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不該要的東西不能要
量入為出,儉節以居之。
——桓寬《鹽鐵論》
古人認為一個人的誌向要在清心寡欲的狀態下才能表現出來,而一個人的節操都是從貪圖物質享受中喪失怠盡。
齊國大夫公行子到燕國去,路上遇見曾元,問:“燕國的國君怎麼樣?”曾元說:“沒有遠大的誌向。沒有遠大誌向的人就輕視事業,輕視事業的人,就不求賢人幫助,沒有賢人幫助,怎麼能勝任國家大事呢?他隻能像氐族人和羌族人一樣野蠻。這樣的人不擔心自己的國家的興亡,而隻擔心他死後不能沿用氐族、羌族實行火葬。想的是蠅頭小利,危害的是整個國家的大事啊!”孟子曾多次會見齊宣王,但並不與宣王談論治理國家。孟子的學生十分疑惑,孟子說:“我要先攻破他隻講功利、霸道的壞思想。”孟子講仁說義,就是要讓齊宣王胸懷國家,放眼天下!
有誌向,不貪圖享受,不該要的東西你就不能要。在生活中,有許多我們願意,而且應該做的事。同時,在有些時候、某些情況下,許多事情是我們所必須做的。哪怕是一生隻能做一次,哪怕因此而中斷了自己生命的延續,我們都必須不顧一切地勇往直前。與此相反,在這個世界中,有許多我們不必,而且不該做的事。同時,在有些時候,在有些情況下,有些事情即使要做出犧牲也不能幹。比如,出賣朋友。
自然,在大千世界中,也有許多我們可求也該求的東西,有許多我們不可求也不該求的東西。因此,我們有必要在這裏做出選擇。
如何選擇?如何抉擇?1948年,朱自清的胃病越來越重,這天,朱自清正在家裏躺著,吳晗來到他家,遞給他一份抗議美國扶日政策並拒絕領取美援麵粉的宣言書。朱自清看了,不說話,隻是顫顫地提起筆,在宣言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不到兩個月,朱自清便逝世了。朱自清的胃病,對食品是必須嚴格選擇的,在那時候麵粉是不可多得的好食品。如果他不簽字,別人也能理解。但他還是簽了,雖然他的死並不一定僅僅因為這些。我們可以想象,他忍受不了美國麵粉的侮辱性,卻忍受了病痛的劇烈折磨,這種選擇顯然是他自己的取向。
孟子曾說過,不要我所不要的東西,不幹我所不幹的事。求我所必求,為我所必為;當取則取,當舍則舍,如此而已。我所不要的東西,既包括我們不該要的東西,也包括我們不必要的東西。不該要的東西不要,比如,來路不明的不義之財;不必要的東西也不要,比如,名不符實的空銜虛譽。不該要不必要的東西,如果要了,人就變成了外物的奴隸,本來受人驅遣被人役使的外物便轉即控製了我們自己。更厲害的,貪小利而忘大義,派生出不滿的欲壑,長成吞象的蛇心,最終會一個跟頭栽進萬劫不複的深淵,永世不得“超生”。
相同的道理,不幹我所不幹的事。幹不可以幹的事,往往會損害別人,會被千夫所指,會受製裁。即使不受製裁,稍有良知,也會日不安夜不寧,問心慚愧有餘;良知即便全失,也免不了擔驚受怕,飲食難甘,夜不成寐。幹不願幹的事,就必須勉強自己,甚至要強迫自己,不能隨心所欲,也無法盡心竭力,雖是舉手之勞,也會覺得苦不堪言。事情幹不好不說,嚴重的還會因此扭曲了自己、改變了自己,最終失去了精神的舒展和心靈的自由。
話又說回來,不要自己不要的東西,不幹自己不幹的事,說說容易,真正做起來其實很難。比如,現在有人正巴巴地送了禮來,要還是不要,就可能十分地傷神費心。這裏,不但有關係自己切身利益的取舍,同時還有人情麵子、人際關係的考慮。說到底,我們都是凡人,是凡人就難以超凡入聖。
這裏的關鍵,隻怕還在於我們自身。一句話,當取則取,當舍則舍。隻要來得正,黃金美玉不嫌輕;不當取則不取,來路不正,一瓢一飲也算重。至少,心術不正的禮總是不能接受的,該打回去也還得打回去。
9.欲利於己,必害於人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論語》
孔子認為,作為有道德修養的人,他是不會老關心個人利益的得與失,更不會一心追求個人利益,否則,就會招來怨恨和指責。
為什麼按照個人私利行事會招來怨恨呢?理由很簡單,自私,小則妨礙他人利益,中則妨礙集體利益,大則妨礙整個社會的利益,如此後果,豈不招致怨恨哉?
一個人基於利害而做人做事,最後招來的是怨懟;對於朋友,若是以利害相交,要當心,這種利害的結合,不會有好結果,最後還是怨恨以終。
仁者愛人,他們熱愛的是仁愛的同類,因為熱愛同類仁愛的人,所以就會憎惡那些邪惡的人。愛與憎都是相對的,有愛就會有憎,有憎才會有愛,叫做愛憎分明。愛得深才會恨得深,恨得深才會愛得深。懲惡才能揚善,揚善必須除惡。所以,隻要你一心實行仁義道德,那麼就不會去做惡事了。因為仁義與邪惡完全是水火不相容的。