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靜之為衡,動之有序的最高法則。中庸,直指人心、內心,即人的內在精神世界以人的內在要求,即人性、本心為出發點和根本價值依據,在外部環境(包括自然的和社會的環境)中尋求結合點,也就是使內在要求,在現有的外在環境與條件下,得到最適宜的、最恰當的、無過與不及的表達與實現。這也就是《中庸》所謂“致中和”、“合內外之道”。如果人們能在一切事情上恰到好處地做,就會營造成良好的社會秩序和人際環境。
一、誠於中,形於外——誠信是為人處世的基石
1.做一個講誠信的人
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中庸》
“誠”是中庸德性觀的軸心,它是聯結天人,使之合一的規範,它是人無條件地依此規範而行的存在,是人的道德思索與行為規範的憑借;“誠”是貫通天地人的普適規範,它能夠將三者有效連接,從而使人的生存處在一種相互和諧的格局之中;“誠”既允諾了在具體的、不完滿的倫理實踐中,達到全體的、完滿的道德理想的可能性,從而開啟了中庸作為實踐倫理的大門。
子思認為“遵道而行”,要有“擇善而固執之”的主觀精神——誠。誠作為一般概念,具有真誠、無妄、純正、專一等含義。它也表示人們精神專一的狀態。但誠的這種主觀精神狀態,又被子思誇大為貫通天人的絕對精神。他以“誠”為本體,認為“誠”就是天道。子思提出“誠”的概念是為了論證“天人合一”的思想。
“誠”體現在人的身上就是“性”,人們修養到“至誠”的境地,就能通達天德、懂得萬物的道理,以及懂得什麼才是最佳的為人處世方法,從而成為一個真正有作為的人。
誠可表現天地之真,充實天地之美,完成天地之善。有了真誠,才見天地之所以為天地,神明之所以為神明。誠為人性中第一美德,為英雄豪傑、偉大人物立德立言的第一要素。有了真誠,才見人之所以為人,英雄豪傑之所以為英雄豪傑、偉大人物。
西魏時期,北雍州一帶經常有盜賊出沒,因為這一帶山林茂密,盜賊進退很方便,官府拿他們沒法子。本地的刺史韓褒心裏委是著急,四處派手下暗中探訪,結果手下人來報,盜竊行徑全都是當地豪門大族家裏的弟子幹的。怎麼辦?韓褒假裝不知道這些紈絝弟子幹些什麼勾當,對這些豪門大族還是挺客氣的。
這天,他把這些大族家裏的人都召集來開會,用懇切的語氣對他們說:“我這個刺史是個書生起家,哪裏懂得緝拿盜賊,所以,隻好依賴諸位共同分擔這個憂愁了。”說罷,便讓那些平時在鄉裏為非作歹的弟子,一個不漏地臨時做各處的主管,劃分地段分別管轄。有發現盜賊而不捕獲,按故意放縱論處。以此,被暫時任命的少年,沒有哪個不驚恐害怕,都自首認罪說:“前時發生的偷盜案子,都是我們幹的。”這些被任命為緝盜主管的盜賊,都變得積極起來,把所有黨徒同夥的姓名全部列出。那些逃跑躲藏起來的,也都說出了他們躲藏的地方。
韓褒拿過名單,囑咐那些主管一番,先打發他們回去。第二天便在州城門邊貼上一張告示。讓那些曾幹過盜賊的,趕快來州府自首,馬上免除他們的罪。過了這一月不自首的,除當眾處決本人外,還要登記沒收他的妻子兒女,賞給先前自首的人。
十天之內,眾盜賊果然全部來自首了。韓褒拿過名單——核對,一個不差。韓刺史赦免了他們的罪,讓他們改過自新。這招還真靈,這些盜賊從此再也不敢為惡了。
朱熹說:“不能感動人,都是誠意不到位。”程頤說:“用誠來感動人,人也用誠來回報你。用權來駕馭人,人也用門道貌岸然來對待你。”凡是自己用什麼辦法來對待人,人也用什麼方法來對待你,可以說是分毫不差,一報還一報。程頤還說:“人的毛病就是在於用智,在於用權,雖然是好事,但都是作為不誠無物的表現。”曾國藩曾經有所感慨地說:“天地之所以不停止,國家之所以建立,聖賢之所以高大長久,都是誠來體現的。”然而誠就是最真,最真就能達到最美,最美就能達到最善,這樣便是天地的大德。
2.如何讓人走出欺詐的極端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中庸》
荀子強調即使是普通的談吐也一定要誠實可信,即使是一般的行動也一定要謹慎小心,不敢效法流行的習俗,不敢自以為是,像這樣就可以叫做誠實之士了。誠實是對別人而言的,也就是說誠實是有對象的。自己對自己是透明的,無所謂誠實與不誠實,就像含蓄一樣,含蓄是一種對象化的裝飾風格,當一個人愈是在乎另一個人,就愈是含蓄的淋漓盡致;當一個人麵對自己或最體己的人時,他是用不著含蓄的。誠實就是徹底地卸掉所有的偽裝或技巧,把自己像一朵花那樣打開,自然、樸實、親切。誠實的力量是一種敞開的力量。
北魏太武帝讓崔浩負責編寫魏國曆史,太子的老師高允也參加了編寫,他為了擴大影響,竟把國史刻在石碑上,讓百官閱讀,這使皇帝非常不高興,責問高允說:“國史都是崔浩寫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