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蛇打七寸,才能給蛇以致命一擊;反之,不得要領,亂打一氣,卻會被蛇緊緊地纏住,結果會消耗更多的時間、精力與體力,甚至賠上自己的性命。這也就是釜底抽薪戰術的運用。
把這一思想運用到談判中來,就是要善於撥開籠罩在關鍵問題上的迷霧,找出問題症結所在,抓住要害進行突破;否則,無休止地在表麵問題上爭執,既會傷雙方和氣,又會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如果不小心,還會給對方抓住破綻,使自己陷入極其被動的境地。
有一次,某人駕駛汽車經過一個停車場,突然從停車場內飛駛出來一輛摩托車,由於避讓不及,那位摩托車手被撞後彈出老遠。警察趕到時,現場沒有目擊者,責任在誰一下很難辨明。恰巧一位力學教授路經此地,他讓警察測量了撞車位置與那位摩托車摔倒的位置之間的距離,詢問了摩托車手的體重,而後掏出計算器撳了幾下,告訴警察,根據運動物體拋物線軌跡原理,這輛摩托車當時的時速至少在45公裏以上,而交通規則規定停車場區域的車速不得高於25公裏。結果,駕駛汽車者不但沒有責任,反而從保險公司得到了1000美元的賠償。
這種情況在商務談判中同樣適用,在談判中要善於抓住本質的問題,抓住對方的破綻,這是突破僵局的一種策略。問題是能不能抓住要害,這就要靠深刻的分析與犀利的判斷,以及果斷及時的出擊。當然這些並不是天生的,要靠生活的積累及實踐的磨練。但是,隻要注意了這一點,天長日久必有收獲。
釜底抽薪,如同背水一戰一樣,是一種有風險的策略。它是指在談判陷入僵局時有意將合作條件絕對化,並把它放到談判桌上,明確地表明自己無退路,希望對方能夠讓步,否則情願接受談判破裂的結局。這樣做的前提是雙方利益要求的差距不超過合理限度,則對方有可能忍痛割舍部分期望利益、委曲求全;反之,如果雙方利益的差距實在太大,是對方單方麵的努力與讓步所無法彌補的,談判也隻能就此收場了。
在一次引進設備的談判中,一家公司選擇了兩家外商A公司和B公司,作為可能的合作夥伴。根據兩家公司報來的資料與價格,該公司同兩家公司分別作了初步接觸,發現A公司名氣較響,設備質量也較好,且報價也較高,達30萬美元;B公司雖名氣不及A公司,但設備質量毫不遜功能卻要多些,報價稍便宜,為580萬美元。根據各方麵情況的綜合考慮,該公司決定把B公司的設備作為首選對象。然而,這個價格仍然偏高,談判的關鍵是要它把價格降下來。
於是,該公司邀請B公司派代表來華洽談,通過幾輪談判,B公司幾次降價,最後報出價格為520萬美元,並聲明再降1美元,它就不幹了。然而事實上據得到的情報,按照這個
價格B公司可獲得可觀的利潤,因此這個價格似乎仍高了些。因此該公司在與B公司談判的同時,也保持著與A公司的聯係,這顯然對B公司造成了一些壓力。
這時,該公司就對B公司采用了斧底抽薪的計策,坦率地告訴B公司談判代表:雖然貴公司作了很大讓步,但我們在該項目上頂價是500萬美元,超過這一限度,要另向上級申請,能否批準,心裏也沒底。希望貴公司再作一次最後的報價,否則,雖然非常希望購買貴公司的設備,但看來也隻能另擇夥伴了。對此,將感到遺憾。
B公司談判代表雖然不太樂意,但眼看就要到手的合同有可能告吹,隻得再緊急與公司本部磋商,最後終於以497萬美元同該公司達成購買設備協議。
當然,這一策略不是輕易隨便采用的。然而當談判陷入僵局而又實在無計可施時,這往往是最後一個可供選擇的策略。作出這一選擇時,我們要做好最壞打算的準備,否則到頭來會顯得茫然失措。特別是盲目濫用這一做法,隻會嚇退所有的合作者,結果搞得竹籃打水一場空。
釜底抽薪運用得當,會使談判立竿見影,要細心揣摩。
現在的經銷商都已經不簡單的看市場而改看兵法了,釜底抽薪也是他們慣用的伎倆,消費者如果一不小心被經銷商“釜底抽薪”那代價可就慘痛了。不要隻圖便宜 真假合同要分清
去年年底,呂先生準備貸款買一輛廠家標價為1018萬元的經濟型轎車,而當時該款車的市場價格為98萬元,在逛市場的時候了解到一家貸款購車處銷售價格僅為95萬元,比市場最低價還便宜了3000元,第二天呂先生便前往準備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