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最後雖是因受趙高陷害,被荒淫無度的秦二世處死——“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但是,他的死可謂咎由自取、因果相報,因為他死時所受的嚴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議製定用來“役民”的。李斯與他兒子押向刑場的時候,他對兒子說:“此時要想和你牽黃犬出東門也不可能了。”
李斯在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聲譽”,但他的這種“聲譽”給法家背上了無法洗刷的曆史黑鍋。李斯所作所為,也使其作為秦始皇開朝輔佐重臣的意義化為烏有。
李斯繼承先秦法家傳統的反儒思想,提出“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 “明申、韓之術”,“修商君之法”,並特別推崇商鞅、韓非的“重刑輕罪”思想。他援引韓非的“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的說法,論證必須把刑罰嚴加於應受懲罰者的身上。他還援引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深督輕罪,使吏民不敢輕犯法的說法,論證“必深罰”。從秦始皇統一全國到秦王朝覆滅,秦的刑罰一再加重,以至於後期出現了“劓鼻盈累,斷足盈車”,“赭衣半道,斷獄以千萬數”的局麵。他卻不沒想到自己死在酷刑上,這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
張居正也是個改革家,他的新政實施了10年,雖然他主導的改革成功了,但預示身後隱伏著危機。他去世不久,他的家就滿門查抄,家屬餓死十多人,凡被認為與張結黨的官員,統統被削職。
至於他一腔心血建樹的新政,更是付諸流水。恰如明人筆記《野獲編》所述:“身後一敗塗地”。
為什麼苦心經營10年,卓有成效的改革卻一朝顛覆,毫無招架之力?
新政初期,神宗是個不甚解事的少年,張居正是他的老師。張老師對學生說:“皇帝同學,為了國家的長遠發展,我想著手改革,行嗎?”
學生敬佩老師,說:“你要改革就改革吧,我擁護你。”
張老師說:“說哪裏話,怎麼是你擁護我呢?應該是我擁護你改革,我隻是個執行人而已。”
師生說話多是這種版本翻版,也就是老總處處聽從老師的指點。隨著年齡的增長,神宗已成長為統治階級的最高代表,至上的皇權刺激他無限膨脹享受一切的欲望,對張居正規勸“戒遊宴、節賞賜、勤讀書”的說教已有所不滿,這一裂隙早就被反對派窺視在心。
帝權和相權本是一組相依相克的矛盾,權高震主,遭到皇帝的忌恨,往往成為宰相的悲劇,張居正也不例外。在皇帝年幼時可以忍受的,到成年卻成為削奪相權的口實。
萬曆十年六月張居正病逝,神宗心裏難過了一陣子,但接下來他喘了一口氣,仿佛壓在身上的大山被推開了,他說:“還是舊政好啊。怎麼改革改到我頭上來了呢?老張真不是個東西。”
這時反對派的發難首先得到皇帝的支持,落井下石的,乘機報複的,群起而攻之,禍延所有支持改革的官員,不到一年改革派被清洗殆盡。
十年新政,毀於一旦,皇帝態度的變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當執政者麵臨社會危機的時候,苦於謀求出路,保全統治地位,可能同意或支持改革,從而約束自己的貪欲,一朝改革初見成效,危機解除,貪婪的階級本性又促使他們擺脫改革所帶來的節製,進而廢除改革。在皇帝一言定法或廢法的時代,政以人舉也必將以人亡。成於斯者敗於斯,這是專製主義政體下政治變遷和社會改革的普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