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我們雖然能容忍自己對”性”的複雜性不甚明了,但我們卻再也不能容忍自己繼續去忽視它,且把它掩蓋起來,采取沉默、回避、羞赧的態度。我們中有些人不能明明白白地、公開地對待“性”,但在背地裏卻對性知識、性行為、甚至性犯罪趨之若騖。需要警覺的是,社會和個人為了這樣的忽視和畸形地看待“性”,已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破除禁忌和秘密
家庭中有關禁忌的規則司空見慣,可怕的是這些規則常用來對付家庭中處在“弱勢地位”的成員,特別是小孩,這樣做卻被大人美其名曰”保護孩子”。以”保護孩子”為名的規則甚至是大人捏造出來的,但卻給孩子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麵紗。規則通常以諸如”你年紀太小,以至於不能夠……”此類的話來對孩子言行嚴加限製。於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將大人的世界想像得很複雜、很神秘、很廣大,凡是小孩不能的事,卻對大人並不構成限製,要進入大人世界,必定有某種神奇的力量。而隻有到了18歲後,他/她(們)才被允知道那些兒時被禁忌的事情,做那些兒時不被允許做的事情。等他/她(們)真的進入了原以為諱莫如深的大人世界,他/她(們)才驚異地發現,原來他/她(們)早年被禁忌進入的場所、所做的事情等,都是一種見不得人的勾當。
更糟的是,”你年紀太小,以至於不能夠……”,同時暗示孩子的世界是不好的。大人說:”你隻是個孩子,哪懂得什麼?”或”那真是幼稚!”
家庭除了禁忌外,還有不能說的”秘密”,最常見的例子是:父母未婚先孕;母親婚前與別的男人懷過孩子,如今被人收養;配偶之一入院或入獄,等等。所有這些秘密在家庭裏通常是被遮羞布掩蓋的。除了家庭中幾“核心”人物知道外,一律不得外傳,不能對家中其他人說,更不能對小孩說。
家庭中某種(些)秘密經常是與父母年輕時的行為有關,而處理家庭秘密的規則卻是:”沒有一個父母犯過錯”,而”因為你是小孩,所以你就會犯錯”。這類誤導性信息在家庭談論中經常出現,成為孩子接受父母家庭教育中的一種定勢模式。這種定勢模,式令年幼無知的孩子無從判斷“父母是否也會犯錯”以及對自己是小孩這個角色經常處在無自信的狀態中,“因為自己是小孩,所以就會犯錯”,這時爸爸媽媽說的。讓他/她(們)不解的是:他們明明看到父母經常犯錯,比如當著孩子的麵說髒話;哄他/她(們)上床後,他們自己看起黃色影帶;在公共車上不買票;在大街上隨地吐痰,等等,這怎麼能算“不會有過錯”呢?
大多數父母對子女隱藏自己的失誤、過錯,甚至犯罪行為,隱藏自身行為大都是打著“保護孩子”的幌子,例如,父親有婚外情、母親有情夫、夫妻酗酒、夫妻中一方或雙方有犯罪前科,等等,這些事情若沒有被抖露出來,就被一直深藏不露,好像家中從來就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一樣。
讓我們從3方麵依序說明常見的規則形態:
?“否認”規則,意指”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看起來很快樂!”
?“隱藏”規則,意指”可以談論,但又視之若無。”
?“破壞性”規則,其處理方式是:”別對我說你錢不夠用的事情,那是你的問題。”
我們以為,任何阻礙家庭成員談論家庭規則,是造成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受限製、無知和沒有創意的最重要的原因。反之,不論痛苦、快樂,還是罪惡與否,若談論能被允許,家庭才能得到滋長。值得強調的是,任何事情均可用人類的語言來加以表達,以達致知會、了解、解決、溝通等目的。
幾乎每個人都藏有自己的秘密,難道你沒有嗎?在一個滋潤型家庭中,秘密會受到友善關注,會被鼓勵說出來,以和家人共同分享或共同分擔。但是,在有的家庭,說出心中的秘密將會受到家庭規則的懲罰,與其說出,毋寧隱藏不露。即使後來事實證明,隱藏秘密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負麵影響,秘密最終還是被說出來。
家庭規則是家庭結構和功能中非常重要的部份。家庭規則的漏隙、不完整、不健全、不民主如能得到及時修正或重建,無疑可以改變不正常的家庭運作。請清查一下你家庭生活的規則是否有需完善的地方,你是否能接受改變家庭運作的挑戰?我們相信,通過新的了解和新的期許,加上你挑戰改變的新的勇氣,你將有足夠的能力來操作家庭新規則。
憑借你的能力和勇氣,你將能夠接受新觀念,拋棄不適應時代的舊觀念。沒有什麼規則是永遠不變的,把舊規製丟掉,增加新的規製。不妨依下列問題來檢查一下你們的家庭規則:
?你們的家規是什麼?
? 現在需要做什麼改變?
? 有哪些家規是合適的?
? 又有哪些家規必須拋棄?
? 有哪些新的家規需要重新製定?
? 你對家規有什麼想法?它們是否合乎人性和合於情境的?
若否,那將意味著你有很多重要工作必須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