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尚沒有標準化的學習成就測驗方法,則隻好根據老師的經驗來大致評估兒童的學習成績和技能水平的等級。專家們發現,任課老師對學生這方麵評價的準確性相當高,與標準化學業成就測驗和智力測驗有高度的相關性。因此,將老師評定結合學業考試成績來評估兒童的學習成績,是一種有效的、簡單的經驗評估方法。有人曾經提出人的智力測驗可以代替經驗評估,但其實是不行的。因為心理學上所說的智力測驗是指由專門訓練過的合格人員執行,在正規的標準化的各種條件下,應用科學的經過鑒定和考察的測驗手段,對人的智力水平進行測查的過程。智力測驗的編製十分嚴謹,挑選了具有鑒別力和不同難度的試題,還經過相當大規模的試用,並對其進行了有效性和可靠性的統計檢驗。但智力測驗隻能表示兒童的智力水平,也就是目前兒童所具備的智力“裝備”,而兒童學習成績的好壞是由於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所共同決定的,如果沒有良好的心理品質、健康的心理素質、充沛的精力,以及刻苦學習的精神,智力資源就不能得到良好的發揮,自然不能取得較好的學習成績,也就沒有很好的學習效果。學校的考試,是考查學生學習效果的,雖然考試成績與智力因素有直接的關係,但又不完全一致,考試成績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共同產生的學習效果。學校經過一年甚至兩年,通過觀察、考試、作出的評價,是不能用經過一兩個小時測查出兒童智商的結果來代替考試成績的。所以在對學習困難兒童的評定中,這兩種測評不能相互取代,而應當互相彌補和參考。
第二節 經驗判斷評估兒童的智力(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