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間的是與非,不能一言以定論。
領導之言不錯。因為老洪本就不是擅長理世治人的人。他屬溫良謙讓型。肩負如此之大任,能不褻《條例》就算行。當然這不行也得行,否則就是瀆職了。
受審查幹部有區別。彼若錯(或罪)責鐵定了。因他不收他的禮,又不施變通,平和臉色之背後,冷颼颼一句“按條例辦”,彼再動斥罵,也自心虛吧。隻能越跳形越醜。
另一種就不然。譬如彼與市主要領導關係僵。這領導又有股王氣或霸氣,必欲尋釁搞倒他。這等事老洪就頭疼,就會再失眠,神經再衰弱。構想周全的辦法,企望找個軟著陸點。
此一次更慘烈。“大老板”要搞掉他至朋。他們同學十多年,在一處共事又十多年,算是莫逆之交了。老洪自明白,朋友縱有過,絕不至倒台。但他又太了解那領導,人家時機不成熟,絕不會向他攤牌。這世間哪有完美人?誰沒有過失和錯誤?它可以隨風過,也可被人惦著,念著,宣傳著,再寫成材料做舉報。舉報者筆底做放大,再有領導狠揪著,光天化日下,誰能把錯事說成對?古話早說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焉!
老洪找至朋交了底:材料很全了。組織議定了。沒有退路了。你還是主動辭職好。並直言道:情勢所迫,必然舍你。若不舍你,我你同毀。正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人就這麼處理了。領導自然滿意了。至朋自此成仇了。
市領導如走馬燈一般頻頻換。這位挪動後,老洪還是有辦法把明知因他授意處理過重的幹部,做實事求是的甄別。如那位至朋,他還三番兩次親自登門道歉。再三地向他訴說仕途艱辛的苦衷。再三說你我朋友幾十年,你能說我是賣友求榮那人嗎?誰出賣你你清楚,你又得罪那“大老板”,我不處理你,連我被處理,你我都弄完,到今天誰來甄別你?
至朋想了又想,再不饒他就過分了。其實他深知:老洪聽招呼,可從不溜須。他是有點滑,但無半點奸。便擺出了好臉,上前捏一捏他肩拐,道:好好好,向前看。今天罰你開酒戒。
老洪也想到向前看。想到年逾六旬了,事事皆該讓賢了。他辭了政協主席的官。步出辦公樓,隻覺有清風撲麵來,又看見炫目的太陽似笑臉。他伸開了雙臂狀若腋下生翼一般隻想轉。他就轉起來,他想起兒時的陀螺了……想到就浪漫一遭吧……
官命同學老洪者,不倒翁一般,在埋怨與說好的和聲中,把眾目聚焦的市紀委書記大任扛到了退休。做到了不結黨,無死敵,廉潔至清地抽身。我真誠地向他說一聲:好人平安。一生平安。
《金秋》2005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