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吏治之基在縣衙(2 / 2)

通過儀門,院落變得豁然開朗。坐落在正對麵高台之上的縣衙大堂頓時映入眼簾。在這處院落的東、西兩側,也就是大堂左右的廊廡(wǔ),分設著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這六部是縣衙署必不可少的辦事機構。它們分成東、西兩組,按照“左文右武”的禮序,和大堂、二堂配套,組成了縣衙署行政機構的權力核心。縣丞負責管理吏、戶、禮部,典吏則掌管著兵、刑、工部。

縣衙大堂在縣衙署裏算是最重要的主體建築,所以位於縣衙中心。按照明代縣治的規格,縣衙大堂的麵闊一般應為三間,然而不知為什麼,平遙縣的縣衙大堂卻破例比照府衙的等級規格建成五間,顯示了平遙縣在眾多縣治裏的地位非同一般。

平遙的縣衙大堂進深六檁(lǐn),單簷懸山頂,外牆采用柵欄門和直欞窗,坐落在1米多高的磚砌台基上。月台前的台階采用了等次較高的垂帶踏跺,表明了地位的尊貴顯耀。中國古代的縣衙大堂又稱公堂、正堂或正廳。縣令就是在這裏舉行典禮,發布政令和審理案件。或許為了表示辦事公開公正,也或許為了向庶民百姓宣示官府的威嚴,總之縣衙大堂無遮無攔,直接麵對著大堂前開闊的庭院,並且月台也不設石欄板。這樣一來,大堂內外通透互動,便於麵向圍觀民眾理政訓政和審理刑事案件,因而兼有了懲一儆百的誡示作用。大堂正中的屏風上置有一幅象征“清正廉明”的山水朝陽圖,頂置“明鏡高懸”匾額。在屏風前高出地麵的官台上以四根立柱支撐,柱間不設任何隔斷,圍成開敞的官閣。官閣是縣治權威的象征,屏風繪有鬆鶴朝日圖,寓意皇權一統,四海歸一。官閣內設幾案與官帽椅,幾案上擺放紙墨筆硯文房四寶、驚堂木和火簽筒,案旁右側立有一個木架,專門用來放置官印。它的兩側陳列正七品官的儀仗。看上去整座縣衙大堂莊重肅穆,氣勢威儀萬千。

繞過縣衙大堂北去,來到二堂。這座建築同樣麵闊五間,而內部陳設要比大堂簡化得多。這裏是縣令審理婚姻、土地、房屋、債務等民事糾紛和處理日常公務的場所。二堂設在大堂後麵的內庭院,坐落於院中院。外麵又由門禁值守,這樣一來使得內庭院變得相對獨立和封閉,顯示了審理民事案件的私密性。

依照明清兩代吏製的規定,縣令一旦走馬上任,必須在遠離家鄉五百裏外異地為官,而且不得帶家眷。於是在縣衙二堂後麵專門為縣令建造了官宅。平遙縣衙的官宅和普通縣衙沒什麼兩樣,也是一處完整的四合院,前有內宅,麵闊五間,硬山屋頂,作為縣令起居、接待上司和處理一般公務之所。內宅中間三楹的明間和次間是客廳,東、西暖閣為臥室和書房。所不同的是內宅後麵建有大仙樓。這是因為清代的官衙一般都尊奉狐仙為守印大仙。平遙縣衙的大仙樓完全采用當地民居特有的下窯上樓式結構,冬暖夏涼。這種建築的下麵一層造成磚券窯的形狀,並在前簷建柱廊,二層樓則是木結構建築,專門供奉守護縣令印鑒的大仙。這種別具一格的大仙樓在國內其他縣衙十分罕見。

複建後的平遙縣衙忠實地再現了中國明清時期縣衙署的格局和風貌。它所反映出來的不僅是那一時期的政治製度和官吏製度,而且滲透著儒家禮製思想的深刻影響,為世人了解中國明清時期的縣治,進而認識中國古代吏製,提供了珍貴的實物形態和形象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