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健康老人的標準是什麼(1 / 1)

中華醫藥學會於1995年將1982年的健康老年人標準由5條擴為10條。全文如下:

(1)軀幹無明顯畸形、無明顯駝背等不良體型,骨關節活動基本正常;

(2)神經係統無偏癱、老年性癡呆症及其他神經係統疾病,神經係統檢查基本正常;

(3)心髒基本正常,無高血壓、冠心病(心絞痛、冠狀動脈供血不足、陳舊性心肌梗死等)及其他器質性心髒病;

(4)無慢性肺部疾病,無明顯肺功能不全;

(5)無肝腎疾病、內分泌代謝疾病、惡性腫瘤及影響生活功能的嚴重器質性疾病;

(6)有一定的視聽功能;

(7)無精神障礙,性格開朗,情緒穩定;

(8)能正確地對待家庭和社會人際關係;

(9)能適應環境,具有一定的社會交往能力;

(10)具有一定的學習、記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