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寫一篇文字我都先為題目犯愁。怕文不切題,怕不含蓄,怕沒有文采,更怕重複。重複別人的標題固然不好,重複自己的就更沒出息。這篇紀實散文,本應取名《難忘的秘密》,斟酌再三,還是用了“檔案”二字。
“檔案”也屬“秘密”。所不同者,這是我心裏的檔案。
秘密有很多種,私人的,國家的,軍事的,經濟的……英國法律有一條款:即使是國家機密,30年後也可以解密,公開。目的是便於後人(30年就是一代人嘛)分析研究,以汲取曆史的經驗教訓。誠然,他們是否能做得到?那是另一碼事。不知道我國是否也有類似的法律?我相信有,或者會有的。
最近在報紙上讀到,美國與前蘇聯這兩個超級大國在朝鮮戰爭期間是直接打過仗的。主要是互相擊落了幾千架飛機(確切數字尚未查清,雙方說法不一)。有趣的是他們兩家都為此事不約而同地嚴守機密長達40年。據說是為了避免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又據說,不論是斯大林,杜魯門,還是艾森豪威爾,都理智地認識到,當時如果走漏消息,群情沸騰,一場核戰爭也就在所難免了。
就算這些大人物悲天憫人,具有總統級的克製能力,損失千架飛機還能“打掉牙齒往肚裏咽”,堅決保密,拯救億萬蒼生於核浩劫之邊緣;然而,更有趣的是,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對於上述機密,不但知道,而且是見證人,而且也自覺地為之保密,盡管敝人壓根兒就沒認識到一但泄密就會挨原子彈。
您瞧多有趣兒--請原諒,今天我居然使用“有趣”這樣玩世不恭的字眼兒來形容一觸即發的核大戰,確實不夠嚴肅。假如--再一次請原諒,我是說假如的話,當年我寫這樣一篇文章,說“蘇聯老大哥真棒!我親眼看見他們出了兵,在天空和地麵與我們中國人民誌願軍並肩作戰,打敗美帝野心狼!”那可就並不“有趣”,而是非常危險了。請你放心,這危險絕不是超級大國互扔原子彈,而是我這個小小的軍文工團員挨批評、受處分,拙文也絕對不會發表在報紙上。
我親眼看見了什麼?敝人第三次請原諒(最後一次,免得讀者說我羅嗦)。由於事隔42年,而且俄羅斯和美利堅的高級人士已不保密,敝人何苦再為他們保密哩。我在北朝鮮搶修野戰機場時,看見過蘇軍的高射炮部隊,不分晝夜地打出“火網”,阻截前來轟炸機場的美軍機群。也有許多時候攔截不住,譬如B-29重型轟炸機,可在萬米高空“水平投彈”,高射炮夠不著它。剛修好的跑道上炸出許多彈坑,我軍米格-15型戰鬥機無法起落,靠人工填平彈坑太慢,往往是還沒填平,敵機又來轟炸了一輪。這時,我又常常看到蘇軍的工兵部隊,采取機械化辦法--大量翻鬥式自卸卡車運來砂石,倒進彈坑,壓道機快速碾軋,同時鋪上一層帶許多圓孔的鋼板--半小時之內就可保證我軍飛機起落。有趣的是,這些蘇聯紅軍的小夥子一律穿著我們誌願軍的軍服,見了我們笑嘻嘻,還會說一句中國話:“我的,維吾爾!”
我寫過不少朝鮮戰爭題材的作品,長、中、短篇都有。卻從未提及蘇軍也曾參戰。今天流露這一筆,還是在蘇聯解體、檔案公開的情況下,受到人家的“鼓舞”,才壯了膽兒。其實這根本不是秘密,不信,去問問當過誌願軍的老兵,知道此事者何止萬千。
人們心裏的檔案也罷,秘密也罷,由於種種現實的原因,說不出口,寫不出來,終於變成千古之謎。此種事情雖不新鮮,卻也可惜。
在我60歲的生日那天,忽接上司電話,有個朝鮮作家代表團訪華,要我前去參加座談和宴會。此事不好推托,何況咱中國人的平均壽命已超過“古稀”,年屆“花甲”算老幾呢?本來就沒有在家“作壽”的打算,叫去就去唄。
座談還是正兒八經的,談談文學,道道友誼。待到宴會桌上,朝鮮作家人人海量,我們當主人的不可不奉陪到底。酒這玩藝兒神力無邊,加之兩國作家情同手足,再加上一丁點兒“文人無行”(放心,仍在“外事紀律”和禮節之內),嘴巴子上的“哨兵”雖未“撤崗”也給予了一定的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