凡事過猶不及,我們的文化長久以來將我們教育成一個絕對與人為善的好人,使得在許多應該維護自己利益的時候我們都不去據理力爭。因此,懂得反悔之道,是一個人通權達變,實現自我價值的必要開端。如果反悔對人對己都沒什麼壞處,而對於成功合作,玉成好事有促進之益,為何要執迷於愚忠之謬呢?具體的人際交往中,反悔術講求“毀諾”要有禮有節。“我保證”是語言中最危險的句子之一,所以在許諾時就應該八成把握隻說五成,而不應把話說絕說滿,免得忽生變故時沒有回旋餘地。至於不能兌現的請求有時也可答應下來,但也應許諾巧妙,緩兵有術,更不應經常以拖延去反悔。

重信守諾是一個人起碼的立足品質,然而不懂變通,把它抬高到一個絕對不可越過半步的“雷池”,則是僵死呆板的表現。許多人執迷不悟,不懂反悔之道,因一時的輕率許諾和錯誤決定而處處受限製,這是一種愚忠,一種短見,一種隻有傻瓜才會做的事情。

對中國人來講,限製我們主動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不利承諾便是與人為善,做個好人。

從兒提時代開始,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所受的教育都是,世界上最高的獎賞莫過於得到他人的讚同。興許這麼多話語表達不出其中的真諦,可是我們接受的一切正確的美好的教育中皆含有這種意思。為了討得父母親的歡心,我們俯首貼耳,言聽計從。為了贏得老師的歡心,我們勤奮好學,規規矩矩。我們跟小夥伴一塊兒玩自己的玩具,這樣他們就喜歡我們。當我們試圖依照自己的意願行事時,我們就會被指責為自私。為了獲得別人的讚許,在我們幼小的心靈中分不清什麼是好的思想,什麼是壞的思想。其實,那些教導我們辨別好壞的人們自己正是這種是非觀念模糊的受害者。

隨著我們漸漸長大,情況變得很明了,老是聽從別人,尋求他人的讚同,並不是能夠出人頭地的最有效的途徑。盡管如此,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依然繼續這種無效的行為。有時候,我們嚐試著作一些自私的舉動,可是由於受到早期環境的熏陶,我們往往發現它給我們帶來苦惱。好人不應該常常表現得自私自利。盡管我們知道自己努力爭取獲得成功,需要采取某種以我為中心的措施,但是我們仍然繼續要做好人。這樣做的推一報償就是我們自認為自己高尚的美德是對的。

假如你不理直氣壯地堅持要求得到直正屬於自己的東西,別人不會幫助你。即使你果真維持自己的權利,很多人也會企圖恫嚇你。他們希望壓得你低人一等,使你灰心喪氣,這樣你就不會阻礙他們前進的路途。

芭芭拉是一家電視台的新聞主播。她在這家電視台幹了五年多,她的新聞節目最近被評為當地第一流節目,可是這五年來她向事業的頂峰攀登並不總是一帆風順、輕而易舉的。

三年以前,當她不得不與電視台談判簽訂合同時,她遇到了一些嚴重的阻力。電視台經理向她暗示,他與她續簽合同,她應該感到幸運。她很清楚地聽出了言下之意:“你是個姑娘,姑娘們不應該咄咄逼人。”

當她要求修改合同時,電視台經理大發雷霆,她強烈地相信本身的自我價值,拒不讓步。每天新聞部主任都把她叫到自己的辦公室,對她的工作橫加指責,每回訓斥結束時總是說:“簽這個合同吧。”四個月過去了,她仍然毫不動搖。最後,電視台經理答應了芭芭拉提出來的每一項修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