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與改變。“妥協”是基於一種假設,即一方的讓步會促成婚姻衝突中的另一方作出相應或適度的讓步。惟其如此,衝突才趨向緩解,從而為進一步解決婚姻問題鋪墊道路。
妥協的第一步是找出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就象自助餐一樣,首先將所有婚姻中存有的衝突列出來,探討所有處理方法可能造成的影響,權衡利弊後選擇一個最有效的處理方法。
妥協的形式是各式各樣的,最典型的是雙方都作出改變承諾。例如,丈夫對妻子很少做菜不滿意,讓他吃太多速食;而妻子不滿丈夫滿屋亂丟衣服。作為雙方妥協的結果,妻子同意每周做5次晚飯,但有2次要到外麵去吃;丈夫同意注意房間裏的整潔,但不同意洗衣服。妥協也可以是“我們一起做”,而不是“我做這個,你做那個”。這一點頗為符合當代年輕人平權主義者在家務分工上的新時尚。
在某些情形下,並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妥協的問題,政治觀的不同即是。觀點不同並不一定代表衝突,對對方不同觀點的尊重和容忍,反而能達致夫妻婚姻生活中的互敬互愛。另外,對有些事的妥協須依照問題的屬性而定,例如抽煙或酗酒是一件客觀的基本事實,配偶一方不作出妥協,恐怕會危害婚姻家庭關係或內部成員的身體健康;然而在教養子女方式方法上的異同,則純屬婚姻夫婦個人主觀意見的範圍,不存在一方的意見淩駕於另一方的意見之上,另一方應該唯對方馬首是瞻作出妥協。
婚姻衝突的妥協行為理應是客觀的、理性的,婚姻關係中任何一方或雙方用包括哭鬧、耍賴、威脅、以性為“獎賞”或“處罰”,或用暴力等手段期求妥協和平衡,則是典型的非理性處理方式。
雙方經過妥協,婚姻行為開始改變,爭端與衝突暫告解決。但妥協後的行為仍有待效應反複回饋的問題。諸如妥協後妻子每周煮5次晚飯,做丈夫的仍感不滿意,認為妻子是胡亂拚湊;妻子則認為,丈夫即便注意了房間的清潔,仍丟三拉四的,有時反而更加添亂。這就是妥協後婚姻行為的負回饋。這時,夫妻應重新檢討,發現問題症結,了解衝突的真正原因,然後再隍7d始“談判與協商”。現在他們了解到,妻子不願煮飯是因為丈夫每天回家時間沒準,有時他事先連招呼也不打一聲就不來吃飯了,弄得把飯做好的她白白苦等著;而丈夫在婚前一直有母親包辦代替,要改變過去駕輕就熟的生活習慣著實難。深入了解造成婚姻衝突的問題症結,方能認識對方的特定行為。
負回饋也可能由妥協本身帶來,例如妥協後的婚姻雙方或一方雖然有了更多自主和自由,但自主和自由一經由並不成熟的夫婦一方或雙方所掌握,問題反倒更多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婚姻夫婦應再次重新檢討以發現問題的真正症結所在。
回饋實質上是對妥協夫婦行為的一個評估,在整體解決爭端上與妥協一樣重要。通過充份回饋,以進一步發現婚姻衝突中真正的症結所在,從而再次協商,以達到解決衝突、改變行為的目的。
婚姻谘詢。近年來,隨著婚姻衝突的與日俱增,婚姻谘詢輔導悄然成了我國婚姻家庭可利用的解決婚姻衝突的外部資源。最為典型的形式是夫婦與家庭心理醫生一起討論婚姻衝突問題,或參與有其他夫婦在一起的團體輔導。輔導次數及跨度沒有嚴格規定,通常每一療程6次,每一次50分鍾,谘詢目的在於澄清婚姻問題、解決衝突,增進夫妻婚姻關係。
通常尋求專業谘詢的人都有:
?對谘詢具有正麵期待。
?具有自我整合性,且並不以尋求專業谘詢為恥。
