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這樣的例子非常多。努力工作當然重要,但是要如夢如幻地看待所有得失,不要把得失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這非常重要。
人之將死,回過頭來看,無論我們是轟轟烈烈還是平平淡淡,有所作為還是無所作為,都是一生。到火葬場燒掉,最後剩下的也就是一點點骨灰,灑在虛空中,又變成了灰塵。就好像你這個人從來沒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過了若幹年也沒人記得你是誰。隻有自己會認為自己有多麼重要,卻也沒留下任何別人能懷念的東西。實際上在這一刻,回放自己的一生,你會發現,最後悔的事是你發現自己一事無成。
所以,我們在活著的時候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做對社會大眾有意義的事情,會擁有真正的福報;進棺材前,回顧自己坦蕩蕩活了一輩子,起碼對別人有交代,對自己有交代——這是帶著滿滿的福報走的。不管有無來世,你一切都準備好了,明天又是一條好漢,可以再來到這個世界。如果你不信輪回,也無所謂,你一輩子坦蕩蕩的,最後不再遺憾,也會瞑目。不像有一些人,一輩子努力工作,擁有了財富名利,最後死的時候還不甘願,眼睛都閉不上。
任何事物,我們再怎麼想抓住它,到最後也就是夢幻一樣的境界;我們不用去改變它,它本身自然改變。
我們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世界,過去、現在、未來、東南西北方位、時間等,是誰在切割這些呢?是我們刻意創造出這些東西,是我們的妄想、分別和執著製造了概念。
為了說明白什麼是時間,我們發明了鍾表。把鍾表掛在那兒,時間就真實存在嗎?東方的人常講,午夜是人體血液循環的時間,在那個時間不睡覺就會對身體有非常大的傷害;而在西方,因為時差,我們睡覺的時候那邊卻剛好是大中午。實際上,隨著不同季節的變換,整個時間、空間也在變化,而我們隻能用我們現在所謂的認知中的夜晚、白天作規定。我們在假定時間的真實性。
人們總認為自己是活生生地存在著,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一個人從頭發開始長,從外皮到內髒、骨頭、骨髓,全部長完以後,實際上隻能承認:所謂“我還活著”,隻是空氣從鼻中、嘴中吐納,吸進去跟吐出來的,實際上就叫“我”,如果這一點停止了,人就叫“死人”,叫“屍體”了。在氣息的一進一出中,其實我們找不到本質上真實的我。在它的一進一出當中,因為我們沒有解剖,就找不到本質上真實的我。人也總是這樣回答“你是誰”的問題,會拍著胸脯說:“我是這個,這個是我的財產、錢財、車子。”“我”是會無限大的。這個“我”還會有占有欲,會從自己的身體開始,占有旁邊的人,會認為他們是我的家人、我的親人、我的朋友,還會一直擴充到我的國家、我的民族、我的社會、我的地球。
外界的這些,還因為我,讓心情有觸動。如果一個人跟我們毫無相關,別人打他罵他,我們最多也就有一點點同情而已。如果這個人一旦跟我們有了什麼,準備結親或者跟你是情人關係時,別人打他,會痛到你心裏麵。
同樣,執著的我對待物質也是一樣的。停在賣場的車,在那兒展覽,如果有人跑去用刀刮一下,跟我沒一點關係,我可以當熱鬧看;當我們付了定金,車子是我們的了,車到我們的名下,別人用刀刮就是刮到我們心上了,就會心疼。這還是我執在作怪。隻要內心有執著,就會對“我”產生很大的效果。我執就是佛教裏的法我執著。也就是說,我們會執著地維持著一種想法,認為它是永恒不變屬於我的。但是,真正的車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呢?一點關係都沒有。把車拆分開來,找不到任何和“我”相關的東西,隻是“我”的占有欲望霸占了它,使它與我產生了關係。
同樣的道理,我們執著於房子是我的,雖然房子是在那兒,但什麼是房子呢?一拆開看,構成房子的不過是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房子隻不過是因緣和合的一個綜合體。緣分有了,它們凝聚了,就叫房子了;把它拆散了,鋼筋是鋼筋,水泥是水泥,又回歸到原位,大部分就是礦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