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的自覺看《古詩十九首》的文學史意義(1 / 3)

魯迅先生在1927年提出,曹丕的一個朝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在隨後的60餘年中,這個論斷似乎沒有受到太多的質疑。到了20世紀90年代,關於中國古代文學史上“文學的自覺時代”始於何時的問題,得到不少學者的關注,論爭比較激烈。概略言之,大體上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中國文學的自覺,早在漢代就開始了;二是認為文學自覺發生在魏晉之後的六朝時期;三是在局部修正魯迅和鈴木虎雄說法的基礎上,依然堅持“魏晉說”。同一個“文學自覺”的命題,為什麼會出現如此眾說紛紜的解說呢?最主要的,可能還是在“文學自覺”的概念界定上標準不一。

我們認為,自覺的文學應該是獨立於政教之外的、藝術地表現人和人生的文學。我國現代文學理論界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曾提出過“文學是人學”的命題,引起過熱烈的討論。半個世紀以來,這一命題得到深化和趨同。隻要不把這個“人”理解為哲學上或政治學意義上的抽象的人,而理解為現實生活中活生生的具體的人,這個命題是能正確反映文學本質的。當然,文學所藝術地認識和表現的人,除了人的外部活動外,還包括人的命運、人的心靈和人的個性,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因此,嚴格意義上的文學或者自覺的文學應該是藝術地表現人和人生的文學。用這樣的觀點來看漢代的大賦,何曾見到一個人影!枚乘《七發》中的太子和吳客,司馬相如《子虛賦》、《上林賦》中的子虛、烏有、亡是公等大賦中的代表人物,都是虛擬的,並不是真正的文學意義上的人。因此,大賦隻能算是一般意義上的文學,而不能算得是“自覺的文學”。東漢中後期,大一統思想和政治的雙重式微,使文人在長期的禁錮和壓抑後,目光逐漸內斂,並因此而真正發現了自我,實現了文學自覺的重要前提——人的自覺。

中國古代文學史上自覺地表現人和人生的文學有哪些內涵呢?我們認為主要是人的覺醒,即人的個體意識的出現,特別是人的自我意識加強。由於自我意識的加強,文學的社會責任感減弱了。文學創作不僅僅是為了社會政治、教化的需要,而更多的是為了抒發自己的情感,獲得心靈上的快感。我們認為這種情形在東漢中後期的文學創作中已經出現。

這種變化的標誌之一是張衡《歸田賦》的出現。《歸田賦》中描寫了隱居生活的恬淡情趣,景物清新和美,生活自由逍遙,詩人借此“娛情”、“縱心”。賦中雖然尚未顯示鮮明的個性,但分明已有一個抒情主人公在,自我意識加強了,個人價值得到了關注。此後,抒情小賦不斷出現,在漢魏六朝時期取代了大賦的地位。從此,辭賦成了文人抒情寫意的工具,實現了文學的自覺。

這種變化的標誌之二是“古詩十九首”的出現。首先,“古詩”的數量很多。梁代鍾嶸在《詩品》中說:“陸機所擬十四首”,“其外,《去者日已疏》四十五首”。兩數合計共59首,昭明太子蕭統看到的可能還要多一些。可以說,五言古詩這種詩體是當時文人普遍使用的詩歌形式,甚至可能存在著寫作五言古詩的創作群體。其次,古詩在內容上表現了“人的覺醒”。“古詩十九首”的內容不外遊子之歌和思婦之詞兩個方麵,詩人們慨歎人生的短促和前途的渺茫,抒寫了離別相思,情調是悲哀而深沉的。在這些詠歎中,給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對於人生短暫的感歎。不論是頹廢的,還是積極的;不管是庸俗的,還是高尚的;都體現出對個人人生價值的肯定與追求。再次,“古詩十九首”的抒情十分真實強烈,作者們對自己的悲哀、苦悶、不平、憤慨、向往、思念等種種情感,毫不掩飾,連“蕩子行不歸,空床獨難守”這樣違背傳統道德觀念、前人一度難以啟齒的話都寫了出來,真是令人“觸目驚心”!這說明古詩的作者們不再把文學作政教的附庸,而是為滿足自己的抒情需要進行創作;人的主題鮮明了,文學成了表現人生、人的命運、人的心靈的文學,所以我們認為“古詩十九首”是東漢中後期文學自覺的又一個重要標誌。

很明顯,《古詩十九首》對生命意義的深切思考和率真表達是超越其前期任何作品的,孕育著文學自覺的因子。它首先突破了傳統詩教的束縛,使詩歌成為個性化的抒情,而詩緣情又是文學自覺的關鍵。其次是對文學的風格及審美特征有了自覺的追求,從內容和形式上產生了一係列突破和轉向。從某種意義上講,整個魏晉南北朝漫長的文學自覺之路,正是由此契入和演進的。至於建安文學,不僅在時間上與東漢中後期文學緊密相連,而且在文學創作的精神上也與東漢中後期文學一脈相承,它把肇始於東漢中後期的文學自覺推向了更加成熟的階段。

探討《古詩十九首》生命價值觀形成的社會曆史原因便會發覺,東漢末年文學風格正處於由西漢形成的恢弘壯麗的浪漫化向關注流連哀思個性化轉折的十字路口,社會地位的轉化與士人心態的改易是其表象,創作主題的突破才是其深層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