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孩子的事情孩子做主(1 / 1)

很多孩子本來很想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但在家長“無微不至”的“保護”下,喪失自己做決定的權利,久而久之在孩子的觀念中就會認為自己的選擇總沒有別人的好,凡事都由家長決定好了,也就不愛思考、沒有主見了。

做事有主見對於一個人來說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能力。很多家長總認為現在孩子還小,長大懂事了,自然就會有自己的主意。殊不知,有主見的孩子是需要從小開始培養的,如果從小就沒有自己做過一次決定,又怎麼能要求孩子長大之後有自己的主見呢?

小偉跟媽媽說想參加學校的鼓號隊,媽媽聽後反對;小偉想參加小記者班,結果媽媽讓他參加奧數班;小偉報名參加了學校的“音樂舞蹈組”,學校通過後,小偉回家非常高興地告訴媽媽,媽媽聽後一言不發。第二天,小偉回家,一整天沒有跟媽媽說一句話,而是在當天的日記裏寫道:為什麼,媽媽背著我請求老師把我從舞蹈隊裏除掉?並打了無數個問號。

很多家長就是這樣一次又一次地剝奪了孩子選擇的權利。很多家長都把“選擇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千方百計為孩子設計未來,甚至逼著孩子做他們沒有興趣的事情,孩子順從地按照家長的意見辦事,慢慢就喪失了主見。

小玲和小英約好了周日一起去書店買書。事情雖小,但小玲卻把它當做與小英增進了解和友誼的機會。可偏偏小玲的媽媽周日要帶她去姥姥家,而且非去不可。小玲央求媽媽很多次了,說:“我早就跟小英說好了。如果不去,人家會怎麼看我!”可媽媽卻不容小玲分辯,說:“你就說你姥姥病了,別再跟我強,按我說的做!”

家長要放手讓孩子自己做主,不論事情大小,都要讓孩子自己拿主意。隻有這樣,孩子才會有自己拿主意的意識,長大後才能有主見。

有一位母親,為了讓女兒對事情有自己的見解,就為女兒提供了許多實習的機會。買衣服時,讓女兒自己選擇款式、顏色;買書包時,無論是米奇,還是史努比,都由女兒自己決定;買文具、課外書等也都是如此。

開始時,女兒動不動就問媽媽哪一種更好,這位母親就會告訴她:“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自己喜歡哪一種就要哪一種。”

就這樣從買東西開始,女兒漸漸有了自己的主意,每當母女倆的眼光出現差異時,女兒都會對母親說:“媽媽,我認為我選的這個樣式比較好,因為……”而且還會像個小專家似的說得頭頭是道。

其實每一個孩子都有自己的想法,隻要家長放手讓孩子去做,相信他們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很多家長對孩子都是無微不至地“照顧”,當孩子對家長的包辦和安排不滿意或有抵觸情緒時,家長就會說:“我們不會害你的,我們比你懂,你按我說的做,準沒錯。”就這樣,在愛的光環下,孩子就像家長手中的提線木偶一樣,被無情地剝奪了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