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有些規則必須了解
不知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一個故事:有個廚師做了一桌好菜給客人吃,其中有一道菜是他覺得最好的也是他最喜歡吃的烤鴨。當客人在用餐時,他偷偷地躲在門後看,見隻有一位客人吃過烤鴨,其他人均未動過烤鴨。他愈看愈生氣,終於忍不住了,拿起一把菜刀,怒氣衝衝的大罵客人為啥不吃烤鴨。
你一定覺得這位廚師瘋了。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多少同樣的故事發生在父母對子女、男友對女友、太太對先生、上司對下屬的身上啊!
父母傷心:我一輩子都是為了你,你卻不理解我。
男友報怨:我沒時間陪你,是為了我們倆人的將來。
太太委屈:我犧牲了自己的事業,都是為了這個家。
上司氣憤:我這麼辛苦培養你,你卻背叛我。
為什麼我們拚命地付出,卻得不到對方的滿意與認可?為什麼愈努力,我們的關係愈脆弱不堪?為什麼我愛得愈深的人往往傷我最深?
茶餘飯後、街頭巷尾、公園廣場裏充斥於耳的是如此之多的關於“付出”、“努力”、“愛”的悲慘故事。
不禁想問問這些“痛苦”的朋友:你是真的在“付出”,還是在“索取”啊?!
生命中有些遊戲規則必須了解,否則“一葉障目”,就“不見泰山”了。即:決定愛與付出的,不是付出方,而是接受方。
正如上麵的“廚師”,決定烤鴨是不是好吃,不是你的感覺,而是客人的感覺。假如你一定要客人有和你一樣的感覺,那就是“侵略”、“不尊重”、“強暴”——心理上的“強暴”!
我們以為在“用心地愛著他(她)”,對方卻感受不到那份愛;我們以為一直默默地為他(她)“無條件的付出”,而對方卻認為我們在“索取”。於是我們倍覺“受傷”、“不被理解”、“不被愛”,於是到處流行的是“傷痕文學”及“為什麼我愛的人傷我最深”的悲情哀曲了。
試問自己:你真的有能力去愛人嗎?有能力接受別人的愛嗎?愛與被愛都是需要能力的。有能力的付出、有能力的接受都是同等質量的能力。
當一個心靈匱乏的人說,他“付出”了許多卻沒有回報;一個內在缺少“激情”的人給別人很多的“愛”,你相信他嗎?騙人!純粹的騙人!連自己都沒有,又拿什麼去給別人?!
事實上,當我們因“付出”而覺得“受傷”時,一定是在向對方“要”、“索取”——對方的接納、回報、支持、理解、愛、關懷。放棄“不是我的錯,都是月亮惹的禍”的錯誤觀念。認清自我的真相,以“我是一切的根源”為新的出發點,學習愛的能力。一切從愛自己開始,隻有杯子滿的時候,才會溢出來。
愛與被愛都是需要能力的。有能力的付出、有能力的接受都是同等質量的能力。
貪是萬惡之源
人之惡性,追根溯源,皆源於貪欲。小則貪小利,賺小便宜,大者貪財劫色,以至引來殺身之禍,古往今來,莫不如是。墨子在《貴義》中言道:“予子天下,而殺子亡身,子為之乎?必不為。”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給你天下,但要殺了你,你肯嗎?凡人必定不肯。用給你天下作代價殺你都不肯,那麼人們有什麼理由為一時的貪欲而損壞自己呢!?很多時候,貪念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自己身邊的人。
曾經聽到過這樣的一個故事。某天,有一對很要好的朋友在樹林裏散步,突然有個乞丐慌忙地從叢林中跑出來,他們便問道:“什麼事讓你這麼驚慌失措?”
乞丐說:“太可怕了,我在樹林裏挖到一堆金子。”
兩個人心裏禁不住想:“這個人真是傻瓜。挖到黃金,這麼好的事情居然覺得害怕。”於是他們問道:“你在哪裏挖到的?能告訴我們嗎?”
乞丐問:“這麼厲害的東西,你們不怕嗎?它會吃人的。”
那兩個人不以為然地說:“我們不怕,請你告訴我們在哪兒吧。”
乞丐說:“就在森林最東邊的那棵樹下麵。”
兩個朋友立刻找到那個地方,果然發現了很多金子。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這個乞丐真是愚蠢,有這些金子他根本用不著再討飯了,而且人人渴望的金子在他眼裏卻成了吃人的東西。真是個傻瓜,難怪要一輩子飯。”
另一個人也隨聲附和地點頭稱是。他們於是討論怎麼處置這些金子,其中一人說:“白天拿回去不太安全,還是晚上再拿回去吧。我在這兒看著,你回去拿些飯萊,我們等到天黑再把金子拿回去吧。”另外一個人就照他說的去做了。留下的那個想:“如果這些金子都歸我一個人多好呀。等他回來,我就用棍子打死他,這些金子就都屬於我了。”他開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