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裏的母親(1 / 2)

母親去世20年,我總理不順該寫怎樣一篇文章懷念她。

母親信奉天主教。我從小就記母親說:天主是萬能的,處處都在、事事都知的。你做的好事和壞事,都瞞不過天主的。先是告誡我:不敢罵大人,不敢去打人,不敢糟蹋自家的東西,不敢去拿人家的東西。再後又說:天主是救苦救難的。見可憐人咱要幫,討吃的進了院,也要給人家擋住狗。天主是至公至義的。咱做事要公公道道的。不要愛占便宜,不要擠兌人。之後我大了,母親好像再沒新話。

我有兩個哥和兩個姐。大姐長到17歲被肺結核奪了命,之後二姐也夭亡。天大的災難降下來,母親以淚洗麵整二年。心裏悲不過,就跑到野灘裏去號啕。鄰家都說:真不忍碰到她,人瘦得像根麻柴稈。那時我還小,不懂為母親分悲哀,卻肯定得到了更多的愛。之後,又有了一個妹。良心話,妹是個開通、敬孝的人,對老年父母的關照上,比我們做哥的都要強。

兩個哥漸長大後,由於家境貧,在婚事上都不順。當然最終還是都娶了,而且女方都不錯,而且都傳出過他們丈母娘當年的話:就衝那個好婆婆,我願意把女子嫁她家。可見母親的口碑有多好。而且實惠有多大。

我上大學後,有次回到家,母親拿出100塊錢要給我。說是妹子的彩禮錢。我們那兒當時的風俗是,姑娘養到十幾歲,彩禮就是一千幾。我妹子18嫁的人,彩禮得了1800元。當時100元,對我說是天文數,當然我想母親她一生也未捏過幾回的。我的家鄉是老紅區,我自上初中,食宿全由國家管,學費自然也全免。考入大學後,享受國家助學金,食宿、學雜費也是國家全負擔。那時風尚倡儉樸,我們農村生,不學也適應。加之家裏窮,一年不花幾個錢。整整100塊,整整二年也夠花。又想父母不容易,養活妹子的辛苦錢,我沒有道理拿去花。又想自己已快畢業,該想的應是反哺的事。就說:我沒有什麼花錢的事,還是留著家裏用。再說我很快就畢業了,還能再花家裏的錢?母親想想說也好,卻又說:給你留著結婚用。

我結婚沒花錢。因為那時正破“四舊”,連帶著把禮儀也破了。我與妻是同學,在學生食堂門上貼一張“結婚告示”就算過了明路了。兩個人把被褥抱一起,就過起了小日子。

往後是七情八況的打拚,我也成了“還鄉團”。又返回家鄉縣城,在母校做起了教員。並帶回來一個已經懷了孕的妻。母親自然特高興。其實她高興得有些早,因為我回來,讓她受了不少累。

那時的幹部很傳統,又自覺,又迂腐。女性生了娃,56天產假滿,都乖乖地回崗位。女職工們大半的娃,都是雇奶媽,或是托自己的父母去帶養。我們生子後,就交母親去喂養。我們買一隻母山羊,去做兒子的奶媽。父親給它供青草,母親一日擠兩次奶。兒子剛會走,女兒出世了。母親說,一個兩個都是帶,娃娃有伴還好帶。我就把女兒也送回去。晚上睡下來,母親兩邊各一個,這邊剛消停,那邊又鬧騰。這樣的日子,她高興。說:我自己的親孫子,怎累都是情願的。然而那時候,父母都年過花甲了。一日二哥來電話,說:母親不行了。我和妻都嚇呆了。返回家聽村醫說:勞累過度了。不思茶飯又睡不著,血壓忽低忽高地飄。要是不抓緊治,真就難說了。我說到公社地段醫院查一查,父母親都不願意。父親說:“老年人害病是平常事。老病老病麼,壽不到就好了,壽到了就死了。花的什麼冤枉錢?”鄉村醫生開了不少滴劑和補藥,我奔地段醫院買。不想治了沒幾天,母親就情況大好了,而且堅持要下炕,而且再三說她好了,可以一切照常了。我和妻是不敢了,決定把女兒送到千裏之外的姥姥家,又堅持把兒子帶到我們身邊養。他已四歲了,可以吃機關灶的飯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