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給孩子自己探索的機會(1 / 1)

孩子是自己的主人,家長要相信孩子的能力,很多事情家長要放手讓孩子自己去做。然而很多家長因為“好心”,剝奪了孩子的鍛煉機會,讓孩子變得做起事來畏首畏尾。

許多家長總是埋怨孩子不會做事,可是又不給孩子鍛煉的機會,擔心孩子做不好,擔心孩子有危險。

有一個上了高中的孩子,在家長外出時,隻能天天吃開水泡方便麵,因為不敢點煤氣、不會洗菜、不會切菜。孩子為什麼會這樣膽小,這樣“無能”呢?是因為媽媽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的限製太多,擔心太多。煤氣不能動,是怕他關不好煤氣熏著;蔬菜和水果不能洗,是怕他洗不淨吃了不衛生;菜不敢切,是因為他從小到大沒動過一次刀,甚至連鉛筆也沒削過,媽媽怕他切著手。

俊俊爸爸對女兒說:“我小時候在農村長大,經常爬樹,掏鳥窩,河裏捉魚摸蝦。”俊俊問:“好玩嗎?”爸爸回答:“好玩。”俊俊又問:“那我能試試嗎?”爸爸回答:“不能,爬樹會把你的漂亮衣服弄髒的,捉魚會有危險的。”俊俊噘著嘴巴說:“爸爸騙人,又說好玩,又不讓我玩。”

這個爸爸很矛盾,自己覺得好玩的事情,但害怕有危險,不願意讓女兒去嚐試。

其實,沒有一個孩子不喜歡自己做事,“做”是他們鍛煉的機會。孩子一會做事就有幫助媽媽的願望,2歲的孩子就會幫大人拿東西、跑跑腿,3歲的孩子自立願望非常強烈,什麼事情都想去嚐試,但是他們還太小,獨立活動能力還很差,常常會把事情辦壞。但這時,家長就應鼓勵孩子試一試。“你自己去倒水喝”!孩子把水潑在沙發上了,家長不要責怪他,因為保護孩子的心靈遠比愛護沙發更重要。這對孩子來說,隻是犯了一個小小的“可愛”的失誤。這樣的失誤,他們長大後自然就會避免了。

下麵是20世紀60年代,發生在美國的一個真實故事。

米爾格蘭太太已經生病多年,她的女兒已經6歲了,她認為再也不能耽誤女兒的學習了。於是她每一頓飯都暗中節省5美分飯錢,給女兒買了一架手風琴,並把女兒送到幼兒園去學習。

那時候,手風琴是很緊俏的物品。他們沒有買到60貝司的,隻好買了一架48貝司的。哪知隻用了一個月,老師就要求換60貝司以上的。這樣,就必須先賣掉這架手風琴。

對於米爾格蘭太太一家,這並非一件容易的事。米爾格蘭太太無法下樓,丈夫又靦腆得連問路也不敢,女兒才6歲,似乎也太小了。

為了培養女兒的能力,米爾格蘭太太對女兒說:“孩子,我們需要你的幫助,我相信你能幫爸爸上街去賣琴。”沒想到女兒卻說:“我早就想去了,又不敢跟你說。我和爸爸明天就去賣琴吧。”隨即,米爾格蘭太太為他們寫了一張招牌:“減價銷售”。

父女倆在寒風中站了五六個小時,根本無人問津。分析原因,一是地方沒選好,二是這麼新的手風琴,人們都擔心是壞的。

第二天,父女倆隻好來到原來買琴的那個商店門口,女兒說她來賣手風琴,說完就在商店門口拉起了電影中的插曲。

熟悉而憂傷的樂曲,很快引得人們駐足觀望。由於這時候手風琴正在漲價,一個人心滿意足地按米爾格蘭太太購買時的原價付錢。這時,小女孩攔住對方,非要退還一些錢,說是要“減價銷售”。

賣完手風琴,女兒和爸爸一路唱著笑著回家了,她得意地對媽媽說:“媽媽,以後你們有什麼辦不到的事,就交給我吧!”米爾格蘭太太欣慰地笑了。

一位教育家曾風趣地說:“做家長的最好隻有一隻手,這樣才能放手讓孩子去做事。”家長在指責孩子不會做事時,要想一想,有沒有給孩子鍛煉和自己探索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