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和為貴”,誠信做人的準繩(4)(1 / 3)

曾經大聲疾呼“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學者顧炎武認為,在禮義廉恥四者中,恥是最重要的。一個人之所以不清廉,乃至於違犯禮義,做出種種不合乎道德的事,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不知羞恥。如果為政者沒有“恥感”,沒有羞恥之心,就會背離黨的事業,會幹出醜惡之事,就會給一個單位、一個地區帶來不良影響,甚至使國家蒙受災難和恥辱。正如法國莫洛亞所說:“寡廉鮮恥,在任何時代都足以促使統治集團的滅亡。”康有為說:“風俗之美,在養民之恥。恥者,治教之大端。”一個人知恥,便可以反省自己,而廉潔自律是知恥的結果和升華。

二、恭敬中禮——兼容並包,擴大自己的內存

1.與持不同意見的人和諧共事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論語》

這是孔子提出來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命題,它具有深刻的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美學內容,是中華民族的重要傳統。

“和而不同”首先是一個重要的哲學命題。在先秦,“和”與“同”是兩個使用得很多的範疇。和與同的區別最早見之於兩部古籍——《左傳》與《國語》。《左傳·昭公二十年》記齊侯與晏子論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這話意思是:和與同是不同的。和好比做羹湯,用水、火、醬、鹽、梅,來烹調魚和肉。經柴火燒煮過的湯,各種元素已融為一體。廚工根據人的口味,適當加以調和,太淡就增加調料,太濃就加水衝淡。

《國語·鄭語》則這樣說“和”:“夫和實生萬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聲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這話出於史伯之口,他是對鄭桓公說這番話的。其意是說:和諧才能生成萬物,同一就不能發展。把不同的東西加以協調平衡就叫做和諧。這種和諧,豐富中見出統一,發展中見出方向。如果不是這樣,把相同的東西相加,那用盡了也就完了。

“和”與“同”的三個重要區別:第一,“和”是眾多的統一;“同”是單一重複。第二,“和”的統一是化合,各種參與“和”的元素並不消失,如鹽放進湯中,鹽味仍在,但元素原有的形態不存在了,它們以新的形態參與共同體;而“同”的統一是混合,事物原有的性質與形態均存在。第三,“和”具有創造性,“和”的統一產生新事物,故“和”是發展之本,前進之基,生長之根;而“同”隻是同一事物的相加,不產生新事物,故不具創造性、再生性、持續發展性。

《周易》將“和”的這種眾多的統一,歸結為對立雙方的統一—陰陽的統一,按周易哲學,陰陽統一是一種相應相感相交的統一,首先是相應,陰與陽應,陽與陰應;進一步則是相感;再進一步則是相交,最後實現二者的融合。《周易》鹹卦就生動地記述了男女青年由相感到相交的全過程。開初,“鹹(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感”)其拇”,僅觸及對方的腳指頭,屬於試探性的行動,繼而“鹹其腓”,觸及小腿肚,仍是試探,但有重大發展。身體的相感啟動心靈的相通,於是,“憧憧往來,朋叢爾思”。最後身心相交,“鹹其輔頰舌”——兩人擁抱親吻了。男女相交是生命之源,陰陽相交是萬物之源。古老的《周易》將“和”的哲學發展成生命本體論哲學。

我們這個世界居住著各色人等,不同的膚色、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社會製度、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生活習俗……共處一個地球。這些人群必然有交往,有衝突,有矛盾。但是,他們隻有實現了“和”即和平地共處一個地球之中,才能構成一個美好的世界。最小的社會也許是一個家庭,一個小組。家庭成員、小組人員不會完全一致的,必然有分歧,有矛盾,有衝突。這很正常,但同樣隻有在相互交感中實現了和諧,才有集體的活力產生。

孔子常常將“君子”與“小人”加以對比的。君子重義,故能尊重對方不同於己的意見,又能和諧相處;小人重利,隻有利益相投才能同處,但一遇利益衝突或意見相左,便不能相互尊重,和諧相處。朋友是重要的社會活動圈,如何交友,有許多重要的倫理原則。孔子講“君子和而不同”。和與同在這裏的重要區別,在於原則性,承認原則性,就是承認差異,有差異性的統一才是“和”。在倫理學上,“和”則是原則性基礎上的統一。既然是朋友,當然要互相幫助,不分彼此,但不能因為是朋友就什麼都幹。原則性是必須堅持的。朋友之間隻是講“同”,就沒有原則了。好事做,壞事也做,如若朋友中有人陷入罪惡,其他的人就很可能同流合汙。

孔子深惡痛絕那種專搞小圈子“同而不和”的小人。歐陽修做《朋黨論》,將孔子的思想加以創造性的發揮。他指出:“小人所好者利祿也。所貪者,貨財也。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且交疏,則反相賊害。雖其兄弟親戚,不能相保。”這種觀點是深刻的。這種“同而不和”的小人,屢見不鮮。

和諧以共生共長,不同以相輔相成。和而不同,是社會事物和社會關係發展的一條重要規定,也是人們處世行事應該遵循的準則,是人類各種文明協調發展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