在婚姻谘詢上,三種完全不同的方法取向分別為:人際交流互動分析、理情治療法和行為谘詢。
人際交流互動分析。這種方法鼓勵婚姻雙方分析他們間的互動關係。正如他們中有些後來在分析中發現,一方經常扮演父母的角色,而另一方則扮演孩子的角色,這種婚姻角色的錯置成為他們婚姻衝突的症結所在。谘詢目的在於幫助夫妻雙方在互動過程中能像正常的成年人一樣理性地看待和討論事情。
情理治療法。這種方法認為,婚姻中的衝突是夫妻對其婚姻關係的非理性想法所致。例如夫妻雙方或一方相信,隻有男人才能在性行為上采取主動,因此產生夫妻間的衝突。此法鼓勵夫婦討論非理性想法對婚姻的負麵影響,鼓勵他們改變。
行為谘詢。谘詢者假設婚姻衝突是由一方或雙方獨斷專行的行為所致,為此谘詢的重點集中在減少夫婦雙方或一方的那種令人生厭的行為,增加“有報償性”行為,以最終達成夫妻緩解甚至解決婚姻衝突的目標。
上述幾種婚姻谘詢法取向及技巧各有不同,但是都依下列步驟進行:
? 對婚姻衝突及資源進行評估
? 探索及評估解決問題的方法
? 設計解決衝突的行為方向
? 對所采取的解決衝突的行動作出回饋評估
? 介紹維持策略,幫助婚姻雙方或一方維持正向的行為改變
婚姻強化。與婚姻谘詢不同的是“婚姻強化”。“婚姻強化”是針對有良好婚姻關係的妻設計的,用來維持或增進夫婦婚姻關係。這一方法不僅是預防性的,也是成長性的。“婚姻強化”所采用的方法各有千秋,但目的是共通的:
?增強婚姻的親合力;
?及早發現和改進婚姻中出現的問題;
?發掘增強婚姻親合力的未知潛力。集合各種不同的幸福婚姻可以發現,下列因素是不變的:
? 強調婚姻中的權利平等
? 鼓勵夫妻以吸引力、性欲、情欲和友誼等產生愉快感
? 強調婚姻家庭中的角色責任
? 強調采用肯定對方、欣賞對方、承諾對方的方式而不是相反
? 學習有效溝通、自我開放、解決衝突的技巧
? 與配偶關係之間取得一個合理的看法與認同
? 培養共同興趣、目標和價值
? 改進夫妻的性生活品質,維持對性的欲望
? 永遠不要有居於配偶之上的想法
? 夫妻間維持足夠的互動時間,並保持愉快
? 時時注意強調配偶的優點, 並予以肯定
? 不要有赤字預算,平衡家庭收入與支出對婚姻生活是有利的
? 夫妻應認同並身體力行各自的婚姻家庭角色與責任
解決婚姻衝突最常見的阻礙是雙方無法認同問題的症結及無法利用各種解決婚姻衝突的調適方法。其阻礙如下:
?否認有任何問題存在
?拒絕討論問題
?以投降或撤退故作任輸
?壓製配偶,使其處於無法表述自己意見的劣勢境地
?經常在婚姻衝突中情緒過激,無理取鬧,甚至大打出手
?隻要求對方改變,自己卻不作相應調整
?兩重截然不同的婚姻觀點
?與戀人的關係仍藕斷絲連
?不斷製造新的衝突與問題
解決婚姻衝突的阻力恐怕是一個無法盡的係列。這阻礙常常是一方或雙方的人格不成熟、調適不良及觀念不正確使然。
雖然上述所列目標不易達成,但婚姻強化活動確實能使夫婦增加婚姻的親合力,能對婚姻衝突與問題防患於未然,增進婚姻的快樂和穩定性。
在某種程度上,婚姻衝突甚至能給婚姻帶來一些正麵影響,它能協助夫妻發展解決問題的技巧。在婚姻早期,雙方需要建立起婚姻生活的規範,因此衝突是具有建設性的。衝突也能幫助配偶增進對自我及對方相互關係的了解,進而避免重蹈複撤。雙方的溝通及有效的解決衝突可增進相互的信任,增加親密的關係與許諾。事實上,在解決衝突之後,夫妻常會覺得更親近、更快樂,有些配偶甚至說他們的衝突是值得的,因為衝突調適後他們再度握手言和,分享解決衝突後夫妻親密無間的喜悅。為此,婚姻衝突常常又是強化婚姻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