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種糧收入相對過低,使許多農民不願多種糧(1 / 1)

農業是國家穩定的基礎。隨著全國興起的經商熱,以及農村種糧政策方麵的原因,許多農民不滿,意過低的收入狀態,不願多種糧食。他們棄地而走·進入鄉鎮企業,流向城市當“打工仔”,形成“民工潮”。

種糧不能致富,成了許多農民的結論。以1990年為例,種糧的勞動力人均產值2298元,比農村工業少9倍,比農村建築業少2倍,比農村運輸業少3倍,比農村商業少3.5倍。在這種現實麵前,種糧積極性當然受挫。

農民種糧收入低,主要是糧食價格與工業品價格的“剪刀差”存在,使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在改革中,國家根據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對糧價進行了多次調整。1979年夏季,國家將糧食收購價格提高了20%;同年11月又提高了8種農副產品價格。1986年至1987年,國家又一次提高糧食收購價及城市副食品銷售價。1989年至1991年底,國家又兩次提高糧食及農產品價格,稻米提價37%,棉花提價27%,供應城市居民的大米、麵粉提價60%。1992年3月,國家再次提高糧食統銷價格,實現購銷同價。這次提價幅度為45%。每次提高糧價,都進一步理順了價格關係,調動了農民種糧積極性。1991年比1978午糧食價格總水平提高了238.3%。但是,三種主要糧食的定購價僅提高105%,低於其他農作物價格。而糧價每次上調,又帶動上千種物價上漲,又必須漸進待機而行。糧價低的問題還須進~步解決。農民增產不增收,也是不願種糧的原因之一。由於農產品市場價相對下降,農用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服務費高,種糧成本不斷上升,農民種糧收入下降。1992年平均每畝糧食作物收入比1990年下降25%,每百元生產費用獲利減少19元之多。江蘇一位外出打工的農民算了一筆帳,每畝小麥收500斤已算豐產,按收購價賣給國家可得150元;可是這一畝地要用的混合肥、尿素、辣肥、治蟲費就要開支100多元,賺不到錢。1994年他共賣給國家4180斤糧,不但沒有拿回一分錢,還要倒貼264元。種糧積極性從何而來呢?

農民負擔名目繁多。集資攤派已成一大負擔。據統計,農民出工、出錢、出物的攤派達70—80項之多。1992年,國家規定各種負擔不得超過農民人均收入5%的界限,有些地方卻達到了2%,甚至出現了逼死人的現象。民謠說:“國家農稅輕,縣鄉提留重,村組攤派無底洞。”

由於以上原因,有些地區的農民剛脫貧,又返貧。1990年四川調查了5500戶農民,減收戶達60%。農民種糧不賺錢,勞工大量外流,許多地方出現土地荒蕪的景象。從邊遠山區到山東半島和中原的河南省,到處出現荒地。一位參加過解放戰爭的老戰士望著山東半島大片農田成為荒地,眼含熱淚說:“這大片土地,都是當年用鮮血~步步打出來的,如今竟成了荒地!”

農民由於各種困難不願種糧的問題已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采取了一係列有效措施。第一,把農業擺在首位,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實施科技興農、教育興農戰略,加快農村交通、電力、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第二,繼續深化農村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農產品價格的改革,理順價格關係,扶植鄉鎮企業。第三,樹立大農業觀念,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嚴禁破壞農村資源的行為,加強土地管理。第四,下大力氣減輕農民負擔。1992年初中央和國務院在先後發出減輕農民負擔的4個文件之後,又正式頒發了《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件》,提供了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依據。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任何困難和曲折也改變不了農民走向富裕的大趨勢。中國的農民已經在改革中跨過了溫飽階段,將逐步走向更加富裕的小康階段。

(劉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