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是“威武不能屈”。1946年7月,愛國民主人士李公樸在昆明被國民黨特務殺害。聞一多也遭到各種卑鄙下流的誣蔑和恐嚇,處境十分危險。別人勸告他暫時隱蔽,他卻表示:“事已至此,我不出,則諸事停頓,何以慰死者?”“萬一怎麼樣,我也顧不了”。7月15日,聞一多在雲南大學禮堂親自主持會議,請李公樸夫人報告李先生殉難經過,兩三幹聽眾潸然淚下和一小撮特務抽煙說笑形成強烈對照,聞一多壓抑不住心頭悲憤,“拍案而起”,即席發表演講。在回家的路上,聞一多也被反動派暗殺。毛澤東同誌高度評價了聞一多:“聞一多拍案而起,橫眉怒對國民黨的手槍,寧可倒下去,不願屈服”。文章用敵人的凶殘表明“威武”,以“拍案而起”、“不願屈服”表明“不能屈”。
儒家追求“求善與求美-講道德重教化的精神”,孔子提出盡善盡美、文質彬彬、中和之美,孟子強調“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人格,正是儒家強調真善美的統一價值原則培育了講道德、重教化的民族精神,為中國人樹立“仰無愧於天,俯無愧於地”的正人君子觀念、建立道德觀念、協調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培育中華禮儀之邦起到了根本的指導作用。
六、道不遠人——如何讓自己被他人接納與認可
1.怎樣才能更好地融入社會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中庸》
子思對孔子的“中庸”思想作了充分地發揮,把“中庸”的概念從“執兩用中”的方法論提高到世界觀的高度,認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就是說,“中”與“和”乃是宇宙中最根本、最普遍的法則。遵循著這一法則,讓事物平衡、和諧地發展,就可使天地萬物各得其所,繁榮興旺。由於這樣,中庸之道是人們片刻也不能離開的。因為“道不遠人”。但要認識這個雖“不遠人”、但又“費而隱”的“中庸之道”卻又是不容易的:“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有所不能焉”,這就要求人們必須融進社會、融進群體。
怎樣去實行“中庸之道”呢?子思提出“率性”以行的方法。這是對孔子的“內省”、曾子的“自省”思想的發展。“率性”以行是“中庸”的前提,是“天命之謂性”,即肯定“中庸”這種“至德”原出於人的天賦本性。這種本然之性的最佳狀態是:“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即人們的思想感情,當蘊藏於心時是中正不偏的,表露出來又合乎節度,無偏激之蔽。所以當人們循性以求時,就會使自己的言行合乎“中和”這個天地間最根本的普遍法則,這叫做“率性之謂道”,把握好了這一點就會被人接納。
子思認為本然之性的最佳狀態是不可能自發實現的,所以要戒慎恭謹,按倫理道德以律自己,以保證自己的行為不背離“中庸之道”這個普遍法則。這就要求人們既要尊重天賦的德性,又要努力於後天的學習,這就叫做“修道之謂教”。隻有通過這樣的主觀道德修養,就可以做到“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神微,極高明而道中庸”,即把天賦本性中的普遍原則和學問思辨、為人處世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隻有這樣,才能一言一行都無“過”與“不及”,隨“時”以處“中”。這樣,“中庸之道”這個普遍原則就成為“君子遵道而行”的行動指南了。
有一個著名的實驗:給兩個人100元,由甲決定自己拿多少,乙決定自己是否接受甲的分配方案。如果乙接受甲的分配方案,則雙方按照方案各拿各的錢;若乙不同意甲的提議,則兩個人都一無所獲。
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自己拿99元,給乙1元,而且告訴乙應該接受這個提議,畢竟得到1塊錢比沒有錢要好,但現實的情況是,這樣的提議往往要遭到乙的反對,而使兩個人什麼也得不到。甲這樣的提議是反中庸的,檔次拉得太大,它使乙非常氣憤而加以反對,寧可自己得不到這1元錢,也不讓甲得到那99元。因為乙覺得這種分配方案雖然能夠給自己帶來1塊錢的好處,但不公平程度太高,所以寧可不要這1塊錢,也不讓甲“吃獨食”。乙這樣做不僅考慮了利益問題,還著重考慮了公平問題。
這個實驗裏,雙方都能夠得到錢而且都很高興的分配方案,是甲提出來兩人平分,這是最公平的分配。但大多數人的方案都在70:30和60:40之間,很少有人提出99:1的方案。這說明作為甲的一方,除了考慮自己的福利增加問題之外,也還得慎重考慮公平問題,也就是權衡對方能夠接受的不公平程度。
因此,要真正地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僅有自利是不夠的,還必須利他。所以想得到利益,必須付出。為別人付出看起來不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這種不能最大化,是在顯示公平的條件下不能最大化。在兼顧公平的情況下,雖然不能實現自己利益理論上的最大化,但比起顯失公平條件下自己利益的最終損失,自己的利益還是能有所增加。所以,要愛自己,還要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