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谘詢門診,經常會看到一些年輕的父母為孩子學習上的問題而著急。由於社會上麵臨著激烈的升學壓力,一些父母明顯地誇大了兒童學習困難的範圍,有的父母甚至認為孩子考試七八十分就是學習困難。其實學習困難是指智力基本正常的學齡期兒童學業成績明顯落後的一類綜合征,一般是指有適當學習機會的學齡期兒童,由於環境、心理和素質等方麵的問題,致使學習技能獲得或發展障礙,表現為經常性的學業成績不良或因此而留級。患有狹義的學習困難的這類兒童一般無智力缺陷,智商(IQ)在70分以上。學習困難的概念源於教育學,最初注意到的是兒童的智力問題,1904年法國教育部委托Binet等人首次編製了智力測驗,用於甄別智力低下的兒童。20世紀70年代以來,精神醫學、教育學、心理學專家們從各自的專業角度對兒童學習困難進行了大量的研究。
兒童學習困難的最簡單的判別方法是家長和教師共同認為該兒童發生了學習困難問題,輕者考試成績常在60~70分或常不及格;重者考試成績都在60分以下。
目前,兒童學習困難的發病率日趨增多,1985年全國抽樣調查為5%,1991年有人報道已高達17.3%。學習困難兒童使老師失去信心,家長傷透腦筋,而學生破罐破摔,說謊、逃學及偷竊等行為占學習困難學生的50%以上,已明顯影響到家庭、社會,已構成了社會問題。學習困難的發病率在不同的文化背景、社會環境和教育條件下存在著差異,並且受所采取的標準和定義、研究方法的影響。據國外統計,約20%的兒童在學校學習期間發生學習困難。國內攀枝花市(1987年)和長沙市(1988年)調查小學生中學習困難的發病率分別是17.4%和13.2%,男女之比約為2:1.
此外,還有一部分兒童則屬於學習低能,“學習低能”這個概念與“低能兒”、“智力低下”、“智商低”的概念是不同的。“低能兒”是指兒童的智力全麵低下,也就是說在各個方麵都表現為“傻”氣;而“學習低能”是指兒童在學習方麵,某一項能力發育落後,這種兒童的智力水平一般在中等或中等偏上,在其他方麵與正常孩子沒有差別,隻是在學習方麵吃力。這種兒童經過訓練或隨著年齡的增長可以得到改善,所以它並不意味著智力和精神上有問題。發生學習低能的兒童,有80%是男孩。他們在行為上往往較同齡兒童幼稚、任性、敏感、容易衝動、缺乏理智,學習成績具有明顯的不穩定性、不連續性及不可預測性。學習低能兒童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他們在說話、閱讀、寫字、算術方麵感到吃力,注意力不集中,沒有清楚的時間概念和空間概念,記憶力差,動作不協調,行為衝動任性,自我評價低,對自己的事情缺乏計劃和安排,不會和同學及夥伴保持關係。
(1)不成熟:這些孩子獨立自主的能力還沒有發展起來,他們大部分,在這方麵表現較差。
(2)抽象思維能力和手腦協調能力差:學習低能兒童對一件需要他們動腦子的事情,就會變得不耐煩。他們不能在密密麻麻的迷宮裏找到通路,描圖及寫字對他們來說也很困難,他們不能輕易地辨認不同的形狀,有時不能區別字母、漢字的偏旁、部首之間的差異,還常常把形式相似的詞彙混淆在一起,不會依次執行別人給他們的兩個指示。
(3)語言障礙:早期語言障礙是學習低能兒童的一種表現。學習低能的孩子往往有語言方麵的弱點,而這一弱點可以影響他的閱讀能力。對於有以上表現的兒童應及時找心理醫生進行檢查、診斷,經過適當的治療和幫助可以使孩子的學習低能問題得到改善。對於學習低能的兒童來說,小學是他們最困難的時期,隨著年齡的增長,在心理醫生和家長的共同教育和引導下,他們將發揮出自己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