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不是別人,是我的同學。我的同學很多,足跡遍布天下,他們多在自己的領域取得成績,其中行政官員升到處級的就有二十一位,經理九位,出國留學的三位,而作家和囚徒都隻有一位。鄉長也隻有一位,鄉長馬可行在大學時代很是平凡,起碼他沒有給我留下深刻印象。步入社會,他似乎依然平凡,因為我一直沒有獲悉關於他的任何新聞,如果不是他參加同學的聚會來到西安,那麼我仍不知道他,甚至已經忘了他。我忘的,多半是在底層謀生和在僻壤工作的同學,這是我的醜陋。在大學,除了我的朋友之外,唯那些當了幹部或出盡風頭的同學給我留下印象,然而馬可行不當幹部,也不出風頭。他是從農村考入大學的,大學生活增加著他的知識,擴大著他的視野,可他卻一直留平頭,操方言,也始終沒有穿上一雙皮鞋並釘上鐵掌在教室走來走去。馬可行性格內向,為人本分,不過,仔細想想他那張平靜的臉,抿著的嘴唇,便也感到他是有心計的。我確信他是能夠交往的人。世間能夠交往的人不是很多,遺憾我把馬可行漸漸忘了。他在哪裏工作,他從事什麼職業,我都不知道。
多年之後,我接到一個同學聚會的電話通加,遂不假思索地答應赴約。我猜測,我的態度一定會讓傳達通知的人感到我熱情依然。毫無疑問,**同學是我希望的,但我的熱情卻遠遠沒有我的聲調所顯示的那麼高漲。我答應赴約的聲調,幾乎仍是我在大學時代充滿朝氣的聲調,這種聲調的恢複,完全是校園生活的一種條件反射。問題是,我離開校園很久了,我很清楚,我的嗓音已經沙啞,我的理想已經從生活的千瘡百孔泄漏殆盡。同學總是親切的,這是在世間流行甚廣的一個教條,不過我的體會是:唯有親切的人才是親切的。我的體會蘊含著一種殘酷的成分,我認為,親切並不因為屬於同一團體或者有同一經曆而產生,甚至同一家庭的成員也難以親切。我覺得,同學總是親切的,這個判斷,隻含百分之五十的道理。事實是,這次聚會讓我感到親切的,唯鄉長馬可行,其他同學與我都有那麼一點距離,然而我不遺憾。
凡是在西安的同學,幾乎都參加了聚會。互相見麵之際的握手和問候,成熟,老練,一下就展示了經曆的深度和廣度。不過同學畢竟是同學,同學肯定有同學的親切。當然這種親切已經缺少過去的一種率真與自然,親切的神情之中已經夾雜著交際的技巧和客套。我看同學是這樣,同學看我何嚐不是這樣?吃飯之前,聚會的同學紛紛交流自己的情況,聚會的真正價值仿佛就在這裏。起碼我這樣理解,所以我認真地傾聽。然而進入豪華的包間,我的同學的聲調便帶著敷衍,帶著虛飾,而有的則在誇富。我以為那種在中檔皮衣包裝之下的誇富的神情十分拙劣。我沒有料到同學聚會的氣氛是這樣,這使我打算尋找一個借口離開包間,而且永遠回避這樣的聚會。
在我這麼思想的時候,響起了幾點敲門聲。敲門的,是鄉長馬可行。尾隨馬可行進來的是他妻子,他妻子攜帶著大約五歲的兒子。他像農民趕集市走親戚似的挎著包,背著包。看見馬可行,我才想起他。在看見他之前,他並不在我的意識之中。看見他,我才從別的同學那裏知道他在乾縣一個地盤當鄉長。我從小生活在農村,農村人所能接觸的最高官員隻有鄉長,鄉長相當於農村人的皇帝,農村人對鄉長的***慣成自然,而且我依然帶著這種習慣。於是,馬可行作為鄉長一進入包間,我就驚詫起來。我覺得,盡管我在城市呆了十年之餘,可我的一些末梢神經卻仍埋在生長五穀的土壤之中,否則,我怎麼一看見鄉長馬可行我的厭倦情緒便蕩然無存呢?實際上不是這樣。實際上是:我驚詫馬可行依然在農村。他從農村考入大學,畢業之後,混了十年之久怎麼仍在農村,而且隻當了一個小小的鄉長!他沒有改變環境的打算麼?他沒有采取行動麼?他缺乏能力和條件嗎?不管紅道還是黑道,隻要達到目的就是大道,然而馬可行仍在農村。我打量著馬可行,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望著他。馬可行仍留平頭,仍操方言。他身上唯一有時代特點的是他的棉衣。西安到處流行一種從南方過來的條絨棉衣,他穿了一件豆色的,帶著翻毛領子。乾縣距西安一百二十六公裏,他帶著妻子和兒子,乘坐早晨的長途汽車來到西安,同學聚會結束之後,他將返回乾縣。他風塵仆仆,不過顯得激動,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