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劇《那女人的家》中,有這樣一個情節:富家女樸英彩去首爾南大門市場買假名牌,遭到其母嚴厲訓斥,認為她丟了自己的臉,也丟了家族的臉。初到韓國,我驚訝於首爾還有很多像南大門一樣的馬路市場在城市深處熱鬧著。而據我所知,國內很多城市,都以建設國際大都市為名,取締了馬路市場,業戶們必須搬進室內經營。比如在長春,原來很有名的一些馬路市場,像貴陽街和光複路,全部被取締了。
與長春相比,首爾無論如何要離國際大都市的目標更近一些吧,可是在首爾,馬路市場依然紅火著,以滿足收入相對較低的百姓的消費需求,那麼,這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像長春等城市在此問題上操之過急了?結果,有很多原來交易額頗大的馬路市場,搬進室內後生意一落千丈,一些商戶隻好放棄室內攤位,重新擺出路邊攤,並與城管展開遊擊戰。其結果,就是人為地製造了管理難度,增加了社會運行成本,同時也容易引發衝突與矛盾,甚至會出現攤主刺殺城管人員的惡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和諧。
在首爾主要街道上,越是繁華的地段,你越能看到眾多的攤點,而且都是合法的。中國人赴韓旅遊必去的明洞、東大門,以及韓國時尚先鋒區江南一帶,密布著販賣傳統食品的小攤,以及煙酒小店和書刊亭。我認識韓國第一份中文報紙《華光報》的老板,他的第一筆投資上億韓元,就是他的母親擺街邊食品攤賺來的。
除了合法的固定攤點之外,首爾當然也有所謂的非法流動攤販,而且為數不少。在很多地鐵站口,都會有一些小攤,賣煮玉米,賣烤栗子,賣鞋墊,賣襪子等等。我請教過韓國朋友,為什麼沒有人清理他們?韓國朋友說,一般來說,這種事情歸所在地區的洞事務所(相當於中國的街道辦事處)管理,一方麵洞事務所沒有那麼多人力,另一方麵,隻要這些小販不影響交通,他們也不會使用強力手段加以取締。這些小販,都是城市裏的低收入者,如果硬性取締,他們的生活就會遭遇困難。
甚至在地鐵站內,也會有一些攤點,賣發卡或是DVD。據地鐵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這是不允許的,但如果他們能做到不影響行人,如不高聲吆喝,也不強拉顧客,地鐵方麵一般也就默許了。我曾在一天深夜乘坐地鐵,見一位賣桔梗的老年婦女在收攤時,正用衛生紙大力擦拭地麵,努力不留下一點汙漬。也就是說,地鐵方麵允許她擺攤,她也不能給地鐵增添麻煩。如果說地鐵方麵的管理具有人性化的特征,那麼這種管理也是需要前提的,即攤主要收束自己的行為。
在首爾街頭還有一種非法攤販,是流動的貨車銷售者,一般販賣衣物或水果。因為這種貨車隨意停放,往往會影響交通,造成安全隱患,所以洞事務所對這類攤販的管理要嚴格一些。我多次目睹過流動貨車被管理者驅逐的場麵,沒有罰款,也不會將貨物沒收或掀到地上,管理人員用車載麥克發布命令,貨車主也就馬上收拾東西離開了。
據韓國朋友說,在1988年之前,首爾的街頭攤販也曾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當時的執法者也有過粗暴的行為,沒收甚至當場毀壞物品,也曾引發一些肢體衝突。這些攤販有自己的行業組織,多次到市政部門示威,爭取自己的合法地位。於是,奧運會前夕,首爾市政方麵集中精力研究對策,他們並不是一禁了之,而是在相關的街道地段設立臨時性棚屋,引導攤販合法化經營。韓劇中,經常會有主人公在路邊攤吃辣炒粘糕的場麵,這種攤點就是合法化的成果,他們除了正常納稅之外,還要給洞事務所交納一定的管理費用。而更有意義的是,他們已經成為韓國民間文化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